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7396阅读:49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穿戴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电动鞋。



背景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和趣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一些体积轻小、携带方便、操控简单的代步工具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例如平衡车、电动鞋等。市面上现有的电动鞋通常采用皮带传动或链传动机构进行驱动,此种传动机构的传动动力不足,承重能力差,导致电动鞋对道路要求高,通过性能差;此外,也有少数电动鞋采用齿轮传动的,但是结构通常较为复杂,导致制造及使用成本增加,同时电动鞋的体积较大,重量较重,不便于穿戴。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本实用新型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传动性能好,通过性能佳,结构简单,制造及使用成本低的电动鞋。

其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电动鞋,包括主动鞋和从动鞋,所述主动鞋和/或所述从动鞋包括支架、设置于所述支架上的滚动机构和控制装置、与所述控制装置电性连接的驱动装置、及与所述驱动装置连接的同步传动机构,所述滚动机构包括第一轮组和第二轮组,所述同步传动机构至少包括第一传动杆组,所述第一传动杆组与所述第一轮组、所述第二轮组均啮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动鞋包括前端和后端,所述第一轮组包括设置于所述前端上的主轮轴,所述主轮轴上设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二轮组包括设置于所述后端上的副轮轴,所述副轮轴上设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一传动杆组包括传动杆、及分设于所述传动杆两端的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三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啮合,所述驱动装置包括设有转轴的驱动件、与所述转轴连接的主动齿轮、及套装于所述主轮轴并与所述主动齿轮啮合的从动齿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轮组还包括分别套装于所述主轮轴两端的第一滚轮和第二滚轮,所述第二轮组还包括分别套装于所述副轮轴两端的第三滚轮和第四滚轮,所述第一滚轮、所述第二滚轮、所述第三滚轮及所述第四滚轮呈矩形布置。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与所述第一传动杆组镜像布置的第二传动杆组,所述第二传动杆组与所述第一轮组和所述第二轮组均啮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第一减磨组件和第二减磨组件,所述第一减磨组件套装于所述主轮轴上,所述第二减磨组件套装于所述副轮轴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控制装置包括信号接收模块,所述信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工作指令。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供能件,所述供能件与所述控制装置、所述驱动装置均电性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能量转换装置,所述能量转换装置与所述供能件电性连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动鞋和/或所述从动鞋上设有制动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还包括减振机构,所述减振机构设置于所述滚轮机构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上述电动鞋通过在所述支架上设置所述控制装置和所述驱动装置,并使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同步传动机构连接,同时使所述第一传动杆组与所述第一轮组、所述第二轮组均啮合,由此可以大大提升电动鞋的传动性能,通过性能佳,且电动鞋的结构简单,制造及使用成本低,工作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电动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主动鞋,110、支架,120、滚动机构,122、第一轮组,122a、主轮轴,122b、第一滚轮,122c、第二滚轮,124、第二轮组,124a、副轮轴,124b、第三滚轮,124c、第四滚轮,130、控制装置,140、驱动装置,142、驱动件,144、转轴,146、主动齿轮,148、从动齿轮,150、同步传动机构,152、第一传动杆组,160、前端,170、后端,200、第一减磨组件,300、第二减磨组件,400、供能件,500、制动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电动鞋,包括主动鞋100和从动鞋(图中未示出),所述主动鞋100和/或所述从动鞋包括支架110、设置于所述支架110上的滚动机构120和控制装置130、与所述控制装置130电性连接的驱动装置140、及与所述驱动装置140连接的同步传动机构150,所述滚动机构120包括第一轮组122和第二轮组124,所述同步传动机构150至少包括第一传动杆组152,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与所述第一轮组122、所述第二轮组124均啮合。

上述电动鞋通过在所述支架110上设置所述控制装置130和所述驱动装置140,并使所述驱动装置140与所述同步传动机构150连接,同时使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与所述第一轮组122、所述第二轮组124均啮合,由此可以大大提升电动鞋的传动性能,通过性能佳,且电动鞋的结构简单,制造及使用成本低,工作可靠。

