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0497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日常生活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



背景技术:

针线是家中常备的生活物品,缝纫针体较小,且头部尖锐,需要有专用的针线盒存放,缝纫用的线根据不同的需要有各种颜色,针和线大多被散放在抽屉中,显得十分的杂乱,在使用时,常常需要在抽屉中寻找缝纫针,非常的不方便,缝纫的线直接裸楼在外,不仅容易脏,而且影响线的牢固度和耐用度,有时多种线杂乱的放在一起,会出现相互缠绕打结的现象,使用时十分的不方便,因此,有必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通过在盒体内设置立柱使缝纫线卷套装在立柱上,从而完成对缝纫线卷的储存,达到缝纫线卷整齐存放并通过盒盖密封的效果,避免由于缝纫线卷外导致其脏乱的现象,置于盒体外部的缝纫线卷的线头便于人们在使用时选择合适的线色,同时内置的针盒为人们选择针型和针大小带来便利,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具有盒体,所述盒体内固定有多个立柱且立柱均匀分布在盒体内部,所述立柱上端位于盒体内部并低于盒体上平面,所述盒体外壁上制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线孔,所述盒体下端的底座内设有储物抽屉且储物抽屉内置有便于选择针型和针大小的针盒,缝纫线卷套装在立柱上且设于盒体上方的盒盖盖合并固定在盒体上端后将缝纫线卷封闭在盒体内,所述缝纫线卷的线头穿过盒体外壁上的线孔后置于盒体外部。

其中,所述储物抽屉内设有挡板且针盒置于经挡板分隔后形成的针盒槽内。

进一步地,所述针盒由本体和针盒盖组成,所述本体为柱形结构且本体内分隔有多个针区,所述针盒盖与本体上端固定连接,所述针盒盖上制有与针区数量相同的出针孔,所述针盒盖端面中心固定有密封塞且密封塞上的多个塞子塞入出针孔内将出针孔密封,所述密封塞上的塞子数量与出针孔的数量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盒体上端与盒盖盖合区的外壁上制有凸棱且盒盖与凸棱卡紧后固定在盒体上。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

1、通过在盒体内设置立柱使缝纫线卷套装在立柱上,从而完成对缝纫线卷的储存,达到缝纫线卷整齐存放并通过盒盖密封的效果,有效避免了由于缝纫线卷外导致其脏乱的现象;

2、置于盒体外部的缝纫线卷的线头便于人们在使用时选择合适的线色,,无须将盒盖打开进行查找,十分方便;

3、储物抽屉便于将缝纫用的小部件进行储存,有效避免缝纫小部件乱放而丢失的现象,将小物件集中存放后便于人们在缝纫过程中拿取;

4、储物抽屉中内置的针盒为人们选择针型和针大小带来便利,针盒盖上出针孔周围设有与针区内针型、大小对应的序号,便于人们选择,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盒盖打开且储物抽屉抽开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盒盖盖合且储物抽屉推合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针盒盖打开后针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针盒盖与本体16固定后针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1-4描述本发明的一种实施例。

便于选取针、线的针线盒,具有盒体1,所述盒体1内固定有多个立柱3且立柱3均匀分布在盒体1内部,所述立柱3上端位于盒体1内部并低于盒体1上平面,所述盒体1外壁上制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线孔4,所述盒体1下端的底座5内设有储物抽屉6且储物抽屉6内置有便于选择针型和针大小的针盒7,缝纫线卷套装在立柱3上且设于盒体1上方的盒盖2盖合并固定在盒体1上端后将缝纫线卷封闭在盒体1内,所述缝纫线卷的线头穿过盒体1外壁上的线孔4后置于盒体1外部;具体的,所述储物抽屉6内设有挡板8且针盒7置于经挡板8分隔后形成的针盒槽9内;具体的,所述针盒7由本体16和针盒盖11组成,所述本体16为柱形结构且本体16内分隔有多个针区10,所述针盒盖11与本体16上端固定连接,所述针盒盖11上制有与针区10数量相同的出针孔12,所述针盒盖11端面中心固定有密封塞13且密封塞13上的多个塞子14塞入出针孔12内将出针孔12密封,所述密封塞13上的塞子14数量与出针孔12的数量相同;具体的,所述盒体1上端与盒盖2盖合区的外壁上制有凸棱15且盒盖2与凸棱15卡紧后固定在盒体1上。本结构通过在盒体1内设置立柱3使缝纫线卷套装在立柱3上,从而完成对缝纫线卷的储存,达到缝纫线卷整齐存放并通过盒盖2密封的效果,有效避免了由于缝纫线卷外导致其脏乱的现象,置于盒体1外部的缝纫线卷的线头便于人们在使用时选择合适的线色,无须将盒盖2打开进行查找,十分方便,储物抽,6便于将缝纫用的小部件进行储存,有效避免缝纫小部件乱放而丢失的现象,将小物件集中存放后便于人们在缝纫过程中拿取,储物抽,6中内置的针盒7为人们选择针型和针大小带来便利,针盒盖11上出针孔12周围设有与针区10内针型、大小对应的序号,便于人们选择,结构简单,使用方便。

上述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来限制本发明实施范围,故凡以本发明权利要求所述内容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包括在本发明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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