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牙刷领域,具体是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
背景技术:
许多家庭通常一次购买许多同款式牙刷以节省费用,然而导致许多家庭成员都使用一模一样的牙刷,难免产生混淆的问题,而且,盥洗台面如果面积不够大,则容易导致牙刷掉落。
为了防止牙刷倒落一般都将牙刷装置在杯内或筒内,但是牙刷放置在一起容易导致相互接触,这就很容易引起牙刷上的细菌交叉感染,而且筒内不透气,不利于牙刷的干燥保洁,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一种可以更方便区分固定的牙刷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包括牙刷主体和底座,所述底座包含结合槽、万向接头及吸盘,所述结合槽通过万向接头连接着吸盘,所述结合槽顶部设有开口,所述牙刷主体的尾端通过开口插入结合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结合槽的外侧具有至少一个凹槽及一个书写部,所述凹槽的环面刻绘有各自颜色或文字,所述凹槽的中心位置转动固定着一根枢接杆,所述书写部可以书写辨识的文字。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结合槽内部固定有一层软质橡胶,所述牙刷主体的尾端卡在结合槽内的软质橡胶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盘为软质橡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吸盘的内底面中央位置设有磁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可吸附平整表面或铁质表面,且可提供区分使用者的效果,其中:
1. 通过底座的结合槽可放置牙刷主体;
2. 通过转动的枢接杆可使得枢接杆指向特定颜色或文字,书写部也可以进行书写文字,以达到区分功效;
3. 通过底座的万向接头,可任意改变结合槽及牙刷本体的方向;
4. 通过底座的吸盘,可吸附平整表面;
5. 通过底座的吸盘的磁铁,可磁吸铁质表面;
6. 牙刷独立固定,减少接触交叉感染,更加安全卫生。
附图说明
图1为吸附式标示牙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吸附式标示牙刷中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吸附式标示牙刷中牙刷主体改变方向固定在平面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吸附式标示牙刷中牙刷主体通过吸盘磁铁固定在铁质表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牙刷主体1、底座2、结合槽20、万向接头21、磁铁22、吸盘23、开口24、凹槽25、枢接杆26、书写部2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包括牙刷主体1和底座2,所述底座2包含结合槽20、万向接头21及吸盘23,所述结合槽20通过万向接头21连接着吸盘23,所述结合槽20顶部设有开口24,所述牙刷主体1的尾端通过开口24插入结合槽20内;
所述结合槽20的外侧具有至少一个凹槽25及一个书写部27,所述凹槽25的环面刻绘有各自颜色或文字,所述凹槽25的中心位置转动固定着一根枢接杆26,所述书写部27可以书写辨识的文字;
所述吸盘23的内底面中央位置设有磁铁2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可以通过底座2的结合槽20可放置牙刷主体1,凹槽25内的枢接杆26可使得转动指向特定颜色或文字,以达到区分功效,其中底座2的万向接头21,可任意改变结合槽20及牙刷本体1的方向,底座2的吸盘23,可吸附平整表面,通过底座2的吸盘23的磁铁22,可磁吸铁质表面,其中,书写部27可供用户自行写上辨识文字。
实施例2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吸附式标示牙刷,包括牙刷主体1和底座2,所述底座2包含结合槽20、万向接头21及吸盘23,所述结合槽20通过万向接头21连接着吸盘23,所述结合槽20顶部设有开口24,所述牙刷主体1的尾端通过开口24插入结合槽20内;
所述结合槽20的外侧具有至少一个凹槽25及一个书写部27,所述凹槽25的环面刻绘有各自颜色或文字,所述凹槽25的中心位置转动固定着一根枢接杆26,所述书写部27可以书写辨识的文字;
所述结合槽20内部固定有一层软质橡胶,所述牙刷主体1的尾端卡在结合槽20内的软质橡胶内;
所述吸盘23为软质橡胶;
所述吸盘23的内底面中央位置设有磁铁2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可以通过底座2的结合槽20可放置牙刷主体1,凹槽25内的枢接杆26可使得转动指向特定颜色或文字,以达到区分功效,其中底座2的万向接头21,可任意改变结合槽20及牙刷本体1的方向,底座2的吸盘23,可吸附平整表面,通过底座2的吸盘23的磁铁22,可磁吸铁质表面,其中,书写部27可供用户自行写上辨识文字。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