一种档案除尘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67883阅读:843来源:国知局
一种档案除尘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档案管理领域,具体为一种档案除尘刷。



背景技术:

在对档案储存时需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打扫,防止档案储存时间就被污垢涂抹损坏,造成档案失效,同时档案储存久了上面沉积灰尘多了之后,不方便后期查阅档案,因此对档案的清理十分重要,现阶段采用的方法大都是普通的毛刷进行除尘,但是这种普通毛刷的清洗效果十分有限,一些沉积比较久的灰尘,不能够被清理掉,给清理造成了难度,不能够有效的解决现阶段对档案进行除尘清理时的多种必要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革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档案除尘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档案除尘刷,包括外壳、把手、把手套、灰尘收集盒、吸尘器、吸尘口、滚筒、刷子、皮带、电机、固定支架、套筒、震击片、压缩弹簧、滑动块、滑槽、震击齿和齿轮,所述外壳左侧设有把手,所述把手下侧设有把手套,所述把手下侧设有灰尘收集盒,所述灰尘收集盒右侧与外壳连接处设有吸尘器,所述外壳下侧设有吸尘口,所述吸尘口内设有滚筒,所述滚筒上设有刷子,所述滚筒通过皮带与电机连接,所述电机下侧设有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下侧设有套筒,所述套筒下侧设有震击片,套筒外侧设有压缩弹簧,所述震击片左侧通过滑动块与滑槽连接,所述震击片右侧设有震击齿,所述震击齿右侧与齿轮吻合。

优选的,所述灰尘收集盒与把手之间由卡扣连接。

优选的,所述吸尘口下侧底板左端为斜坡设计。

优选的,所述震击片下侧设有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齿轮和电机之间通过皮带与变速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档案除尘刷设有震击起尘装置,通过震击将沉积在档案表面的灰尘震击起来,然后在利用刷子将灰尘收集,由吸尘器将灰尘吸入储存盒内,从而能够快速、方便、有效的进行档案除尘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震击片部位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壳,2、把手,3、把手套,4、灰尘收集盒,5、吸尘器,6、吸尘口,7、滚筒,8、刷子,9、皮带,10、电机,11、固定支架,12、套筒,13、震击片,14、压缩弹簧,15、滑动块,16、滑槽,17、震击齿,18、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档案除尘刷,包括外壳1、把手2、把手套3、灰尘收集盒4、吸尘器5、吸尘口6、滚筒7、刷子8、皮带9、电机10、固定支架11、套筒12、震击片13、压缩弹簧14、滑动块15、滑槽16、震击齿17和齿轮18,所述外壳1左侧设有把手2,所述把手2下侧设有把手套3,所述把手2下侧设有灰尘收集盒4,所述灰尘收集盒4与把手2之间由卡扣连接,这样设置,可以随时将灰尘收集盒4随时取下将灰尘排除,所述灰尘收集盒4右侧与外壳1连接处设有吸尘器5,所述外壳1下侧设有吸尘口6,所述吸尘口6下侧底板左端为斜坡设计,这样设置,可以方便灰尘进入吸尘口6,所述吸尘口6内设有滚筒7,所述滚筒7上设有刷子8,所述滚筒7通过皮带9与电机10连接,所述电机10下侧设有固定支架11,所述固定支架11下侧通过套筒12,所述套筒12下侧设有震击片13,所述震击片13下侧设有橡胶垫,这样设置,可以防止震击片13震击造成文档损坏,对文档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套筒12外侧设有压缩弹簧14,所述震击片13左侧通过滑动块15与滑槽16连接,所述震击片13右侧设有震击齿17,所述震击齿17右侧与齿轮18吻合,所述齿轮18和电机10之间通过皮带9与变速器连接,这样设置,可以齿轮18和滚筒7公用一个点击10,使其转速成正比,有利于灰尘的清理。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档案除尘刷时,可以启动电机10带动滚筒7和齿轮18转动,由齿轮18带动震击齿17向上移动,从而让震击齿17带动震击片13向上移动,移动过程中,由滑动块15在滑槽16内上下移动,保证震击片13不会左右偏移,震击片13移动到上端后,震击齿17和齿轮18脱离,在压缩弹簧14的作用下将震击片13向下压,从而震击文档表面,让沉积在表面的灰尘扬起,然后由滚筒7和吸尘器5的配合将灰尘吸入灰尘收集盒4内即可。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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