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锻炼器材,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
背景技术:
现在越来越多的目光关注到学生身体的健康上来,所以对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日趋上升。然而,当我们面对现在学生的体质健康时,其状况让人担忧。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经调查发现,家长对子女体质、学习、生活及心理都比较关心,但有部分家长对子女过分的关心、溺爱,家长普遍最关注孩子的身体,但又不注意身体与营养的关系,这样就导致了身体素质下降,有家长还认为运动会阻碍或降低体育运动量,同时,现在的体育器材主要针对青壮年,没有合适的器材共小学生使用,所以设计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适合小学生坐着锻炼臂力使用,简单易操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锻炼器材,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包括支腿、固定杆、筋Ⅰ、筋Ⅱ、推力箱、盖板、弹簧、手握杆、放手台、推板、座椅面和靠背,适合小学生坐着锻炼臂力使用,简单易操作。
支腿与座椅面相连接,且支腿位于座椅面的下端,固定杆与支腿 相连接,筋Ⅰ与固定杆相连接,筋Ⅱ与固定杆相连接,筋Ⅱ与推力箱相连接,推力箱与固定杆相连接,推力箱与盖板相连接,弹簧位于推力箱内部,且弹簧与推板相连接;手握杆与放手台相连接,放手台与推板相连接,靠背与座椅面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所述的推力箱与盖板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所述的手握杆上设有若干条纹。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所述的推力箱平行于椅面。
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适合小学生坐着锻炼臂力使用,简单易操作。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支腿1;固定杆2;筋Ⅰ3;筋Ⅱ4;推力箱5;盖板6;弹簧7;手握杆8;放手台9;推板10;座椅面11;靠背12。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
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体育锻炼器材,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小学生锻炼器材,包括支腿1、固定杆2、筋 Ⅰ3、筋Ⅱ4、推力箱5、盖板6、弹簧7、手握杆8、放手台9、推板10、座椅面11和靠背12,适合小学生坐着锻炼臂力使用,简单易操作。
支腿1与座椅面11相连接,支腿1与座椅面1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且支腿1位于座椅面11的下端,固定杆2与支腿1相连接,固定杆2与支腿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Ⅰ3与固定杆2相连接,筋Ⅰ3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Ⅱ4与固定杆2相连接,筋Ⅱ4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Ⅱ4与推力箱5相连接,筋Ⅱ4与推力箱5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推力箱5与固定杆2相连接,推力箱5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推力箱5与盖板6相连接,推力箱5与盖板6的连接方式为焊接,弹簧7位于推力箱5内部,且弹簧7与推板10相连接,弹簧7与推板10接触连接;手握杆8与放手台9相连接,手握杆8与放手台9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放手台9与推板10相连接,放手台9与推板10的连接方式为焊接,靠背12与座椅面11相连接,靠背12与座椅面1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
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推力箱5与盖板6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具体实施方式三:
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手握杆8上设有若干条纹。
具体实施方式四:
下面结合图1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推力箱5平行于椅面11。
工作原理:支腿1与座椅面11相连接,支腿1与座椅面11的连 接方式为焊接,且支腿1位于座椅面11的下端,固定杆2与支腿1相连接,固定杆2与支腿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Ⅰ3与固定杆2相连接,筋Ⅰ3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Ⅱ4与固定杆2相连接,筋Ⅱ4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筋Ⅱ4与推力箱5相连接,筋Ⅱ4与推力箱5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推力箱5与固定杆2相连接,推力箱5与固定杆2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推力箱5与盖板6相连接,推力箱5与盖板6的连接方式为焊接,弹簧7位于推力箱5内部,且弹簧7与推板10相连接,弹簧7与推板10接触连接;手握杆8与放手台9相连接,手握杆8与放手台9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放手台9与推板10相连接,放手台9与推板10的连接方式为焊接,人坐在座椅面11上,两只手握住手握杆8,向前推动,弹簧7受压变形同时给与推板10一个向后的力,这样,手臂在受载作用下移动,使得手臂中的肌肉得到锻炼,适合小学生坐着锻炼臂力使用,简单易操作,靠背12与座椅面11相连接,靠背12与座椅面11的连接方式为焊接。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