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晾衣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98769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晾衣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晾衣架,具体是一种多功能晾衣架。



背景技术:

晾衣架作为人们每天使用的家居用品,如今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晾衣架”是中国一大特色产品,该行业形成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从开创至今技术不断改进和变革,主要分为手摇晾衣架和电动晾衣架。不管是手摇晾衣架或者电动晾衣架,都仅仅只有挂衣架的功能,其功能也局限于晾晒衣服,而不能晾晒被子、床单等占地面积大的物件,住在楼上的用户通常需要将被子和床单等衣物拿到楼下找空地去晾晒,非常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晾衣架无法晾晒被子等大件衣物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多功能晾衣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多功能晾衣架,包括主架和副架,所述主架下侧设有副架。

所述主架包括水平主架和竖直主架,水平主架上侧设有抓手,抓手包括矩形腔、夹柱和吊柱,矩形腔卡在水平主架上,夹柱位于竖直主架的两侧,夹柱上开有螺纹孔。

所述副架上侧开有一矩形槽,矩形槽下侧的副架上设有圆形通孔和腰形通孔。

所述主架和副架通过摇杆连接装置进行连接,摇杆连接装置包括摇杆、滚筒、拉绳和固定旋钮。

所述摇杆穿过水平主架和滚筒,摇杆通过轴承和水平主架连接固定,摇杆和滚筒固定连接,滚筒两端设有防脱凸柱。

所述拉绳一端固定在滚筒上,另一端固定在副架上。

所述竖直主架的一侧设有固定旋钮,固定旋钮的末端设有防脱凸块。

所述主架的截面形状为T形。

所述夹柱为弹性件。

所述圆形通孔和腰形通孔在副架上横向均匀阵列分布。

所述固定旋钮通过螺纹固定在竖直主架上。

所述吊柱上开有孔,孔内系有吊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晾衣架采用双层结构,即主架和副架,主架和副架采用可收放的拉绳连接固定,即能满足普通的晾晒衣服需求,又能满足晾晒被子等大体积物件,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晾衣架只能晾晒衣服而不能晾晒被子的难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晾衣架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晾衣架主视图;

图3是图2左视图;

图4是抓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开孔”、“上”、“下”、“厚度”、“顶”、“中”、“长度”、“内”、“四周”等指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组件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一种多功能晾衣架,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主架1和副架2,主架1的截面形状为T形,包括水平主架11和竖直主架12;水平主架11上侧设有抓手3,抓手3结构如图4所示,抓手3包括矩形腔31、夹柱32和吊柱33,如图3所示,矩形腔31卡在水平主架11上,夹柱32则位于竖直主架12的两侧,夹柱32为弹性件,夹柱32上开有孔,孔内设有螺栓34,螺栓34将抓手3固定在主架1上;吊柱33上开有孔,孔内系有吊绳4。

主架1下侧设有副架2,副架2上侧开有一矩形槽21,矩形槽21用来晾晒被子、床单等体积较大的物件;矩形槽21下侧的副架2上设有圆形通孔22和腰形通孔23,圆形通孔22和腰形通孔23在副架2上横向均匀阵列分布,圆形通孔22和腰形通孔23均可挂衣架。

主架1和副架2通过摇杆连接装置5进行连接,摇杆连接装置5包括摇杆51、滚筒52、拉绳53和固定旋钮54,摇杆51穿过水平主架11和滚筒52,摇杆51通过轴承和水平主架11连接固定,摇杆51和滚筒52固定连接;滚筒52两端设有防脱凸柱5201,防脱凸柱5201可防止拉绳53从滚筒52上脱落;拉绳53一端固定在滚筒52上,另一端固定在副架2上;竖直主架12的一侧设有固定旋钮54,固定旋钮54通过螺纹固定在竖直主架12上,固定旋钮54的末端设有防脱凸块5401,防脱凸块5401可防止固定旋钮54因旋转角度过大从副架2上脱落。

当晾衣架需要晾晒被子等体积较大的物件时,可摇动摇杆51,将副架2放下,如图1所示,副架2上的矩形槽21上即可晾晒被子;晾晒普通衣物时,摇动摇杆51,将副架2上升至主架1内,如图3所示,且副架2的上侧高度超过固定旋钮54,再将固定旋钮54拧紧,通过防脱凸块5401和副架2之间的摩擦力将副架2固定,固定后即可在圆形通孔22和腰形通孔23内挂上衣架晾晒衣服。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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