在本优选的实施例中,仅所述主动鞋100安装有上述控制装置130、驱动装置140,而所述从动鞋仅具有从动特性,这样设置可以使得所述从动鞋与所述主动鞋100协同工作,实现转弯、变向等动作,同时也可以实现不同穿戴姿势的变换,例如,穿戴所述主动鞋100的脚着地,而穿戴所述从动鞋的脚抬起悬空等。当然在其他的实施例中,所述从动鞋也可以是与所述主动鞋100完全一样的结构。另外,所述支架110采用金属或者塑料一体成型制作,由此可以具有足够的整体结构强度,支架110具有安装槽,所述控制装置130、所述驱动装置140和所述同步传动机构150均安装于安装槽内,之后再上述安装槽内预留出容纳腔,以便于脚穿戴。此外,所述控制装置130包括信号接收模块,所述信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工作指令。通过手机预装APP或配对的遥控器等远程遥控装置可以对电动鞋进行启停控制,由此可以进一步丰富其功能性,以及提高其使用的体验感和便利性。

所述主动鞋100包括前端160和后端170,所述第一轮组122包括设置于所述前端160上的主轮轴122a,所述主轮轴122a上设有第一齿轮,所述第二轮组124包括设置于所述后端170上的副轮轴124a,所述副轮轴124a上设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包括传动杆、及分设于所述传动杆两端的第三齿轮和第四齿轮,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三齿轮啮合,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啮合,所述驱动装置140包括设有转轴的驱动件、与所述转轴连接的主动齿轮、及套装于所述主轮轴122a并与所述主动齿轮啮合的从动齿轮。通过上述的齿轮传动结构,相较于传统的链传动或带传动,其传动平稳性更好,传动性能和负荷更高,因而可以使电动鞋的具备更高的驱动能力,通过性更好,工作可靠性更高。

所述第一轮组122还包括分别套装于所述主轮轴122a两端的第一滚轮122b和第二滚轮122c,所述第二轮组124还包括分别套装于所述副轮轴124a两端的第三滚轮124b和第四滚轮124c,所述第一滚轮122b、所述第二滚轮122c、所述第三滚轮124b及所述第四滚轮124c呈矩形布置。这样设置可以使电动鞋的站立及行驶更加平稳,人们穿戴使用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高,可以避免因站立不稳而发生的摔伤事故发生。

此外,上述电动鞋还包括与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镜像布置的第二传动杆组,所述第二传动杆组与所述第一轮组122和所述第二轮组124均啮合。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传动杆组与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结构相同,均包括传动杆及设置于该传动杆两端的齿轮,齿轮可以使一体成型的,也可以装配方式的。电动鞋包括左侧的、沿前后布置的两个传动齿轮,及右侧的沿前后布置的两个传动齿轮,分别与所述第一传动杆组152的两个齿轮及所述第二传动杆组的两个齿轮啮合,这样设置可以进一步提高电动鞋传动机构的稳定性,提升承载载荷的能力。

上述电动鞋还包括第一减磨组件200和第二减磨组件300,所述第一减磨组件200套装于所述主轮轴122a上,所述第二减磨组件300套装于所述副轮轴124a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减磨组件200和所述第二减磨组件300均为轴承,将轴承安装于所述主轮轴122a、所述副轮轴124a与所述支架110的连接处,由此可以减小轮轴的摩擦磨损,从而提高主轮候及副轮轴124a的使用寿命,进而提高电动鞋的使用可靠性。

此外,上述电动鞋还包括供能件400,所述供能件400与所述控制装置130、所述驱动装置140均电性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供能件400为蓄电池,当充满一次电之后,可以长时间为控制装置130及电动鞋的相关动力机构提供电能,从而提升电动鞋的户外使用性能。另外,上述电动鞋还包括能量转换装置,所述能量转换装置与所述供能件400电性连接。所述能量转换装置例如是太阳能设备,在电动鞋的外侧安装太阳能板,从而可以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并由蓄电池存储起来供给电动鞋使用;或者为机械能转化成电能的装置,通过将主、副轮轴124a转动产生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并存储起来供给电动鞋使用。这样设置可以大大提高电动鞋的持续使用性能和可靠性。

所述主动鞋100和/或所述从动鞋上设有制动件500。所述制动件500可以是安装于所述支架110上的刹车块,或者安装于轮轴上的刹车片等,可以便于人们遇到突发情况时可靠停止电动鞋移动,提高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上述电动鞋还包括减振机构,所述减振机构设置于所述滚轮机构上。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减振机构可以是弹簧减振、橡胶垫减振等方式,这样设置可以确保在道路不平整的较恶劣使用环境下使电动鞋具备良好的减振缓冲性能,避免电动鞋出现结构性损伤,同时使人们的使用体验感好,舒适性更佳。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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