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伐木工具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油锯的手把减振装置。
背景技术:2.070油锯是一种动力充沛深受专业林业从业人员喜爱广泛使用的伐木工具,保有量极大,但因投入市场年代早,手把振动很大,使用者使用时易疲劳且易造成职业性白指病,影响健康。而现有的设备装置中,缺少既结构简单,又可以减轻油锯工作中机器振动的相应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3.为了解决以上为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油锯的手把减振装置。
4.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油锯的手把减振装置,包括提把和后手把总成,所述的后手把总成设于油锯的动力主体的后方,所述提把呈环绕状设置于油锯的动力主体上,提把的前端固定于动力主体的前端下部,所述提把的中部环绕设置在动力主体的上方,并向后延伸,与所述的后手把总成固定连接;所述提把与动力主体之间、后手把总成与动力主体之间设有提把减振装置,所述的提把减振装置内设置减振胶套。
5.优选的,所述的提把包括上升段、水平段、下降段和向后延伸段,所述提把的前端与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左侧下方固定连接后,通过上升段环绕上升至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左上方,通过水平段延伸至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右上方,通过下降段下降至低于动力主体的顶端后再通过向后延伸段向后延伸与所述的后手把总成固定连接。
6.作为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提把减振装置包括前提把减振装置和后手把减振装置,所述的前提把减振装置包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和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所述的后手把总成的下端与动力主体之间通过后手把减振装置连接,所述提把的前端与所述动力主体前端的左侧下方通过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连接,所述提把的下降段与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右侧上方通过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固定连接。
7.作为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包括第一前提把支架、减振胶套和第一前减振支架,所述的第一前提把支架固定于所述提把的前端,所述的第一前减振支架与所述的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左下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减振胶套设置于第一前提把支架和第一前减振支架之间,由第一前提把支架和第一前减振支架夹持减振胶套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8.作为更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包括第二前提把支架、减振胶套和第二前减振支架,所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固定于所述提把的下降段,所述的第二前减振支架与所述的动力主体的前端的右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减振胶套设置于第二前提把支架和第二前减振支架之间,由第二前提把支架和第二前减振支架夹持减振胶套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9.作为再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上还设置有护手器,该护手器与所
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铰接,且通过设置扭簧来实现护手器的弹性定位,所述的护手器与提把的水平段之间设有容纳手指的间隙。
10.作为进一步优选的,所述后手把减振装置包括后减振支架和减振胶套,所述的后减振支架与所述的动力主体的后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后手把总成的下端设有容纳减振胶套的减振胶套容纳位,所述的减振胶套设于该减振胶套容纳位中,由后减振支架和后手把总成夹持减振胶套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11.优选的,所述的减振胶套为减振橡胶。
12.作为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的提把上除了前端和下降段之外,提把与动力主体之间保持间隙,提把与动力主体之间无其他连接部分,所述的后手把总成上设置有连接提把后端的连接位,所述提把从动力主体的前端延伸过来后与该连接位固定连接。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可将原有的手把振动值由原来的约100m/^2降低到10m/^2,使用舒适性极大提高,适用现有机器的改进,极大地降低手把振动,利于操作者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提把通过前后支架、后减振胶套及螺钉连接到动力箱体,动力运行时的振动被橡胶缓冲吸收。支架与动力主体的连接共用原有螺钉安装位置,更换方便快捷。
附图说明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15.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之一。
16.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之二。
17.标号说明:
18.1: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1-1:第一前提把支架;1-2:第一前减振支架;2:上升段;3: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3-1:第二前提把支架;3-2:第二前减振支架;4:护手器;5:水平段;6:下降段;7:向后延伸段;8:连接位;9:后手把总成;10:后手把减振装置;10-1:减振胶套容纳位;10-2:后减振支架;11:减振胶套;12:提把;13:动力主体。
