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755943发布日期:2021-04-21 00:26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儿童电子玩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


背景技术:

2.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玩具的种类也增长的很快,儿童玩玩具可以开发儿童的智力,更有益与培养孩子发散思维的能力,而且现有的儿童玩具手机功能单一,大多只能播放音乐,从而使孩子玩玩具时感觉功能单一。
3.经检索公开(公告)号cn206715328u公开了一种儿童玩具手机,包括手机壳,所述手机壳的前板上设有按键和屏幕,所述手机壳的后板上设有四个第一通孔,所述手机壳内侧壁上固定连接有竖板,所述竖板和手机壳的后板之间设有两个相互平行的横板,两个所述横板的相对侧壁上均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内滑动连接有滑板,所述滑板的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四个u型支架,所述u型支架上转动连接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上固定连接有滚轮,且滚轮位于相匹配的第一通孔内,所述滑板的侧壁上还固定连接有多个第一弹簧和两个移动板。虽然该实用新型有效的实现了儿童玩具手机在地面上的滚动,改变了普通玩具单一听音乐的功能,从而更有益于开发儿童的智力。
4.但是经本发明人探索发现该技术方案仍然存在至少以下缺陷:该技术方案中仅仅在手机外壳上集成上行走轮,不能让儿童联想到汽车,即使在拿取手机行走也不具有趣味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包括汽车外壳,所述汽车外壳前部固定连接有大灯,汽车外壳的车尾固定连接有尾灯,汽车外壳底部前后两侧均股设置有后轮和前轮,位于所述汽车外壳的车底部中间位置固定嵌入有显示屏,位于所述汽车外壳底部中部偏下位置固定连接有多个等距分布的手机实体按键;
7.所述汽车外壳底面下部水平向外开设有蓄电池槽,蓄电池槽内固定粘接有蓄电池,位于所述蓄电池槽下侧中间位置水平向外固定嵌入有与蓄电池电性连接的充电口;位于两个所述后轮和前轮之间均通过轴杆固定连接,轴杆贯穿与固定在汽车外壳底部的圈环。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位于所述汽车外壳底部上部固定连接有扬声器,扬声器位于所述显示屏上方。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充电口为智能手机的充电接口。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显示屏为高仿显示屏贴纸。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位于所述蓄电池槽的开口部固定盖合有蓄电池密封盖。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3.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结构部件集成在汽车外壳底盘部位,在玩电子玩具手机时汽车外壳的尾灯和大灯进行闪烁,并且扬声器进行发生音乐,提高趣味性;儿童可以将汽车外壳通过前轮和后轮进行移动,当玩具车玩,趣味性更高,企业的销售业务更好;并且本装置采用现有技术中公知的智能手机充电器进行充电的充电口,实用成本和便利性更好。
附图说明
14.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汽车外壳底部结构示意图;
17.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蓄电池在蓄电池槽内分布仰视结构示意图。
18.图中:1、汽车外壳;2、尾灯;3、后轮;4、前轮;5、大灯;6、蓄电池密封盖;7、充电口;8、手机实体按键;9、扬声器;10、显示屏;11、蓄电池槽;12、蓄电池;13、轴杆;14、圈环。
19.本实用新型中的仪器均可通过市场购买和私人定制获得。
具体实施方式
20.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21.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2.请参阅图1

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包括汽车外壳1,汽车外壳1前部固定连接有大灯5,汽车外壳1 的车尾固定连接有尾灯2,汽车外壳1底部前后两侧均股设置有后轮3和前轮4,位于汽车外壳1的车底部中间位置固定嵌入有显示屏10,位于汽车外壳1底部中部偏下位置固定连接有多个等距分布的手机实体按键8;
23.汽车外壳1底面下部水平向外开设有蓄电池槽11,蓄电池槽11内固定粘接有蓄电池12,位于蓄电池槽11下侧中间位置水平向外固定嵌入有与蓄电池12 电性连接的充电口7;位于两个后轮3和前轮4之间均通过轴杆13固定连接,轴杆13贯穿与固定在汽车外壳1底
部的圈环14。
24.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位于汽车外壳1底部上部固定连接有扬声器 9,扬声器9位于显示屏10上方。
25.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充电口7为智能手机的充电接口,采用现有技术中公知的智能手机充电器进行充电的充电口7,实用成本和便利性更好。
26.本实施例中,显示屏10为高仿显示屏贴纸,这种方式成本低,有利于企业高效率生产制造。
27.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位于蓄电池槽11的开口部固定盖合有蓄电池密封盖6,并且蓄电池密封该6与蓄电池槽11盖合处设置有密封胶条,保证放水密封性。
28.在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使用的时候,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带有行走机构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包括1、汽车外壳;2、尾灯;3、后轮;4、前轮;5、大灯;6、蓄电池密封盖;7、充电口;8、手机实体按键;9、扬声器;10、显示屏;11、蓄电池槽;12、蓄电池;13、轴杆;14、圈环,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29.使用时,由于本装置将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儿童电子玩具手机的结构部件集成在汽车外壳1底盘部位,在玩电子玩具手机时汽车外壳1的尾灯2和大灯5 进行闪烁,并且扬声器9进行发生音乐,提高趣味性;儿童可以将汽车外壳1 通过前轮4和后轮3进行移动,当玩具车玩,趣味性更高,企业的销售业务更好;并且本装置采用现有技术中公知的智能手机充电器进行充电的充电口7,实用成本和便利性更好。
30.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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