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停车装置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
背景技术:
为了缓解机动车辆给环境带来的污染,新能源充电汽车越来越多的得到推广使用;充电汽车需要频繁的充电,因此一些车库内需要配备充电设备。
传统的充电装置分为地下车库充电装置和地上车库充电装置,这两种车库占地面积,在土地紧缺的地方存在充电车位有限,发展充电式停车位受限制。而且,现有的充电车库,需要大量电线电缆的布置,因此整体线路复杂,结构复杂,且不能够保证车库在循环移动过程中保持充电。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背景技术中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包括车库结构架、若干吊厢、循环链组、动力机构;
所述车库结构架上设置有两相对的循环链轨道,所述循环链轨道内均设置有所述循环链组,所述动力机构带动两所述循环链组同步循环移动;所述吊厢的前后端通过吊板分别连接到两相对设置的循环链组上,若干吊厢沿所述循环链组顺序排列;
所述车库结构架上还设置有循环电轨,所述循环电轨设置在其中一侧的循环链轨道的外圈,所述循环电轨连接外部电源;每个所述吊厢内均设置有充电装置,所述充电装置通过受电设备与循环电轨实现接电送电;车辆放置在所述吊厢内,所述充电装置对车辆进行充电。
较佳地,所述吊板的一端固定安装到所述循环链组上,另一端可转动的安装到所述吊厢上的一支架轴上。
较佳地,所述受电设备包括有第一受电器、第二受电器和受电环,所述第一受电器和第二受电器固定在所述吊板上,所述受电环套设并固定在所述支架轴上;所述第一受电器与所述循环电轨紧贴实现相互移动过程中接电送电,所述第一受电器与所述第二受电器之间通过电线连接进行接电送电,所述第二受电器紧贴所述受电环实现相互移动过程中接电送电,所述受电环通过电线连接所述充电装置进行接电送电。
较佳地,所述第一受电器通过弹簧加压紧贴在所述循环电轨上,所述第二受电器通过弹簧加压紧贴在所述受电环上。
较佳地,所述第一受电器和第二受电器采用集电刷。
较佳地,所述吊板上设置有防护罩,所述第一受电器和第二受电器置于所述防护罩内。
较佳地,所述循环电轨采用塑料安全电轨。
较佳地,所述循环链条轨道包括两竖向直轨道和两弧形轨道,所述两竖向直轨道左右平行设置,所述两弧形导轨的两端分别通过弧形轨道连接形成一完整的循环链条轨道。
较佳地,所述吊板为三角板,所述三角板的顶角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吊厢的支架轴上,所述三角板的底边与所述循环链组固定连接。
较佳地,所述吊板的底边直接作为所述循环链组的外链板或内链板与所述循环链组的两相邻链轮连接。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使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采用垂直循环式,可将原地面上的两个充电车位发展为6-16个充电车位,从而在有限的空间内扩充了停车位;另外,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受电器与循环电轨配合送电、第二受电器与受电环配合送电,从而保证了整个吊厢在移动过程、转动过程中均能够进行送电,且省略了大量电缆电线的使用,结构简单,布局合理,安装维护起来方便。
附图说明
结合附图,通过下文的述详细说明,可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及其他特征和优点,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的俯视图;
图3为图2中的局部示意图;
图4为图3中的局部示意图;
图5为图1中的局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示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下文将更详细地描述本实用新型。然而,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形式实现,并且不应解释为受在此提出之实施例的限制。相反,提出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达成充分及完整公开,并且使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完全了解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这些附图中,为清楚起见,可能放大了层及区域的尺寸及相对尺寸。
参照1-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包括车库结构架2、若干吊厢3、循环链组8、动力机构9;车库结构架2上设置有两平行相对的循环链轨道5,循环链轨道5内均设置有循环链组8,动力机构9带动两循环链组8同步垂直循环移动;吊厢3的前后端通过吊板4分别连接到两相对设置的循环链组8上,若干吊厢3沿循环链组8顺序排列;车库结构架2上还设置有循环电轨6,循环电轨6设置在其中一侧的循环链轨道5的外圈,循环电轨6连接外部电源;每个吊厢3内均设置有充电装置7,充电装置7通过受电设备1与循环电轨6实现接电送电;车辆放置在吊厢3内,充电装置7对车辆进行充电。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采用垂直循环式,可将原地面上的两个充电车位发展为6-16个充电车位,本实用新型省略了大量电线电缆的布置,结构简单,且能够保证在车库循环移动过程中仍能够进行充电,操作方便。
