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94591发布日期:2019-01-04 23:44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板材加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



背景技术:

在木产品加工行业中,经常会需要将圆木加工成一定规格的方木使用。在现有木加工行业中,多采用半自动的多片锯进行切割,这种切割方法自动化程度低,工作效率低,很多程序需要工人手动操作,消耗很多劳动力,导致人工成本较高,同时安全性存在一定问题。再者在更换锯片时,步骤复杂,安全系数低,容易发生危险,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只有熟练的工人才能顺利完成操作,无法满足现代化社会对于设备能带来快速效益的诸多要求。容易出现故障,使用寿命短维护保养成本高;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特别提出专利号CN 206123834U。

上述专利CN 206123834U中存在着以下问题:在运转过程中出料口会飞溅出很多的木屑,影响工作人员在后续工作的操作;在锯成方木的时候,方木进入刀轴系统锯的时候,容易造成圆木的滚动,影响锯木时候的稳定性;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了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用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了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通过提供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包括机架、料架、送料系统、靠料装置、旋转装置、防返料装置、上压料装置和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所述机架的两侧底部均安装有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机架的底部设有接料槽,且接料槽的底部设有吸尘口,所述机架上安装有与送料系统相配合的箱体,箱体上安装有刀轴系统,刀轴系统刀包括上刀轴和下刀轴,且上刀轴位于下刀轴的上方,上刀轴和下刀轴分别与对应的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传动连接,上刀轴和下刀轴上均设有锯片,并通过刀轴压紧螺母安装有可旋转刨板;

靠料装置包括与锯片相配合的靠料板,靠料板的底部滑动连接有与机架相安装的直线导轨;

旋转装置包括与料架活动安装的旋转支架,旋转支架上安装有送料从动轴,且送料从动轴上安装有多个送料链轮,每个送料链轮上均啮合有输送链条,旋转支架上还安装有位于送料从动轴一侧的第一旋转轴,第一旋转轴的一端延伸至旋转支架的外侧并安装有旋转链轮,旋转链轮传动安装有与机架转动安装的旋转支架链轮,且旋转支架链轮传动连接有与料架固定安装的旋转驱动减速机;

上压料装置由四槽皮带轮、三角带、过渡轮、双排链轮、第二旋转轴、固定轴和减震装置共同组成,第二旋转轴的外侧固定套装有多个拔轮;

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由齿轮、单槽皮带轮和链轮组成,单槽皮带轮通过三角带与四槽皮带轮相配合,链轮与双排链轮之间设置有同一个连接链条。

其中,所述上压料装置安装在机架,且上压料装置还包括手柄。

其中,多个送料链轮与送料从动轴的外侧之间均设有链轮隔套,且送料链轮通过链轮隔套固定在送料从动轴的外侧。

其中,所述防返料装置包括安装在料架出料口位置处的防返帘板。

其中,所述料架设置在机架上,且送料系统依附于料架上,送料系统包括设置在机架上的送料减速机,且送料减速机位于防返帘板的下方,送料减速机同时与多个输送链条传动安装,多个输送链条上安装有同一个推料装置,推料装置由钢钉和方钢焊接而成,送料减速机还与双排链轮传动连接。

有益效果: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送料系统依附于料架之上,送料系统以送料减速机为动力,并以输送链条全程传输的方式进行送料,输送链条上装有推料装置,该推料装置由钢钉和方钢焊接而成,能起到扎木深、不伤原木、防反料的作用,保证锯木高效完成;

2、旋转装置由旋转驱动减速机、旋转支架链轮、送料从动轴、旋转支架、送料链轮、链轮隔套、旋转链轮和第一旋转轴组成,且上刀轴和下刀轴上均通过刀轴压紧螺母安装有可旋转刨板,旋转装置以旋转驱动减速机为驱动力带动旋转支架链轮,使旋转支架旋转,旋转支架旋转至90度,输送链条松开,然后提起可旋转刨板,使得上刀轴和下刀轴上的压紧螺母进行拧下,使得锯片便于更换;

3、上压料装置采用拔轮拔动圆木料原理,以送料减速机为动力,并以三角带为介质将动力引入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中,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通过齿轮啮合完成输入转向的反向,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再以链轮通过连接链条为介质将动力传输给上压料装置中,实现了进料更顺畅、旋切更稳定的目的;

4、防返料装置由防返帘板组成,并装配在料架的出料口,可防止旋切后的木料飞出;

