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压固的整料形式的人造木产品,包含通过在加工期间已经交联的交联热塑性粘合剂粘合在一起的多个天然木片,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在高温下保持其压固形状,且其中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等于或低于所述人造木产品的正常使用温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7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5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3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2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低于室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约-30摄氏度至约25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多个天然木片在加工期间进行机械变形,使得相邻的木片彼此形状一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5%(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0%(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6%(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12.一种压固的整料形式的人造木产品,包含通过在加工期间已经交联的交联热塑性粘合剂粘合在一起的多个天然木片,其中压缩后的每个装配木片的单板外形不同于压缩前的每个装配木片的单板外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等于或低于所述人造木产品的正常使用温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7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5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3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2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低于室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19.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约-30摄氏度至约25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2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多个天然木片在加工期间进行机械变形,使得相邻的木片彼此形状一致。
21.根据权利要求1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5%(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22.根据权利要求1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0%(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23.根据权利要求12至20中任一项所述的人造木产品,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6%(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24.一种制备人造木产品的方法,包含: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加热以干燥所述粘合剂并在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中保持基本平衡的含水量。
26.根据权利要求24至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在将它们以期望的构造装配并压缩之前进行预热。
27.根据权利要求25至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加热至约50℃至约200℃的温度。
28.根据权利要求25至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加热约1分钟至约40分钟的时段。
29.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等于或低于所述人造木产品的正常使用温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0.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7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1.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5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2.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3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3.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小于约20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4.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低于室温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5.根据权利要求24至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中的所述交联热塑性粘合剂具有约-30摄氏度至约25摄氏度的玻璃化转变温度。
36.根据权利要求24至3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天然木片在所述压缩步骤期间进行机械变形,使得相邻的木片彼此形状一致。
37.根据权利要求24至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压缩后的每个装配木片的单板外形不同于压缩前的每个装配木片的单板外形。
38.根据权利要求24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塑性树脂是聚乙烯酯。
39.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热塑性树脂是聚乙酸乙烯酯或其水解形式。
40.根据权利要求24至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包含所述热塑性树脂和所述交联剂的所述热塑性粘合剂是水基乳液。
41.根据权利要求24至4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联剂是选自由n-羟甲基丙烯酰胺、硼砂、碳酸铝锆、氯化铝、氯化镁、对甲苯磺酸、乙醛、甲醛、脲醛、三聚氰胺甲醛、三羟甲基三聚氰胺、铜铵络合物、铬络合物、有机钛酸酯、重铬酸盐、聚醛、丁醛、氯甲酸酯、脲、异氰酸酯和碳酸锆铵组成的组的催化剂或反应剂。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联剂是氯化铝。
43.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交联剂是对甲苯磺酸。
44.根据权利要求24至4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以所需的构造装配在模具中。
45.根据权利要求24至4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约4至20mpa的压力下压缩所述装配的木片。
46.根据权利要求24至4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压缩步骤期间通过加热来引发所述交联。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压缩步骤期间,在约70℃至约150℃的温度下保持所述装配的木片。
48.根据权利要求24至4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压缩步骤花费约5分钟至约90分钟。
49.根据权利要求24至4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固化的人造木产品在仍然温热时从所述模具中释放。
50.根据权利要求24至4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部分固化的人造木产品经受另外的固化步骤以提供所述人造木产品。
51.根据权利要求24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5%(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52.根据权利要求24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10%(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53.根据权利要求24至5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包含小于6%(重量/重量)的粘合剂。
54.根据权利要求24至5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天然木片具有约0.1mm至约10mm的最大厚度。
55.根据权利要求24至5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所述天然木片的木材选自由桉木、松木、红枫木、昆士兰枫木、白蜡木、山杨木、胡桃木、橡木、红木、桦木、桃花心木、乌木、樱桃木、俄勒冈木、白杨木和草木组成的组,所述草木例如是竹木。
56.根据权利要求24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木材是松木。
57.根据权利要求24至5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木材是桉木。
58.根据权利要求24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包含将所述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或干燥的涂覆有粘合剂的木片以一构造装配,使得所述木片在纤维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人造木产品长度相同以形成装配的木片。
59.根据权利要求24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人造木产品适用于外表面用途,并且具有期望的适合于最终用途的物理性能和美学外观。
60.根据权利要求24至5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粘合剂包含选自由膨胀控制剂、杀菌剂、杀虫剂、着色剂、uv稳定剂、填料、增量剂、耐火剂、阻燃剂和纤维组成的组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剂。
61.一种由根据权利要求24至6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所形成的人造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