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30040发布日期:2020-12-08 15:17阅读:8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废木料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实木家具是以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为基材制作的、表面经涂饰处理的家具,或在此类基材上采用实木单板或薄木贴面后,再进行涂饰处理的家具,实木板材是指集成材或木工板等木材通过二次加工形成的实木类材料,实木家具加工时会产生大量的废木料。

现有的废木料处理装置在实际使用时,其废木料的粉碎效果不佳,且不便于快速导出粉碎废木料,现提出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用于解决背景技术中现有的废木料处理装置在实际使用时,其废木料的粉碎效果不佳,且不便于快速导出粉碎废木料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包括机体,所述机体内设有腔室,所述腔室的顶面上设有进料口,所述腔室位于底部的右侧内壁上设有出料口,所述进料口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均固定连接有倾斜挡板,所述腔室的右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切割件,所述腔室的前后两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粉碎件,所述粉碎件位于切割件的下方,所述机体位于左右两侧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桩,左侧所述支撑桩的左端侧壁上设有驱动件,所述腔室靠近底部的左右两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传输件,所述驱动件与传输件传动连接。

优选地,两块所述倾斜挡板的前后两端侧壁均与进料口的内壁无缝连接,所述倾斜挡板与机体呈一体化设置。

优选地,右侧所述支撑桩的右端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倾斜溜槽,所述倾斜溜槽靠近出料口设置。

优选地,所述切割件包括固定安装于机体右端侧壁上的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驱动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远离第一电机的一端水平贯穿腔室的右侧内壁设置并延伸至其内部,所述第一连接杆位于腔室内的环形侧壁上固定连接有若干等间分布的切割刀,若干所述切割刀均为两块倾斜挡板的下方,所述粉碎件位于第一连接杆的下方。

优选地,所述粉碎件包括水平贯穿腔室前后两侧内壁设置的若干转动杆,若干所述转动杆之间呈两两相对设置,若干所述转动杆位于腔室内的一端上均同轴固定连接有粉碎辊,相邻两根所述粉碎辊之间的粉碎齿相互啮合,所述粉碎辊位于第一连接杆的下方,所述机体的前端侧壁上固定安装有两个第二电机,两个所述第二电机的驱动轴分别与其中两根转动杆的前端侧壁固定连接,两个所述第二电机呈上下位设置。

优选地,所述腔室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均固定连接有两块倾斜导料板,若干所述倾斜导料板之间呈两两相对设置,若干所述倾斜导料板的前后两端侧壁分别与腔室的前后两侧内壁相抵接触,同一水平面上的两块所述倾斜导料板分别位于相邻两根粉碎辊的上方。

优选地,所述驱动件包括固定安装于左侧支撑桩左端侧壁上的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驱动轴上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上同轴固定连接有主动轮,所述主动轮与传输件传动连接。

优选地,所述传输件包括水平贯穿腔室靠近底部左右两侧内壁设置的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二连接杆位于腔室外的一端上同轴固定连接有从动轮,所述主动轮与从动轮之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杆位于腔室内的一端上同轴固定连接有螺旋输送杆。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为:

1、通过进料口上的倾斜挡板将废木料导入腔室内,使得第一电机带动第一连接杆上的切割刀对废木料进行切割处理,并由倾斜导料板将切割后的废木料导向至相邻两根粉碎辊之间,使得第二电机带动粉碎辊对废木料进行多次粉碎处理,有效提高粉碎的效果。

2、通过第三电机带动第二连接杆转动,使得第二连接杆带动螺旋输送杆转动,进而使得螺旋输送杆将粉碎废木料导向至出料口内,使得粉碎废木料经由倾斜溜槽快速导出,便于快速导出粉碎废木料。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的透视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4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体、2腔室、3进料口、4出料口、5倾斜挡板、6支撑桩、7倾斜溜槽、8第一电机、9第一连接杆、10切割刀、11转动杆、12粉碎辊、13第二电机、14倾斜导料板、15第三电机、16转轴、17主动轮、18第二连接杆、19从动轮、20螺旋输送杆。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4所示,一种用于实木家具加工的废木料处理装置,包括机体1,机体1内设有腔室2,腔室2的顶面上设有进料口3,腔室2位于底部的右侧内壁上设有出料口4,右侧支撑桩6的右端侧壁上固定连接有倾斜溜槽7,倾斜溜槽7靠近出料口4设置,倾斜溜槽7用于配合出料口4导出粉碎废木料,方便对粉碎废木料进行收集,进料口3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均固定连接有倾斜挡板5,两块倾斜挡板5的前后两端侧壁均与进料口3的内壁无缝连接,倾斜挡板5与机体1呈一体化设置,倾斜挡板5便于将废木料导入腔室2内。

