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纺织化工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
背景技术:
棉织物又称棉布,是以棉纱为原料织造的织物。棉织物以优良的服用性能成为最常用的面料之一,广泛用于服装面料、装饰织物和产业用织物。棉是最受欢迎的衣服和家纺织物。多功能、柔软、透气、吸湿、全年穿着的舒适性、性能优良和耐穿仅仅是棉布备受欢迎的众多品质中的几点。随着纺织印染加工的深入发展,棉织物品种日益丰富,外观和性能及档次也不断提高。由于化学纤维的发展,出现了棉型化纤,其长度(一般为38毫米左右)等物理性状符合棉纺工艺要求,在棉纺设备上纯纺或与棉纤维混纺而成,这类纤维的织物以及棉织物统称为棉型织物。棉型织物价格低廉,适用面广,吸水性强,耐磨耐洗,柔软舒适,冬季穿着保暖性好,夏季穿着透气凉爽,棉织物以其优良的服用性能而成为最常用的童装材料之一,是最为普及的童装面料。棉织物色彩一般比较鲜艳,多用于儿童夏装,休闲装,内衣,运动装等。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纺织制品面料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染色设备和近几年来原棉的等级下降,坯布中经常含有一些死棉,造成在采用活性染料染色时,染料的覆盖性差,布面常出现染色不均匀,染色横条等瑕疵,影响针织物布面的质量。要解决以上现象,就需在染色过程中加入合适的助剂来改善因纺织制品坯布、设备等原因造成的染色瑕疵。染色过程中,染料的分散和渗透一直是困扰印染企业的二大问题,染料的分散性不好,很容易造成筒子纱线染色不均,形成里外不一;而染料的渗透不好,筒子纱对染料的吸收利用率不佳,染料只停留在表面,无法染透。目前,市场上各种染色渗透剂很多,但是渗透性不好,渗透时间长,同时在碱液回收处理时易挥发出有害的气体,污染环境,不利于环保。而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的迅速发展,对产品性能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需要研发出一种能克服上面所述问题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组分:丙烯酸15-20份、柠檬酸钠6-9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3-27份、蔗糖酯12-14份、丙三醇18-20份、2-氨基-2-甲基-1-丙醇12-19份、草酸钾2-6份、脂肪醇琥珀酸酯3-11份、去离子水50-60份、磺化琥珀酸二辛酯钠盐2-4份、十二烷基二羟乙基甜菜碱3-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4-6份、聚乙烯苄基三甲基季铵盐3-5份。
其还包含甲基丙烯酸2-4份。
其还包含油酸聚氧乙烯酯4-13份。
其还包含高氯酸铵4-7份。
本发明的制备工艺为普通工艺,无技术改进,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熟练掌握。
有益效果:本发明所述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均染性能优异,可明显增加染料的吸收率,安全无害,绿色环保;同时制备该渗透剂所需原料廉价易得,制备工艺简单,生产设备要求低。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组分:丙烯酸15份、柠檬酸钠6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3份、蔗糖酯12份、丙三醇18份、2-氨基-2-甲基-1-丙醇12份、草酸钾2份、脂肪醇琥珀酸酯3份、去离子水50份、磺化琥珀酸二辛酯钠盐2份、十二烷基二羟乙基甜菜碱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4份、聚乙烯苄基三甲基季铵盐3份。
实施例2
本实施例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组分:丙烯酸20份、柠檬酸钠9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27份、蔗糖酯12-14份、丙三醇20份、2-氨基-2-甲基-1-丙醇19份、草酸钾6份、脂肪醇琥珀酸酯11份、去离子水60份、磺化琥珀酸二辛酯钠盐4份、十二烷基二羟乙基甜菜碱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6份、聚乙烯苄基三甲基季铵盐5份、甲基丙烯酸4份。
实施例3
本实施例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组分:丙烯酸15份、柠檬酸钠6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13份、蔗糖酯12份、丙三醇18份、2-氨基-2-甲基-1-丙醇12份、草酸钾2份、脂肪醇琥珀酸酯3份、去离子水50份、磺化琥珀酸二辛酯钠盐2份、十二烷基二羟乙基甜菜碱3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4份、聚乙烯苄基三甲基季铵盐3份、甲基丙烯酸2份、油酸聚氧乙烯酯4份。
实施例4
本实施例的环保高效染色渗透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组分:丙烯酸20份、柠檬酸钠9份、丙烯酸二甲氨基乙酯27份、蔗糖酯12-14份、丙三醇20份、2-氨基-2-甲基-1-丙醇19份、草酸钾6份、脂肪醇琥珀酸酯11份、去离子水60份、磺化琥珀酸二辛酯钠盐4份、十二烷基二羟乙基甜菜碱5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6份、聚乙烯苄基三甲基季铵盐5份、甲基丙烯酸4份、油酸聚氧乙烯酯13份、高氯酸铵7份。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发明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作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发明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