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毡帽帽坯压型前的自动水喷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759739发布日期:2021-07-06 20:10阅读:1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毡帽帽坯压型前的自动水喷淋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毡帽帽坯压型前的自动水喷淋装置。


背景技术:

2.毡帽生产过程中,通过高温压制制成的坯料很硬,直接进入压型机压制整形不容易平整,易出褶皱,帽子没有弹性,所以需要喷淋加湿后,在塑料袋内搁置8

10个小时,然后再熏蒸加热后进入压型机压制整形。现有的喷淋加湿工艺只是将帽坯置于铺有一张不锈钢薄板的架子上,操作者一只手手持喷淋头,另一只手在薄板上转动帽子喷淋加湿,其废水无法收拢,流的那儿都是,污染周围环境,且不易整理;手工转动帽坯不易喷水均匀,干湿不均,影响帽子的后期压制整形,甚至有些干的地方烧糊损毁,影响帽子质量;由于毡帽在喷淋过程中产生很多碎屑,粘到薄板到处都是,不易整理,如果粘到帽坯上影响帽坯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毡帽帽坯压型前的自动水喷淋装置,该喷淋装置能将污水和碎屑收集存放,不污染环境,不污染帽坯,且使帽坯加湿润化均匀、彻底,保证了帽子的质量,省时省力,节省人工。
4.为完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毡帽帽坯压型前的自动水喷淋装置,包括支架、盛置槽、支撑漏水盘、多个雾化喷头、电机、减速机、主轴和带盖保护筒;支架的高度便于人工站直操作;盛置槽固定在支架上端面,支撑漏水盘嵌在盛置槽的上端面内,带盖保护筒固定在支撑漏水盘的中心;电机和减速机固定在支架上,主轴刚性连接在减速机输出轴上,其贯穿盛置槽和支撑漏水盘的中心孔向上伸出固定在带盖保护筒的上盖上;主轴与支撑漏水盘固定在一起;盛置槽的外圆上固定有弧形支撑板,固定各雾化喷头的水管通过支撑架固定在弧形支撑板上端面,各雾化喷头均匀间隔分布,其喷水方向使雾化喷头喷洒出的水覆盖放置在支撑漏水盘上的毡帽的全部。
5.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支撑漏水盘下端的盛置槽内外缘高,中间低,在低处开有污水口,污水口处固定连接污水管。使污水存放在盛置槽内,容易收集排放污水,不会溢流到其它位置。
6.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支撑漏水盘由辐射性均匀分布的支撑条制成,各支撑条里端焊接固定在带盖保护筒底端。这种结构的支撑漏水盘易漏水,且帽坯上掉下的碎屑容易漏到盛置槽内,避免弄污帽坯。
7.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支撑漏水盘为开有漏水孔的不锈钢板。易漏水和掉落碎屑,但漏水效果和掉落碎屑不如辐射性支撑条制成的。
8.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弧形支撑板占到整个圆的1/3—2/3。既能挡水,又方便人放置和取下帽坯。
9.进一步优选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桌子,该桌子由架子和铺在架子上的不锈钢薄板组成,其置于盛置槽没有弧形支撑板的一端。方便临时放置加湿和未加湿的帽坯,使人操
作更方便。
10.使用时,将帽坯放置在支撑漏水盘上,支撑漏水盘由电机带动旋转,从而带动帽坯慢慢旋转,上面的各雾化喷头向帽坯喷洒水雾,使帽坯加湿润化均匀,且彻底,后期压制整形效果好,帽子的质量好。且污水和碎屑收集到盛置槽内,不会到处流放,碎屑不易粘到帽坯上,保证了帽子的质量,不面了环境污染;且不用人工操作,省时省力,节省人工。
附图说明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3.下面结合附图 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14.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包括支架1、盛置槽2、支撑漏水盘3、多个雾化喷头7、电机14、减速机15、主轴8和带盖保护筒10。支架1的高度便于人工站直操作。盛置槽2固定在支架1上端面,支撑漏水盘3嵌在盛置槽2的上端面内,带盖保护筒10固定在支撑漏水盘3的中心。电机15和减速机14固定在支架1上,主轴8刚性连接在减速机15输出轴上,其贯穿盛置槽2和支撑漏水盘3的中心孔向上伸出固定在带盖保护筒10的上盖上。主轴8与支撑漏水盘3通过六角螺母9固定在一起。盛置槽2的外圆上固定有弧形支撑板4,固定各雾化喷头7的水管13通过支撑架5固定在弧形支撑板4上端面,各雾化喷头7均匀间隔分布,其喷水方向使雾化喷头7喷洒出的水覆盖放置在支撑漏水盘上的毡帽的全部。11为连接水管13的进水口。
15.优选地,所述支撑漏水盘3下端的盛置槽2内外缘高,中间低,在低处开有污水口,污水口处固定连接污水管6。
16.优选地,所述支撑漏水盘3由辐射性均匀分布的支撑条12制成,各支撑条12里端焊接固定在带盖保护筒10底端。
17.优选地,所述弧形支撑板4占到整个圆的1/3—2/3。
18.优选地,本实用新型还包括桌子,该桌子由架子和铺在架子上的不锈钢薄板组成,其置于盛置槽没有弧形支撑板的一端。
19.当然,本实用新型还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和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等同技术的改进,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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