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4215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家具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



背景技术:

钻床一般应用于金属配件加工,但是在板式实木家具的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板与板之间的快速装配,也经常应用到钻床钻孔,常规的金属加工钻床由于其设备结构的复杂性,不太适用于木工加工。因为要求便携性,以及快速性,需要一种应用于木工加工用的钻床。

传统的金属配件加工,一般不会产生太大的粉尘,而木材钻孔则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对工作环境及人员造成较大的危害。此外由于家具板材的尺寸不一,对其加工位置精度的把控以及钻孔效率也有要求,现有的木工钻床无法达到这些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很好的解决了上述问题,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对需要钻孔的木板快速定位,且能吸收钻出的粉尘,同时能接受钻出的木屑,避免了粉尘污染,减少了工人的健康危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包括支架、安装在支架上的钻孔平台、安装钻孔平台上的旋转臂和安装在旋转臂上的钻头,钻孔平台前端设置有贯穿钻孔平台的升降挡块,升降挡块下部与升降杆连接,钻孔平台侧边固定有侧挡块,升降挡块和侧挡块上均设有刻度线,钻孔平台上开设有钻孔口,钻孔口下方安装有吸尘罩,钻孔平台上一侧安装有吸尘筒,钻孔平台上的吸尘筒相对侧安装有排尘扇。

进一步的,所述吸尘罩连接有吸尘风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在钻孔平台上安装了升降挡块和侧挡块,能对需要钻孔的板材进行快速定位,升降挡块和侧挡块上均设有刻度线,能保证定位的精准度,同时升降挡块可以自由的穿出钻孔平台和降到钻孔平台之下,不会阻挡材料的前进方向;

2.钻孔平台上钻孔口的设计,可以使钻头穿过钻孔平台,而不会受到钻孔平台的阻挡,方便对板材钻取通孔,而钻孔口下方安装有吸尘罩,吸尘罩可以完全吸收钻孔时钻头下方产生的粉尘、木屑等,钻孔平台上一侧安装有吸尘筒,钻孔平台上的吸尘筒相对侧安装有排尘扇,吸尘筒可以吸取钻头上方钻出的木屑和粉尘,另一方可以通过排尘扇的吹风,使木屑和粉尘吹向吸尘筒,保证了吸收的完全,防止了粉尘污染,保证了环境健康,减少了工人的健康危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俯视图;

图中:1.支架,2.钻孔平台,3.旋转臂,4.钻头,5.升降挡块,6.升降杆,7.侧挡块,8.刻度线,9.钻孔口,10.吸尘罩,11.吸尘风机,12.吸尘筒,13.排尘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无尘木工加工用钻床,包括支架1、安装在支架1上的钻孔平台2、安装钻孔平台2上的旋转臂3和安装在旋转臂3上的钻头4,钻孔平台2前端设置有贯穿钻孔平台2的升降挡块5,升降挡块5下部与升降杆6连接,钻孔平台2侧边固定有侧挡块7,升降挡块5和侧挡块7上均设有刻度线8,钻孔平台2上开设有钻孔口9,钻孔口9下方安装有吸尘罩10,钻孔平台2上一侧安装有吸尘筒12,钻孔平台2上的吸尘筒12相对侧安装有排尘扇13。吸尘罩10连接有吸尘风机11。

本实用新型在钻孔平台2上安装了升降挡块5和侧挡块7,能对需要钻孔的板材进行快速定位,升降挡块5和侧挡块7上均设有刻度线8,能保证定位的精准度,同时升降挡块5可以自由的穿出钻孔平台2和降到钻孔平台2之下,不会阻挡材料的前进方向;钻孔平台2上钻孔口9的设计,可以使钻头4穿过钻孔平台2,而不会受到钻孔平台2的阻挡,方便对板材钻取通孔,而钻孔口9下方安装有吸尘罩10,吸尘罩10可以完全吸收钻孔时钻头4下方产生的粉尘、木屑等,钻孔平台2上一侧安装有吸尘筒12,钻孔平台2上的吸尘筒12相对侧安装有排尘扇13,吸尘筒12可以吸取钻头4上方钻出的木屑和粉尘,另一方可以通过排尘扇13的吹风,使木屑和粉尘吹向吸尘筒12,保证了吸收的完全,防止了粉尘污染,保证了环境健康,减少了工人的健康危害。

使用时,升降挡块5升上钻孔平台2,通过升降挡块5和侧挡块7上的刻度线8,调整钻头4的位置,然后需要钻孔的板材从钻孔平台2后方进入钻孔平台2,板材受到升降挡板5和侧挡板7的阻挡,此时钻头4直接钻下即可,钻孔完成后升降挡块5降入到钻孔平台2下方,板材从钻孔平台2前端滑出即可,定位精准,操作简单,钻孔效率高,吸尘罩10、吸尘筒12、排尘扇13可以完全吸收钻孔产生的木屑和粉尘,保证了环境的健康。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对需要钻孔的木板快速定位,且能吸收钻出的粉尘,同时能接受钻出的木屑,避免了粉尘污染,减少了工人的健康危害。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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