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
背景技术:
废旧混凝土的传统处理方法主要是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这种方法产生的巨大处理费用和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废弃混凝土中含有大量的砂石骨料,合理地回收利用,生产再生混凝土用到新的建筑物上,不仅能降低成本,节省天然资源,缓解骨料供求矛盾,还能减轻废弃混凝土对环境的污染,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充分、高效、经济地利用再生混凝土已经成为我国家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课题。
目前,再生混凝土应用于墙体主要有两类:1、将再生混凝土预制成砖块,然后再将砖块、砂浆砌筑成墙;2、借助模板,将再生混凝土直接浇筑成墙体。第一类所制墙体存在整体性差、抗震性能差的缺陷;第二类所用模板造价高昂,支护难度大,抗侧刚度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传统墙体整体性差、抗侧刚度小、抗震性能差等问题;同时节省天然资源、钢材用量,工厂自动化生产,缩短工期。本发明采用压型钢板作为再生混凝土的模板,在压型钢板内部焊接栓钉,两个压型钢板之间采用连接件;浇筑、养护后与再生混凝土形成组合墙。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可应用于钢筋混凝土框架或钢框架;施工方便,节省资源,降低成本,应用广泛。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包括再生混凝土和两片压型钢板墙,在压型钢板墙的内部固定设置有加强件,两片压型钢板墙通过连接件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加强件为分散固定于压型钢板墙内壁的栓钉或薄钢片或钢筋。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接件为槽钢或H型钢。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相邻压型钢板通过铆钉连接形成压型钢板剪力墙。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两片压型钢板墙的板肋方向设置为单向对角布置的一组,或者与水平呈30度、45度或60度夹角的多组压型钢板剪力墙组合布置。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多块所述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相互组合、连接,构成T形、U形、L形或Z形结构的墙体。
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根据框架尺寸制作两片压型钢板墙,并分别在其内部焊接一定数量的栓钉;也可采用内部焊接薄钢片、钢筋;
步骤2:由于压型钢板板宽限值,板与板之间由铆钉相连,制成压型钢板墙单元;
步骤3:通过连接件连接两片压型钢板墙,连接件可以是槽钢、H型钢;
步骤4:由两片压型钢板墙、两端的连接件组成的模板,内部浇筑再生混凝土,形成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1)双压型钢板墙单元以及端部的连接构件可以作为再生混凝土的模板,省去了制作模板的过程,提高了施工速度,降低了成本;
(2)双压型钢板墙单元内部焊接的栓钉,或者焊接薄钢板、钢筋,可增大再生混凝土与压型钢板墙的粘结力,不需要绑扎钢筋,制作方便;
(3)双压型钢板墙单元可以根据实际工程的具体要求,来设计相应尺寸,单元与单元之间连接简单;
(4)双压型钢板墙单元可以应用于钢筋混凝土框架中,也可应用于钢框架中,应用范围广;
(5)解决传统墙体整体性差、抗侧刚度小、抗震性能差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剖面图。
图3是槽钢作为连接件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4是H型钢作为连接件的实施例示意图。
图中,1、再生混凝土;2、连接件;3、压型钢板墙;4、栓钉;5、自攻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本发明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包括再生混凝土1、两片压型钢板墙3,在两片压型钢板墙3内部焊接栓钉4,再通过连接件2连接两片压型钢板墙3。
上述的两片压型钢板墙3板肋方向可沿对角线布置(如图1所示)或与水平夹角呈30度、45度、60度、90度等多组布置同样适用,还可将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单元进行组合、连接,制成结构所要的T形、U形、L形、Z形,不再进行图示举例。
本发明的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根据框架尺寸制作两片压型钢板墙3,并分别在其内部焊接一定数量的栓钉4;也可采用内部焊接薄钢片、钢筋。
(2)由于压型钢板板宽限值,板与板之间可由铆钉相连,制成压型钢板墙单元。
(3)通过连接件2,来连接两片压型钢板墙3,采用自攻螺钉5相连接。所用连接件可以是如图3所示的槽钢,或者是如图4所示的H型钢。
(4)由两片压型钢板墙3、两端的连接件2组成的模板,内部浇筑再生混凝土1,形成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组合墙体可以应用到钢筋混凝土框架或钢框架中。
本发明一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及其制作方法,使用两片压型钢板墙与端部连接件作为模板,施工方便,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内部浇筑再生混凝土,节约资源,消纳了大量垃圾,减少了污染。此种压型钢板内填再生混凝土组合墙解决了传统墙体整体性差、抗侧刚度小、抗震性能差等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