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22494阅读:3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木材加工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其确保了旋切机的工作效率、容错率和安全性。



背景技术:

旋切机是指将圆木切割成连续薄皮木材的设备,如图1所示,其为现有旋切机未放置圆木时的示意图,该旋切机包括机架1、可相对机架产生平移的刀床2、设置在机架1上用于滚动木材的第一驱动辊31和第二驱动辊32、固定设置在刀床上的旋切刀21、可转动设置在刀床2上的布板辊33以及若干个分别用于驱动第一驱动辊转动、第二驱动辊转动、布板辊转动以及刀床移动的驱动机构,这些驱动机构在控制器的作用下完成对圆木的剖切,得到所需的薄片木材。如图2和图3所示,其整个旋切机将圆木由粗切割成为细的示意图。

但是,现有的旋切机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整个设备中第一驱动辊31、第二驱动辊32和布板辊33在实际生产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精密性的问题,如此在圆木6被切割的过程中,圆木6可能会产生预定方向的滑动偏差,即整个圆木6会可能发生一些平移,并导致圆木6从第一驱动辊31和第二驱动辊32的侧部滑出,如此影响了旋切机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深入研究,遂有本案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其确保了旋切机的工作效率、容错率和安全性。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其中,包括至少一套设置在第一驱动辊和第二驱动辊端面侧部的阻挡机构,所述阻挡机构具有固定座、弹性伸缩件以及抵触座,该固定座固定在机架上,该弹性伸缩件连接设置在固定座和抵触座之间,该抵触座在弹性伸缩件形变范围内与旋切刀下部相抵顶,该抵触座在弹性伸缩件达到最大伸长长度时与旋切刀分开;该弹性伸缩件具有依次套接的若干根空心管以及套设在若干空心管上的弹簧。

进一步,该抵触座在圆木处于最小直径时仍与圆木下半部分具有水平重叠区域。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旋切机的防木材掉落结构,其通过在第一驱动辊和第二驱动辊两端面的侧部设置至少一套阻挡机构,如此当圆木在整个旋切过程中有发生掉落的可能时,会被阻挡机构所阻挡,确保圆木在整个旋切过程中都位于工作可控范围内,进而确保了旋切机的工作效率、容错率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旋切机未放置圆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技术中旋切机在圆木刚放入时的示意图。

图3为现有技术中旋切机在圆木被旋切到最小直径时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切机未放置圆木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切机在圆木刚放入时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切机在圆木被旋切到最小直径时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阻挡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机架-1;刀床-2;旋切刀-21;

第一驱动辊-31;第二驱动辊-32;布板辊-33;

阻挡机构-4;固定座-41;弹性伸缩件-42;

空心管-421;弹簧-422;抵触座-43;

角度调节机构-5;圆木-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4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旋切机,包括机架1、可相对机架1产生平移的刀床2、设置在机架1上用于滚动木材的第一驱动辊31和第二驱动辊32、固定设置在刀床2上的旋切刀21、可转动设置在刀床2上的布板辊33以及若干个分别用于驱动第一驱动辊31转动、第二驱动辊32转动、布板辊33转动和刀床2移动的驱动机构;上述技术特征与传统旋切机结构相同,在此就不在进行详细阐述。

本实用新型的改进之处在于,该旋切机还包括两套阻挡机构4,该两套阻挡机构4分别设置在第一驱动辊31和第二驱动辊32两端面的侧部。

每套阻挡机构4均具有固定座41、弹性伸缩件42以及抵触座43,该固定座41固定在机架1上,该弹性伸缩件42连接设置在固定座41和抵触座43之间,该抵触座43在弹性伸缩件42形变范围内与旋切刀21下部相抵顶,该抵触座43在弹性伸缩件42达到最大伸长长度时与旋切刀21分开。

在实用新型中,该弹性伸缩件42具有依次套接的若干根空心管421以及套设在若干空心管421上的弹簧422,该若干根空心管421呈可依次套接状,管壁厚一样,外径越来越大。

如图6所示,作为优选地方案,该抵触座43在圆木处于最小直径时仍与圆木下半部分具有水平重叠区域。

这样,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旋切机,其通过在第一驱动辊31和第二驱动辊32两端面的侧部设置两套阻挡机构4,如此当圆木6在整个旋切过程中有任何方向发生掉落的可能,都会被阻挡机构4所阻挡,确保圆木6在整个旋切过程中都位于工作可控范围内,进而确保了旋切机的工作效率、容错率和安全性。

上述实施例和图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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