本实用新型工作效率高,锯片便于更换,不仅实现了进料更顺畅和旋切更稳定的目的,且有效的防止了旋切后的木料飞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旋转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上压料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图中:1-机架、2-料架、3-送料减速机、4-旋转装置、5-输送链条、6-推料装置、7-靠料装置、8-上刀轴、9-下刀轴、10-锯片、11-箱体、12-防返料装置、13-旋转驱动减速机、14-上压料装置、15-吸尘口、16-接料槽、17-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18-可旋转刨板、19-靠料板、20-直线导轨、21-旋转支架链轮、22-送料从动轴、23-旋转支架、24-送料链轮、25-链轮隔套、26-旋转链轮、27-第一旋转轴、28-拔轮、29-第二旋转轴、30-固定轴、31-手柄、32-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3-齿轮、34-单槽皮带轮、35-链轮、36-三角带、37-四槽皮带轮、38-过渡轮、39-双排链轮、40-减震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考图1-4,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自动圆木多片锯,包括机架1、料架2、送料系统、靠料装置7、旋转装置4、防返料装置12、上压料装置14和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2,机架1的两侧底部均安装有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17,机架1的底部设有接料槽16,且接料槽16的底部设有吸尘口15,机架1上安装有与送料系统相配合的箱体11,箱体11上安装有刀轴系统,刀轴系统刀包括上刀轴8和下刀轴9,且上刀轴8位于下刀轴9的上方,上刀轴8和下刀轴9分别与对应的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17传动连接,上刀轴8和下刀轴9上均设有锯片10,上刀轴8和下刀轴9分别以两个主刀轴动力驱动电机17为动力,上刀轴8和下刀轴9上装有锯片10来完成圆木的上下对切,上刀轴8和下刀轴9通过刀轴压紧螺母安装有可旋转刨板18;

靠料装置7包括与锯片10相配合的靠料板19,靠料板19的底部滑动连接有与机架1相安装的直线导轨20,靠料装置7以靠料板19为基准面,靠料装置7下面通过直线导轨20,可调节靠料板19与锯片10的相对位置;

旋转装置4包括与料架2活动安装的旋转支架23,旋转支架23上安装有送料从动轴22,且送料从动轴22上安装有多个送料链轮24,每个送料链轮24上均啮合有输送链条5,旋转支架23上还安装有位于送料从动轴22一侧的第一旋转轴27,第一旋转轴27的一端延伸至旋转支架23的外侧并安装有旋转链轮26,旋转链轮26传动安装有与机架1转动安装的旋转支架链轮21,且旋转支架链轮21传动连接有与料架2固定安装的旋转驱动减速机13,旋转装置4由旋转驱动减速机13、旋转支架链轮21、送料从动轴22、旋转支架23、送料链轮24、链轮隔套25、旋转链轮26和第一旋转轴27组成,旋转装置4以旋转驱动减速机13为驱动力带动旋转支架链轮21,使旋转支架23旋转,旋转支架23旋转至90度,输送链条5松开,由于上刀轴8和下刀轴9上均通过刀轴压紧螺母安装有可旋转刨板18,然后提起可旋转刨板18,使得上刀轴8和下刀轴9上的压紧螺母进行拧下,使得锯片10便于更换;

上压料装置14由四槽皮带轮37、三角带36、过渡轮38、双排链轮39、第二旋转轴29、固定轴30和减震装置40共同组成,第二旋转轴29的外侧固定套装有多个拔轮28;

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2由齿轮33、单槽皮带轮34和链轮35组成,单槽皮带轮34通过三角带36与四槽皮带轮37相配合,链轮35与双排链轮39之间设置有同一个连接链条,双排链轮39还传动连接有送料减速机3,上压料装置14以送料减速机3为动力,并以三角带36为介质将动力引入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2中,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2通过齿轮啮合完成输入转向的反向,上压料动力传动装置32再以链轮35通过连接链条为介质将动力传输给上压料装置14中,来带动装有拔轮28的第二旋转轴29上,使得拔轮28转动,拔轮28转动给圆木向前的推力,随着圆木的进料,转动的拔轮28被顶起压在圆木上,以保证圆木平稳进料、旋切,实现了进料更顺畅、旋切更稳定的目的。

更进一步的,上压料装置14安装在机架1,且上压料装置14还包括手柄31。

更进一步的,多个送料链轮24与送料从动轴22的外侧之间均设有链轮隔套25,且送料链轮24通过链轮隔套25固定在送料从动轴22的外侧。

更进一步的,防返料装置12包括安装在料架2出料口位置处的防返帘板,可防止旋切后的木料飞出。

更进一步的,料架2设置在机架1上,且送料系统依附于料架2上,送料系统包括设置在机架1上的送料减速机3,且送料减速机3位于防返帘板的下方,送料减速机3同时与多个输送链条5传动安装,多个输送链条5上安装有同一个推料装置6,推料装置6由钢钉和方钢焊接而成,送料系统以送料减速机3为动力,并以输送链条5全程传输的方式进行送料,输送链条5上的推料装置6能起到扎木深、不伤原木、防反料的作用,保证锯木高效完成。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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