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0059阅读:1463来源:国知局
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



背景技术:

挂烫机也叫挂式熨斗、立式烫斗,就是能挂着烫衣服和布料的机器。挂烫机通过内部产生的灼热水蒸气不断接触衣服和布料,达到软化衣服和布料纤维组织的目的,并通过“拉”、“压”、“喷”的动作平整衣服和布料,使衣服和布料完好如新。

虽然挂烫机具有上述诸多优点而深受现代家庭的欢迎,然而目前挂烫机的支架却过于单一,不能实现旋转的功能,特别是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当熨烫衣服时往往需要人工翻转过来进行熨烫背面,造成使用不便,不利于烫衣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和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并且能够自由旋转的支架。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杆、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的顶端与连接端通过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的底部与挂烫机连接,所述连接端的上部设有旋转机构,所述旋转机构上设有用于放置衣架或者喷头的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为第一支撑部和第二支撑部,所述第一支撑部安装在旋转机构的一侧,第二支撑部安装在旋转机构的另一侧,其中,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均包括第一挂钩和第二挂钩,所述第一挂钩的后部与第二挂钩的后部相连接,所述第一挂钩的前部设有用于放置衣架的挂槽,所述第二挂钩的前部设有用于放置喷头的挂槽。

进一步,所述第一支撑杆和第二支撑杆为可伸缩支撑杆。

进一步,所述旋转机构包括圆形转盘和转动部,所述圆形转盘通过转动部与连接端连接。

进一步,所述第一挂钩的后部与第二挂钩的后部一体成型,或通过粘结的放置固定在一起。

进一步,所述第二挂钩大于第一挂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由于设置了旋转机构,因此通过旋转机构可以将熨烫的衣服进行翻转,不需要使用者在移动而进行熨衣服,从而确保了使用者省时省力,方便操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旋转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3和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与挂烫机配合使用的支架,包括第一支撑杆1、第二支撑杆2,所述第一支撑杆1和第二支撑杆2的顶端与连接端3通过可拆卸的方式连接,所述第一支撑杆1和第二支撑杆2的底部与挂烫机连接,所述连接端的上部设有旋转机构4,所述旋转机构4上设有用于放置衣架或者喷头的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为第一支撑部5和第二支撑部6,所述第一支撑部5安装在旋转机构4的一侧,第二支撑部6安装在旋转机构4的另一侧,其中,第一支撑部5、第二支撑部6均包括第一挂钩7和第二挂钩8,所述第一挂钩7的后部与第二挂钩8的后部相连接,所述第一挂钩7的前部设有用于放置衣架的挂槽,所述第二挂钩8的前部设有用于放置喷头的挂槽。

通过上述内容不难发现,由于设置了旋转机构,因此通过旋转机构可以将熨烫的衣服进行翻转,不需要使用者在移动而进行熨衣服,从而确保了使用者省时省力,方便操作。并且通过设置的支撑部,可以将衣架和挂烫机的喷头放置在支撑部,使得使用者使用起来非常的方便。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方式中,第一支撑杆1和第二支撑杆2为可伸缩支撑杆,通过将第一支撑杆1和第二支撑杆2设置为可伸缩的,使得使用者在使用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身高来调节支撑杆的高度,从而确保了使用者方便使用。

本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旋转机构4包括圆形转盘41和转动部42,所述圆形转盘41通过转动部与连接端连接,从而确保了使用者方便旋转。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如图3所示,第一挂钩7的后部与第二挂钩8的后部一体成型,或通过粘结的放置固定在一起,所述第二挂钩8大于第一挂钩7。使得衣架和喷头更加的稳定,不会因晃动而使衣架或者喷头掉下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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