在本实施例中,车库结构架2包括有两相对设置的前结构架202和后结构架201,前结构架202和后结构架201上分别设置有循环链轨道5,吊厢3的前后端分别安装到前结构架202和后结构架201之间;其中,车库结构架2上还设置有多个斜拉支撑杆结构17,多个斜拉支撑杆结构17呈“X”型、“V”型等设置,斜拉支撑杆结构17用于加强车库结构架2的强度。
在本实施例中,每个循环链轨道5包括有两竖向直轨道和两弧形轨道,两竖向直轨道左右平行且相对设置,两竖向直线导轨的两端分别通过弧形轨道连接,从而形成一完整的垂直循环轨道,以供在循环链轨道5内平移循环;其中,弧形轨道优选的为半圆形轨道。
在本实施例中,吊厢3的两端通过吊板4安装到两相对于的循环链组8上,从而实现了吊厢3的支撑;吊板4的一端固定在循环链组8上,另一端可转动的连接到吊厢3端部的支架轴12上,吊厢3可相对于吊板4旋转360°;当循环链组8带动吊厢3在直轨道上平移的时候,吊厢3相对于吊板4处于静止状态,当运行到弧形轨道上的时候,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吊厢3绕与吊板4的连接处转动,以保证吊厢3始终保持水平放置,从而保证了停放在吊厢3内的车辆的稳定。
进一步的,吊板4为一三角板结构,三角板的顶角可转动的安装在吊厢3的支架轴12上,三角板的底边安装到循环链组8上。当然,吊板4的结构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吊板4也可为矩形等结构,此处不作限制。
进一步的,循环链组8包括若干滚轮,滚轮通过内链板、外链板与相邻的滚轮连接;在本实施例中,吊板4的一边直接作为循环链组8的外链板或内链板与循环链组8的两相邻链轮连接,从而实现了吊板4与循环链组8之间的固定连接,上述连接方式保证了吊厢3安装的稳定性,同时保证了吊厢3与循环链组8移动的同步性。
在本实施例中,循环链组8配备有动力机构9,动力机构9通过传动机构带动两循环链组8同步移动,循环链组8移动从而带动吊厢3循环移动,其中动力机构9的具体结构形式此处不作限制,例如:
传动机构设置在循环链轨道5的弧形轨道处,传动机构包括有大链轮、传动盘,大链轮与传动盘同轴联动,传动盘与循环链组8匹配连接,传动盘转动驱动循环链组8移动;大链轮与动力机构连接,动力机构驱动大链轮转动,同时带动传动盘转动;其中传动盘采用拨叉形式实现与循环链组8的传动;传动盘与大链轮同轴设置在一转轴,转轴通过轴承座支架安装在车库结构架2上,轴承座支架固定在车库结构架2上,转轴11与轴承座支架之间设置有轴承,转轴可相对于轴承座支架转动;传动机构还包括有小链轮,小链轮与大链轮之间通过传动链条实现联动;相对设置的循环链组8上的传动机构的小链轮均固定安装到一动力传动轴上,动力传动轴通过轴承座安装在车库结构架2上,动力传动轴与轴承座之间设置有轴承,从而使得动力传动轴可相对于轴承最转动。
当然,动力机构和传动机构的具体实现方式并不局限于以上所述,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此处不作限制。
在本实施例中,其中一侧的车库结构架2上设置有循环电轨6,循环电轨6设置在循环链轨道5内侧的外圈。
在本实施例中,结合图4、5,受电设备1包括有第一受电器10、第二受电器11和受电环12,第一受电器10和第二受电器11通过支架等方式固定到吊板4的内侧面上,受电环12套设并固定在支架轴13上;第一受电器10与循环电轨6紧贴以实现相互移动过程中接电送电,第一受电器10与第二受电器11之间通过电线连接进行接电送电,第二受电器11紧贴受电环12实现相互移动过程中接电送电,受电环12通过电线连接充电装置7进行接电送电,充电装置7再通过电线插头16与车辆连接进行充电。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第一受电器10与循环电轨配合送电、第二受电器与受电环12配合送电,从而保证了整个吊厢在移动过程、转动过程中均能够进行送电,且省略了大量电缆电线的使用,结构简单,布局合理,安装维护起来方便。
进一步的,第一受电器10和第二受电器11采用集电刷。
进一步的,第一受电器10通过弹簧加压紧贴在循环电轨6上,第二受电器11通过弹簧加压紧贴在受电环12上。
进一步的,吊板4上设置有防护罩15,第一受电器10和第二受电器11置于防护罩15内。
进一步的,循环电轨6采用塑料安全电轨。
本实用新型停车库的工作原理为:
初始情况下,整个垂直循环充电式立体停车库包括左右两列垂直排列的车位以及上下端各一个车位(每个吊厢对应着一个车位),如图2中所示;
停车时,先停入到最下端的那个吊厢内,然后启动动力机构带动带动循环链组移动,循环链组移动带动吊厢移动,从而使得下一个空吊厢移至最下端,以此类推进行车辆的停放。
本实用新型的充电原理如下:
循环电轨与外部电源连接,循环电轨受电后将电源传动给第一受电器,第一受电器将电源通过电线传输给第二受电器,第二受电器再将电源传输给受电环,受电环再通过电线将电源传输给充电装置7,充电装置7在用于对车辆进行充电。
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其他具体形式实现而不脱离其本身的精神或范围。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案例,应理解本实用新型不应限制为这些实施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如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之内作出变化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