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调压缩机隔音罩生产加工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上魔术扣的缝纫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上缝纫魔术扣,普遍采用电动缝纫机,并需要熟练的缝纫工熟练操作才能完成缝纫;现有的缝纫技术中由于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产品具有面积大、材料厚、部件重的特点,另外在缝纫时还要手动控制魔术扣的位置使其与隔音罩的边缘处相对齐,然后熟练缝纫才能够很好的将魔术扣缝纫在隔音罩上,否则的话很容易出现如图1所示的缺陷,包括缝纫线弯曲、并线以及魔术扣位置偏差等问题,并导致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下等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上魔术扣的缝纫定位装置。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上魔术扣的缝纫定位装置,包括一U形框体;所述U形框体内从底部向上设置有一分区板;且该分区板设置在U形框体的内侧端;所述的分区板与U形框体之间形成的区域设置为魔术扣定位区;而分区板以上的空间与U型框体之间的区域设置为隔音罩定位区,而该隔音罩定位区的下端位置处则设置有缝纫区;且所述的分区板上还设置有位置固定的条状固定件,且该条状固定件设置为与U形框体的横向板相平行。
作为优选,所述的U形框体的两侧竖向板处还设置有压脚留槽,且该压脚留槽的位置与缝纫区的位置相对应。
作为优选,所述的条状固定件设置为条状的魔术扣公或魔术扣母,且该条状固定件的面积小于需缝制的魔术扣的面积。
作为优选,所述的隔音罩定位区的大小与所需缝制隔音罩的大小相适配。
作为优选,所述的压脚留槽7的内侧边还设置有相应的倒角结构。
作为优选,所述的压脚留槽7的内侧边相应设置的倒角结构的角度设置为小于30°。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使用的U形框体放置在花样缝纫机的下压框内,固定U形框体;由于分区板上设置有条状的魔术扣公或是魔术扣母;当设置的魔术扣公的时候,可用于定位缝纫隔音罩上的魔术扣母,缝纫的时候,将所需要缝纫的魔术扣母扣在分区板上的条状魔术扣公上,两者相对应后就将要缝纫的魔术扣母固定住;然后将隔音罩放置在隔音罩定位区内,隔音罩是放置在花样缝纫机的缝纫台上,因此不妨碍隔音罩的缝纫,将隔音罩放置后与已经定位好的魔术扣母的位置相对应放在缝纫区内,启动机器后就可将魔术扣很准确的缝纫在隔音罩上,其位置准确、轨迹清晰整齐;并且减小了缝纫难度,普通员工通过本装置都能很方便的完成高质量的魔术扣缝纫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的缝纫的魔术扣的示意图;
图2为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缝纫魔术扣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缝纫时的使用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3和图4所示,一种空调压缩机隔音罩上魔术扣的缝纫定位装置,包括一U形框体1;所述U形框体1内从底部向上设置有一分区板2;且该分区板2设置在U形框体1的内侧端;所述的分区板2与U形框体1之间形成的区域设置为魔术扣定位区3;而分区板2以上的空间与U型框体1之间的区域设置为隔音罩定位区4,而该隔音罩定位区4的下端位置处则设置有缝纫区5;且所述的分区板2上还设置有位置固定的条状固定件6,且该条状固定件6设置为与U形框体1的横向板11相平行。
所述的U形框体1的两侧竖向板12处还设置有压脚留槽7,且该压脚留槽7的位置与缝纫区5的位置相对应;所述的条状固定件6设置为条状的魔术扣公或魔术扣母,且该条状固定件6的面积小于需缝制的魔术扣8的面积;
所述的隔音罩定位区4的大小与所需缝制隔音罩9的大小相适配。所述的压脚留槽7的内侧边还设置有相应的倒角结构;并且该倒角结构的角度设置为小于30°;在压脚留槽7的内侧边再相应的设置倒角结构可以相应的给花样缝纫机的压脚留有转动的空间,更加方便花样缝纫机的压脚转动。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时候U形框体放置在花样缝纫机的下压框内,固定U形框体;由于分区板上设置有条状的魔术扣公或是魔术扣母;当设置的魔术扣公的时候,可用于定位缝纫隔音罩上的魔术扣母,缝纫的时候,将所需要缝纫的魔术扣母扣在分区板上的条状魔术扣公上,两者相对应后就将要缝纫的魔术扣母固定住;然后将隔音罩放置在隔音罩定位区内,隔音罩是放置在花样缝纫机的缝纫台上,因此不妨碍隔音罩的缝纫,将隔音罩放置后与已经定位好的魔术扣母的位置相对应在缝纫区内,启动机器后就可将魔术扣很准确的缝纫在隔音罩上。
如图2所示,可看到缝纫区内缝纫线的轨迹清晰整齐;魔术扣的位置准确没有偏差,缝纫难度大大减小,整体的缝纫质量大大提高。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并不是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与权利要求范围的,凡依据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保护范围所述的内容做出的等效变化和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