具体实施方式
19.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20.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提把12和后手把总成9,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设于油锯的动力主体13的后方,所述提把12呈环绕状设置于油锯的动力主体13上,提把12的前端固定于动力主体13的前端下部,所述提把12的中部环绕设置在动力主体13的上方,并向后延伸,与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固定连接;所述提把12与动力主体13之间、后手把总成9与动力主体13之间设有提把减振装置,所述的提把减振装置内设置减振胶套11。
21.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提把12包括上升段2、水平段5、下降段6和向后延伸段7,所述提把12的前端与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左侧下方固定连接后,通过上升段2环绕上升至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左上方,通过水平段5延伸至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右上方,通过下降段6下降至低于动力主体13的顶端后再通过向后延伸段7向后延伸与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固定连接。提把12的前端、上升段2、水平段5和下降段6用于将动力主体13的前端连接,并在使用过程中将动力主体13的前端抬起。
22.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提把减振装置包括前提把减振装置和后手把减振装置10,所述的前提把减振装置包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1和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3;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的下端与动力主体13之间通过后手把减振装置10连接,所述提把12的前端与所述动力主体13前端的左侧下方通过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1连接,所述提把12的下降段6与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右侧上方通过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3固定连接。
23.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1包括第一前提把支架1-1、减振胶套11和第一前减振支架1-2,所述的第一前提把支架1-1固定于所述提把12的前端,所述的第一前减振支架1-2与所述的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左下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减振胶套11设置于第一前提把支架1-1和第一前减振支架1-2之间,由第一前提把支架1-1和第一前减振支架1-2夹持减振胶套11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24.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3包括第二前提把支架3-1、减振胶套11和第二前减振支架3-2,所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3-1固定于所述提把12的下降段6,所述的第二前减振支架3-2与所述的动力主体13的前端的右上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减振胶套11设置于第二前提把支架3-1和第二前减振支架3-2之间,由第二前提把支架3-1和第二前减振支架3-2夹持减振胶套11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25.本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3-1上还设置有护手器4,该护手器4与所述的第二前提把支架3-1铰接,且通过设置扭簧来实现护手器4的弹性定位,所述的护手器4与提把12的水平段5之间设有容纳手指的间隙。在操作过程中,工人的手是握持提把12的水平段5,所以护手器4可以罩设在手部,以防工作过程中飞溅的物体划伤手部。
26.本实施例中,所述后手把减振装置10包括后减振支架10-2和减振胶套11,所述的后减振支架10-2与所述的动力主体13的后端固定连接,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的下端设有容纳减振胶套11的减振胶套容纳位10-1,所述的减振胶套11设于该减振胶套容纳位10-1中,由后减振支架10-2和后手把总成9夹持减振胶套11后通过固定螺钉贯穿并固定连接。
27.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减振胶套11为减振橡胶。
28.本实施例中,所述的提把12上除了前端和下降段6之外,提把12与动力主体13之间保持间隙,提把12与动力主体13之间无其他连接部分,所述的后手把总成9上设置有连接提把12后端的连接位8,所述提把12从动力主体13的前端延伸过来后与该连接位8固定连接。
29.工作原理:工作时,工人一只手握持提把的水平段,另一只手握持后把手总成,两只手配合将动力主体抬起并控制油锯的切割方向。本实用新型采用环绕式提把12,仅通过第一前提把减振装置1、第二前提把减振装置3、后手把减振装置10与动力主体13连接,运行过程中,动力主体13的振动由减振胶套11缓冲吸收。工人双手对握把12和后手把总成9施加的操作力通过固定螺钉传递到动力箱体(即动力主体13)。固定螺钉兼有限制橡胶最大变形的作用,在手把施力较大时提供对减振胶套11的保护,防止撕脱。减振胶套11是一两端为铁质冲压件(一端为前提把支架另一端为前减振支架,或者一端为后手把总成9上的减振胶套容纳位10-1另一端为后减振支架10-2)的结构,有较大的缓冲运动空间,与动力主体13及支架固定牢固,能承受较大操作力。前减振支架或后减振支架10-2与动力主体13的连接共用原有螺钉安装位置,更换方便快捷。
30.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
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