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全旋辅助训练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33778发布日期:2019-12-06 17:31阅读:1422来源:国知局
托马斯全旋辅助训练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体育训练装置器材技术领域,具体地是一种托马斯全旋辅助训练装置。



背景技术:

当今的托马斯全旋不但是竞技体操不可缺少的技术动作,且在深受人们喜爱的现代健美运动和街舞运动中也都成了练习者喜欢做的动作之一。

托马斯全旋动作非常具有观赏性,能够吸引众多观众的眼球,而且柯以获得比赛动作难度加分,属于难度系数高的动作,一般运动员需要经过几年的专业基础训练后才有能力练习此动作体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动作的广泛开展,多数运动员是想练习而没有能力练习。如果降低练习托马斯全旋练习的难度,使练习者在没有专业训练的基础上也能够进行练习或体会该动作,势必能够缩短专业练习者的练习时间,满足广大爱好托马斯全旋练习者的需求,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人练习托马全旋,最终普及成为全民健身的一种方法手段。

目前仅有的国内外已知都为结构复杂,场地要求高的器械,例如:鞍马全旋练习池,由于场地要求特殊,设施造价昂贵,效果不好,且推广困难。多滑轮及索道式练习器,使得器械过于复杂,器械的过于复杂,恰恰又影响了动作效果,于托马斯全旋动作不匹配,只能模仿极少的部分动作,不能波浪运动,而且不安全,容易伤害练习者。

托马斯全旋是个体操动作,但也是街舞动作。通常作出这个动作,需要出色的肩臂、腰部以及腿部力量,这是一个8级的动作,双手支撑地面,利用腰力和惯性把双腿按照一定姿势挥摆。

该动作由于难度系数高,一般的运动员需要很长的练习时间才能得以掌握,并且在练习的过程中容易受伤。目前,市面上有一些针对托马斯全旋的辅助训练器,包括支架、滑轮以及吊绳,滑轮通过轴直接固定在支架中间位置,吊绳悬挂在滑轮上,利用吊绳与练习者双脚连接,达到辅助训练的目的,但是由于滑轮位于支架中间,造成练习者在练习过程中,肩关节展开角度小,髋关节伸展受到限制,训练效果不佳,不能合格的完成托马斯全旋动作;其次在练习过程中,辅助练习的两根吊绳容易缠绕在一块,阻碍练习的顺畅进行,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托马斯全旋是鞍马项目、自由体操中的难度动作,是连接其它动作的基础。现在此动作还广泛应用于健美操、街舞、拓展项目等运动中。健美操运动现已列入高校体育教学大纲中,并且在体育院系开设专业。街舞动作的很多变化都由托马斯全旋的动作演化而来。托马斯全旋技术动作是竞技性体操、健美操以及街舞比赛的难度动作技术之一,因此许多专家学者也都在为更好的改进托马斯全旋练习方法和练习设备进行相关研究,但已知相关产品极少,质量不高,已知产品结构复杂容易损坏,场地要求高并且都为固定式结构,移动不方便而且运动半径不易自由调节。

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托马斯全旋辅助练习器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研制一种托马斯全旋训练装置,以便于使用者体会“托马斯”全旋的动作过程,使分解教练与完整教练完美结合,利于体会摆腿过程中的控制腿和腿上举及向上伸的动作。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托马斯全旋辅助训练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训练装置包括悬挂装置、吊盘、吊绳、吊环;

所述悬挂装置固定在室内屋顶,是吊盘、吊绳和吊环的支点;

悬挂装置包括底座、吊臂、吊杆,底座固定在室内屋顶表面,吊臂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设有球关节;

吊杆的一端与球关节相连,另一端装配连接在吊盘中间位置;

所述吊盘呈圆盘状,吊盘的顶部与吊杆固定连接或采用轴承活动连接;

吊盘的两侧外沿处设有两个滑轮,吊绳穿过两个滑轮,且吊绳两端自然下垂、两端分别连接吊环,该吊环套在训练者的脚踝处;

所述吊环包括外环、内环,内环置于外环内,二者通过连接部相固定连接;

外环内壁与内环外壁之间留有空隙,该空隙内装有涡卷弹簧,该涡卷弹簧的内部一端固定在内环外壁,外部另一端与吊绳相连;

所述外环设有锥口,锥口尖端朝向吊盘,锥口底端与外环采用平滑过渡的圆弧连接;

所述吊绳从涡卷弹簧、经锥口向外引出;

所述内环的内壁上设有软垫部,该软垫部的外圈固定在内环内壁、内圈设有接触部,接触部包裹在软垫部内圈的边缘部;

所述软垫部采用绵软的织物制成,接触部采用皮革面料制成。

所述连接部与外环和/或内环采用螺栓连接。

所述吊绳采用钢丝绳制成。

所述涡卷弹簧为平面涡卷弹簧,由平面弹簧片卷绕多圈形成;

所述涡卷弹簧的最外圈弹簧片呈v形或u形,以将环绕在涡卷弹簧上的吊绳限定在该v形或u形弹簧片上。

所述涡卷弹簧的全部弹簧片均呈v形或u形,且弹簧片的v形或u形由外端向内端逐渐收缩,使弹簧片卷绕后能够相互重叠、贴合。

所述吊绳在涡卷弹簧上环绕至少1圈。

所述外环和/或内环设有包边,该包边将涡卷弹簧限定在外环与内环之间的空隙内。

所述吊臂为分体式结构,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固定在底座上,下段与球关节相连;所述吊臂的上段与下段之间采用卡扣装置相连接。