腔室2的右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切割件,切割件包括固定安装于机体1右端侧壁上的第一电机8,第一电机8的型号为:y132s1-2,第一电机8用于带动第一连接杆9的切割刀10转动,使得若干等间分布的切割刀10对废木料进行切割处理,第一电机8的驱动轴上固定连接有第一连接杆9,第一连接杆9远离第一电机8的一端水平贯穿腔室2的右侧内壁设置并延伸至其内部,第一连接杆9位于腔室2内的环形侧壁上固定连接有若干等间分布的切割刀10,若干切割刀10均为两块倾斜挡板5的下方,粉碎件位于第一连接杆9的下方。

腔室2的前后两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粉碎件,粉碎件位于切割件的下方,粉碎件包括水平贯穿腔室2前后两侧内壁设置的若干转动杆11,若干转动杆11之间呈两两相对设置,若干转动杆11位于腔室2内的一端上均同轴固定连接有粉碎辊12,相邻两根粉碎辊12之间的粉碎齿相互啮合,粉碎辊12位于第一连接杆9的下方,机体1的前端侧壁上固定安装有两个第二电机13,第二电机13的型号为y80m2-2,两个第二电机13分别用于带动两根转动杆11转动,进而使得两根转动杆11分别带动两根粉碎辊12转动,从而使得两对粉碎齿相互啮合的粉碎辊12对切割后的废木料进行多次粉碎处理,有效提高粉碎的效果,两个第二电机13的驱动轴分别与其中两根转动杆11的前端侧壁固定连接,两个第二电机13呈上下位设置,腔室2的左右两侧内壁上均固定连接有两块倾斜导料板14,上方两块倾斜导料板14用于将切割后的废木料导向上方两根粉碎辊12之间,下方两块倾斜导料板14用于将初次粉碎后的废木料导向下方两根粉碎辊12之间,若干倾斜导料板14之间呈两两相对设置,若干倾斜导料板14的前后两端侧壁分别与腔室2的前后两侧内壁相抵接触,同一水平面上的两块倾斜导料板14分别位于相邻两根粉碎辊12的上方。

机体1位于左右两侧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桩6,左侧支撑桩6的左端侧壁上设有驱动件,驱动件包括固定安装于左侧支撑桩6左端侧壁上的第三电机15,第三电机15的型号为:s750y22l,第三电机15用于带动转轴16上的主动轮17转动,第三电机15的驱动轴上固定连接有转轴16,转轴16上同轴固定连接有主动轮17,主动轮17与传输件传动连接,腔室2靠近底部的左右两侧内壁上水平贯穿设有传输件,驱动件与传输件传动连接,传输件包括水平贯穿腔室2靠近底部左右两侧内壁设置的第二连接杆18,第二连接杆18位于腔室2外的一端上同轴固定连接有从动轮19,主动轮17与从动轮19之间通过皮带传动连接,主动轮17转动带动皮带传动连接的从动轮19转动,进而带动与从动轮19同轴连接的第二连接杆18,并由第二连接杆18带动螺旋输送杆20转动后将腔室2底部上的粉碎废木料导向至出料口4内,使得粉碎废木料经由倾斜溜槽7快速导出,便于快速导出粉碎废木料,第二连接杆18位于腔室2内的一端上同轴固定连接有螺旋输送杆20。

本发明在使用时,将废木料经由进料口3上的两块倾斜挡板5导向腔室2内,启动第一电机8带动第一连接杆9上若干等间分布的切割刀10对废木料进行切割处理,使得切割后的废木料掉落至上方两块倾斜导料板14上,并由上方两块倾斜导料板14将切割后的废木料导向上方两根粉碎辊12之间,启动两个第二电机13,使得第二电机13带动转动杆11上的粉碎辊12转动,使得相邻两根粉碎辊12对切割后的废木料进行初次粉碎处理,初次粉碎后的废木料经由下方两块倾斜导料板14导向下方两根粉碎辊12之间,进而使得下方两根粉碎辊12对初次粉碎后的废木料进行二次粉碎,有效提高粉碎的效果,粉碎的废木料集中在腔室2的底部上,启动左侧支撑桩6上的第三电机15,使得第三电机15带动转轴16上的主动轮17,使得主动轮17带动皮带传动连接的从动轮19转动,并由从动轮19带动第二连接杆18和螺旋输送杆20转动,从而使得转动的螺旋输送杆20将粉碎废木料导向至出料口4内,使得粉碎废木料经由倾斜溜槽7快速导出,便于快速导出粉碎废木料。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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