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石材吹水粗磨加工机,属于石材机械加工领域。
背景技术:
石材粗磨加工机是指:人们把石材加工切割成所需未加工的形状。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020700108.9的一种石板材定厚粗磨机,包括机架,机架上固定设置有左支座和右支座;左支座和右支座之间设置有横梁;横梁上设置有圆柱金刚石滚动铣刀系统和圆盘金刚石端面铣刀系统,但是没有吹水机装置,不能够在加工时给切割刀装置进行冷却和除去碎屑,不能够保护切割刀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石材吹水粗磨加工机,以解决没有吹水机装置,不能够在加工时给切割刀装置进行冷却和除去碎屑,不能够保护切割刀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石材吹水粗磨加工机,其结构包括扶柄、上升减速装置、切割加工主机、切割机刀、固定螺丝、固定垫片、底座、活动面板、第一活动区域条、第二活动区域条、连接杆、调节手柄、切割面板、固定刀装置、吹水机、第一固定装置、第二固定装置、吹水机泵、套环、电机固定底座、传送保护壳、电机,所述扶柄和立式承受装置固定连接,所述立式承受装置上设有上升减速装置,所述切割加工主机和立式承受装置活动连接,所述切割机刀和固定刀装置活动连接,所述固定螺丝和固定垫片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垫片和立式承受装置固定连接,所述底座上设有第一活动区域条、第二活动区域条,所述第一活动区域条、第二活动区域条和切割面板活动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底座和吹水机固定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底座和电机固定连接,所述电机和传送保护壳活动连接,所述吹水机内设有第一固定装置、第二固定装置、吹水机泵、套环,所述第二固定装置和套环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吹水机和切割加工主机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杆、调节手柄和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吹水机内部设有第一固定装置,第二固定装置、吹水机泵、套环,配合使用可以组成吹水机装置,能够在加工时给切割刀装置进行冷却和除去碎屑,能够保护切割刀装置,极大的降低切割刀装置的磨损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石材吹水粗磨加工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吹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扶柄、2-上升减速装置、3-切割加工主机、4-切割机刀、5-固定螺丝、6-固定垫片、7-底座、8-活动面板、9-第一活动区域条、10-第二活动区域条、11-连接杆、12-调节手柄、13-切割面板、14-固定刀装置、15-吹水机、16-电机固定底座、17-传送保护壳、18-电机、151-第一固定装置、152-第二固定装置、153-吹水机泵、154-套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石材吹水粗磨加工机,其结构包括扶柄1、上升减速装置2、切割加工主机3、切割机刀4、固定螺丝5、固定垫片6、底座7、活动面板8、第一活动区域条9、第二活动区域条10、连接杆11、调节手柄12、切割面板13、固定刀装置14、吹水机15、第一固定装置151、第二固定装置152、吹水机泵153、套环154、电机固定底座16、传送保护壳17、电机18,所述扶柄1和立式承受装置固定连接,所述立式承受装置上设有上升减速装置2,所述切割加工主机3和立式承受装置活动连接,所述切割机刀4和固定刀装置14活动连接,所述固定螺丝5和固定垫片6固定连接,所述固定垫片6和立式承受装置固定连接,所述底座7上设有第一活动区域条9、第二活动区域条10,所述第一活动区域条9、第二活动区域条10和切割面板13活动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底座16和吹水机15固定连接,所述电机固定底座16和电机18固定连接,所述电机18和传送保护壳17活动连接,所述吹水机15内设有第一固定装置151、第二固定装置152、吹水机泵153、套环154,所述第二固定装置152和套环154固定连接,所述吹水机15和切割加工主机3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11、调节手柄12和固定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吹水机15内部设有第一固定装置151,第二固定装置152、吹水机泵153、套环154,配合使用可以组成吹水机装置,能够在加工时给切割刀装置进行冷却和除去碎屑,能够保护切割刀装置,极大的降低切割刀装置的磨损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