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建筑设备应用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建筑用组合钢构件。
背景技术:
近年来,轻钢结构厂房的优越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知,并逐渐成为厂房技术新热点,在北美、欧洲等国家,轻钢结构建筑已是一种常见的结构体系,采用轻钢结构的厂房所占比例已经从90年代初的5%发展到现在的25%,轻钢结构房屋体系以其高度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和高效的现场安装水平、优良的使用新型,健康的家居产品理念,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
但是,现有的轻钢结构厂房中所使用的支撑钢件,通常只是简单的“工”型钢或“T”型钢,这类钢材用在单层结构的厂房中能满足其支撑要求,但是用在多层厂房中,其支撑力显得较为薄弱,防震能力比较低,不能够有效的防止钢构件的锈蚀,当房屋遇到恶劣天气很容易发生倾斜,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并且还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调节支撑角度和高度。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难以满足建筑生产需要,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建筑用组合钢构件。
为实现该技术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建筑用组合钢构件,包括顶板、底座、支撑斜梁、旋转销轴、导槽、导块、扣槽、定位板、液压缸、防震装置、扣拴和凹槽;所述顶板与斜梁通过扣拴连接;所述顶板与扣拴连接处还设置有凹槽;所述底座上设有导槽;所述导槽内部设置有横断导槽的扣槽;所述扣槽内部设置有可活动的定位板;所述两根支撑斜梁交叉设置在顶板与底座之间;所述两根支撑斜梁的底部设置有与导槽配合使用的导块;所述底座的导槽内设置有液压缸;所述防震装置安装在底座上。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斜梁为“工”字梁。
进一步,所述两根支撑斜梁的连接处设置有旋转销轴。
进一步,所述导块的长度大于导槽的深度。
进一步,所述顶板与扣拴连接处设置的凹槽内部焊接有齿链。
进一步,所述建筑用组合钢构件整体上设有防锈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建筑用组合钢构件,通过所设的顶板和底座,以及设置在顶板和底座之间的支撑斜梁,并且设置在顶板和底座上的导槽和支撑斜梁上的导块,通过液压缸的推动伸缩臂的伸缩调节,伸缩臂带动导块的滑动,使得本装置可以根据使用需要进行高度调,并且本装置采用两根斜梁交叉设置的方式,可以进一步的提高支撑力,通过底座上安装的防震装置,增加建筑房的总体支撑强度和防震能力,有效抵御台风等恶劣天气,通过在钢构件上设置防锈涂层,有效的防止了钢构件锈蚀,延长了钢构件的使用寿命,且本发明结构简单,安装方便,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顶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顶板、2底座、3支撑斜梁、4旋转销轴、5导槽、6导块、7扣槽、8定位板、9液压缸、10防震装置、11扣拴和12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说明书附图1-2,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建筑用组合钢构件,包括顶板1、底座2、支撑斜梁3、旋转销轴4、导槽5、导块6、扣槽7、定位板8、液压缸9、防震装置10、扣拴11和凹槽12;所述顶板1与支撑斜梁3通过扣拴11连接;所述顶板1与扣拴11连接处还设置有凹槽12;所述底座2上设有导槽5;所述导槽5内部设置有横断导槽5的扣槽7;所述扣槽7内部设置有可活动的定位板8;所述两根支撑斜梁3交叉设置在顶板1与底座2之间;所述两根支撑斜梁3的底部设置有与导槽5配合使用的导块;所述底座2的导槽5内设置有液压缸9;通过液压缸9推动伸缩臂的伸缩调节,从而推动导块6在导槽5内的滑动,进行钢构件的高度调节,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所述防震装置10安装在底座2上,通过防震装置10有效的提高了钢构件的防震能力。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斜梁3为“工”字梁,提高了钢构件的支撑强度。
进一步,所述两根支撑斜梁3的连接处设置有旋转销轴4。
进一步,所述导块6的长度大于导槽5的深度。
进一步,所述顶板1与扣拴11连接处设置的凹槽12内部焊接有齿链。
进一步,所述建筑用组合钢构件整体上设有防锈涂层,有效的阻止了钢构件的锈蚀,延长了钢构件的使用寿命。
本发明使用原理:通过所设的顶板1底座2以及设置在顶板1底座2间的支撑斜梁3利用设置在顶板1底座2的导槽5支撑斜梁3的导块6固定支撑斜梁3高度;进行高度调整时,通过伸缩臂的伸缩调节,伸缩臂带动导块6滑动,将导块6滑动到扣槽7内即可;本装置采用两根斜梁交叉设置的方式,可以进一步的提高支撑力,通过底座2装的防震装置10加厂房的总体支撑强度和防震能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然而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