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干衣机的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56192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干衣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干衣机的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的干衣机在干衣时,内筒仅仅往一个方向旋转,这样造成了衣物的缠绕,不利于衣服的烘干。并且,目前的干衣机在干衣时仅仅能够设定干衣所需的时间,这样由于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没有到达设定的时间,但是衣物已经达到烘干的效果,这样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干衣机的控制系统,通过该控制系统能够实现干衣机的合理控制,减少干衣机的无效运转。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干衣机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用于放置衣物的内筒和与控制器信号连接的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用以对内筒中的衣物加热,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控制器信号连接的温度传感器,所述温度传感器用以检测内筒中衣物的温度,所述控制器能够设定干衣时间和所需达到的干衣温度,并且所述控制器能够根据干衣时间和干衣温度选择性地结束干衣。

优选地,所述干衣机包括与内筒传动连接的电机,所述电机与控制器信号连接,在干衣过程中,所述控制器能够自动控制电机正反转。

优选地,所述控制器对加热装置的控制模式包括全程加热模式、半程加热模式以及风干模式。

优选地,在干衣结束后,所述控制器能够控制电机向着与干衣结束之前的转向相反的方向旋转一定时间。

优选地,所述控制器能够设定干衣过程启动的时间。

优选地,所述控制器具有童锁功能。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效果:

1)该干衣机能够根据设定的温度和时间来判断是否结束干衣程序,这样能够减少在达到干衣温度后干衣机仍旧运行造成的电能浪费以及干衣机的磨损,节省了资源和延长了干衣机的使用寿命;

2)该干衣机的干衣过程同时电机的正转和反转来实现,能够有效地减少衣物的缠绕程度,进而提高了干衣的效果;

3)该干衣机还具有放皱功能,在干衣结束之后,不管是正转还是反转,都或多或少地将衣物缠绕,通过与放皱功能,能够尽可能地将缠绕的衣物解开。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的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

如图1所示的一种干衣机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1、与控制器1信号连接的电机2,所述电机2与干衣机的内筒传动连接,所述控制器1通过对电机2的控制能够实现对干衣机的内筒的控制。所述控制器1、电机2以及内筒可以采用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详述。

在正常的干衣过程中,所述控制器1能够实现对电机2的正反转控制,具体地,使电机正转8分钟,停3秒,反转8分钟,通过正反转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内筒中衣物的缠绕。

所述控制器1还具有放皱功能,在整个干衣过程结束后,控制器1控制电机2反转一定时间(优选为30s,可以设定,设定的时间不宜过长)用以抖散衣物,方便取出衣物。具体地,在干衣机的功能操作区设置有与控制器1信号连接的“放皱”按钮,通过按下该按钮能够实现放皱功能。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用以对内筒中的衣物进行加热的加热装置3,所述加热装置3与控制器1信号连接,通过控制器1能够控制加热装置3如何对内筒中的衣物进行加热。具体地,该控制系统包括三种加热模式:全程加热模式、半程加热模式以及风干模式,全程加热模式指加热装置在整个设定的烘干时间内对内筒中的衣物加热,半程加热模式指加热装置在设定的烘干时间内的一半的时间加热、一半的时间不加热,风干模式指全程不加热。具体地,在干衣机的功能操作区设置有与控制器1信号连接的“加热”按钮,通过重复按压该按钮能够实现不同模式的选择,即按压一次该按钮为全程加热模式,按压两次该按钮为半程加热模式,按压三次该按钮为风干模式,开机时默认为全程加热模式。并且,所述控制器1能够设定加热装置3需要加热到的温度。所述加热装置3采用现有技术,此处不再详述。

所述控制器1还具有童锁功能以防止儿童触碰带来的误操作,具体地,所述童锁功能通过同时按压“放皱”按钮和“加热”按钮实现。

所述控制器1还具有预约功能,通过预约功能能够提前将衣物放入到干衣机的内筒中并设定何时自动启动,使使用更加方便。

所述控制系统还包括与控制器1信号连接的温度传感器4,所述温度传感器用以检测内筒中衣物的温度。为了能够适时地结束程序,如果到达设定的干衣时间之前,控制器1检测到内筒内的温度已经达到设定的温度,说明书衣物已经达到了需要的干度,此时控制器1自动结束干衣程序,使加热装置3停止加热,电机1停止转动,否则,干衣程序持续执行直至达到设定的时间。这种情况能够很好地节省资源,减少了在已经达到干衣效果的情况下干衣机持续工作造成的电源浪费以及干衣机的磨损。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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