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属于废水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印染污水主要是加工棉、麻、化学纤维及混纺产品染印厂排出的污水,印染行业是用水大户,导致其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污水处理不彻底对水资源浪费非常大,每印染一吨纺织品耗水20-100吨水,其中80%~90%都将成为污水,印染行业一直以排放量大、处理难度高而成为污水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在现有印染污水处理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之前,如何将污水循环使用或增加其使用次数,在进行污水的集中处理,以此来减少印染用水也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包括染布池、污水池、蓄水池、抽风机、冷却池和冷凝器,其特征是:所述污水池设置在染布池的左侧,所述污水池和染布池之间设置有排水管,且排水管的一端设置有滤清器,所述染布池的上方设置有蒸汽罩,所述蒸汽罩的上端设置有管道一,所述抽风机设置在管道一上,所述冷凝器与管道一的后端相通,所述冷凝器的内侧设置有液位计,且其右侧下端设置有管道二,所述冷却池设置在冷凝器的外侧,且其左侧下端设置有管道三,所述管道二和管道三的后端均与蓄水池相通,所述冷却池的上方设置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和排水管上均设置有水泵,所述蓄水池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出水管。
作为优选:所述抽风机的后端设置有气量表。
作为优选:所述管道二上设置有压力表、流量表和阀门一,所述液位计控制阀门一的开关。
作为优选:所述管道三上设置有温度表和阀门二,所述温度表控制阀门二的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染布池印染浅色服饰后的水经水泵流入污水池,用来继续印染深色服饰,在印染的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通过抽风机进入冷凝器中,冷却池中装有冷水,来冷却冷凝器,水蒸气遇冷凝结成蒸馏水,再通过管道二储存到蓄水池,这一部分水也作为印染水的来源,使得水资源得以重复利用,减少了印染用水,滤清器可以过滤掉染布池中印染产生的毛屑,防止其影响水泵的工作,压力表和流量计可以查看水压以及蒸馏水的流量情况,当冷凝器中蒸馏水达到液位计的高度将控制阀门一打开,使蒸馏水流入到蓄水池中,而冷却池中的冷却水温度达到温度表设定的温度时,将控制阀门二打开,实现冷却池的换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蒸汽罩;2、抽风机;3、阀门二;4、管道一;5、气量表;6、温度表;7、水泵;8、进水管;9、冷凝器;10、冷却池;11、液位计;12、压力表;13、流量表;14、阀门一;15、管道二;16、蓄水池;17、出水管;18、管道三;19、染布池;20、滤清器;21、排水管;22、污水池。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对本实用新型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做进一步说明。
一种染色机的水回收利用装置,包括染布池19、污水池22、蓄水池16、抽风机2、冷却池10和冷凝器9,其特征是:所述污水池22设置在染布池20的左侧,所述污水池22和染布池19之间设置有排水管21,且排水管21的一端设置有滤清器20,所述染布池19的上方设置有蒸汽罩1,所述蒸汽罩1的上端设置有管道一4,所述抽风机设2置在管道一4上,所述冷凝器9与管道一4的后端相通,所述冷凝器9的内侧设置有液位计11,且其右侧下端设置有管道二15,所述冷却池10设置在冷凝器9的外侧,且其左侧下端设置有管道三18,所述管道二15和管道三18的后端均与蓄水池16相通,所述冷却池10的上方设置有进水管8,所述进水管8和排水管21上均设置有水泵7,所述蓄水池16的左侧下端设置有出水管17;所述抽风机2的后端设置有气量表5,所述管道二15上设置有压力表12、流量表13和阀门一14,所述液位计11控制阀门一14的开关,所述管道三18上设置有温度表6和阀门二3,所述温度表6控制阀门二3的开关。
染布池19印染浅色服饰后的水经水泵7流入污水池22,用来继续印染深色服饰,在印染的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通过抽风机2进入冷凝器9中,冷却池10中装有冷水,来冷却冷凝器9,水蒸气遇冷凝结成蒸馏水,再通过管道二15储存到蓄水池16,这一部分水也作为印染水的来源,使得水资源得以重复利用,减少了印染用水,滤清器20可以过滤掉染布池19中印染产生的毛屑,防止其影响水泵7的工作,压力表12和流量计13可以查看水压以及蒸馏水的流量情况,当冷凝器9中蒸馏水达到液位计11的高度将控制阀门一14打开,使蒸馏水流入到蓄水池16中,而冷却池10中的冷却水温度达到温度表6设定的温度时,将控制阀门二3打开,实现冷却池的换水。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