所述卡扣装置包括外套,吊臂的下段伸入外套内,且吊臂与外套的内壁之间滑动配合或间隙配合。

所述卡扣装置的外套内壁与吊臂的下段外壁之间设有防转键,以防止吊臂下段发生扭转。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可拆卸式悬挂装置,方便所述训练装置的拆卸、更换;采用具有自动伸缩功能的吊环,使吊绳长度可调节,特别是在使用者在训练过程中,进行托马斯旋转训练时,双腿在限定高度、开合度、位置时,还要保留相当的自由度,以免动作僵直,影响训练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涡卷弹簧对实现吊绳的调节,符合训练要求,有助于提供动作要求、改善训练效果。

附图说明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附图加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吊环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中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卡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

1悬挂装置11底座12吊臂13吊杆14球关节15上段16下段

2吊盘21滑轮

3吊绳

4吊环41外环42内环43连接部44涡卷弹簧45锥口46软垫部47接触部

5卡扣装置51外套。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本实施例所述托马斯全旋辅助训练装置,包括悬挂装置、吊盘、吊绳、吊环;所述悬挂装置固定在室内屋顶,是吊盘、吊绳和吊环的支点;悬挂装置包括底座、吊臂、吊杆,底座固定在室内屋顶表面,吊臂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设有球关节;

吊杆的一端与球关节相连,另一端装配连接在吊盘中间位置;所述吊盘呈圆盘状,吊盘的顶部与吊杆固定连接或采用轴承活动连接;如果采用吊盘与吊杆固定连接,则训练者在旋转时,吊绳和吊盘连同吊杆一起转动,转动承接部位在球关节,托马斯全旋时,转速较快,对球关节的耐用性等性能要求较高;而如果吊盘与吊杆之间采用轴承活动连接,则上述转动的负荷主要由该轴承件承接,可有效分担球关节的负荷压力,减少设备损坏的可能。

吊盘的两侧外沿处设有两个滑轮,吊绳穿过两个滑轮,且吊绳两端自然下垂、两端分别连接吊环,该吊环套在训练者的脚踝处;所述吊环包括外环、内环,内环置于外环内,二者通过连接部相固定连接;外环内壁与内环外壁之间留有空隙,该空隙内装有涡卷弹簧,该涡卷弹簧的内部一端固定在内环外壁,外部另一端与吊绳相连;所述外环设有锥口,锥口尖端朝向吊盘,锥口底端与外环采用平滑过渡的圆弧连接;所述吊绳从涡卷弹簧、经锥口向外引出;所述内环的内壁上设有软垫部,该软垫部的外圈固定在内环内壁、内圈设有接触部,接触部包裹在软垫部内圈的边缘部;所述软垫部采用绵软的织物制成,接触部采用皮革面料制成。

所述连接部与外环和/或内环采用螺栓连接。

所述吊绳采用钢丝绳制成。

所述涡卷弹簧为平面涡卷弹簧,由平面弹簧片卷绕多圈形成;所述涡卷弹簧的最外圈弹簧片呈v形或u形,以将环绕在涡卷弹簧上的吊绳限定在该v形或u形弹簧片上。

所述涡卷弹簧的全部弹簧片均呈v形或u形,且弹簧片的v形或u形由外端向内端逐渐收缩,使弹簧片卷绕后能够相互重叠、贴合。

所述吊绳在涡卷弹簧上环绕至少1圈。涡卷弹簧具有一定的形变能力,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使用者的身体参数,以及训练时的力量负荷,从而选用合适性能的涡卷弹簧;另外,涡卷弹簧的最大伸长度应为一圈,即不能使涡卷弹簧导出吊环以外,因此,应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结合吊环的尺寸大小(半径可大可小),使涡卷弹簧具有适合的牵引力度,以配合使用者训练。

所述外环和/或内环设有包边,该包边将涡卷弹簧限定在外环与内环之间的空隙内。

【实施例2】

如图3、4所示,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上,本实施例所述吊臂为分体式结构,分为上下两段,上段固定在底座上,下段与球关节相连;所述吊臂的上段与下段之间采用卡扣装置相连接。上述卡扣装置可采用现有技术中的多种方案,只要实现吊臂的上下两段可拆卸连接即可,图4只展示了一种卡扣装置的结构。

所述卡扣装置包括外套,吊臂的下段伸入外套内,且吊臂下段与外套的内壁之间滑动配合或间隙配合。吊臂下段与外套之间尽可能缩小间隙,以免该下段在外套内大幅晃动,长时间训练后造成装置磨损,使设备损坏,甚至导致安全事故。

所述卡扣装置的外套内壁与吊臂的下段外壁之间设有防转键,以防止吊臂下段发生扭转。如上所述,吊盘的转动主要由球关节和/或轴承负荷承接,其他部件应尽量不发生转动,以减少磨损;上述防转键可有效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

【实施例3】

如图3所示,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上,本实施例所述球关节外部设有调节部,用于控制吊杆的摆幅度。所述调节部为一壳体结构,套在球关节外部,壳体内部两侧壁设有螺纹或锁扣,球关节的外壁上也有与内壁螺纹或锁扣相匹配的螺纹或锁扣,实现调节部的上下移位调节;调节部的顶部与吊臂相装配连接,底部设有圆形开口,吊杆从中穿出,吊杆的摆动被该圆形开口所限定。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例对本发明创造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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