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水楼板,属于建筑防水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工业化住宅的复合楼板均带有防水功能,一般复合楼板的基层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现浇层上按建筑要求找坡找平,再设置一道柔性防水层,其上为装饰层,基本能满足防水要求;但是通常在楼板上需要安装不同的管道通水,由于管道的作用,使得楼层容易渗水,导致防水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的不足,提出一种不会渗水、且隔热同时防水效果好防水楼板。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出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防水楼板,包括楼板本体,所述楼板本体上设置有一个以上的水管(9);所述楼板本体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层(1)、找坡层(2)、柔性防水层(32)、找平层(5)、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所述钢筋混凝土层(1)上开设有水管安装区(11);所述水管(9)由下到上依次设置有防渗圈(93)、止水圈(91),所述防渗圈(93)、止水圈(91)均放置于水管安装区(11)内,且所述水管安装区(11)内填充有含有遇水膨胀颗粒的混凝土(12)。
进一步地:所述柔性防水层(32)与找平层(5)之间设置有泄水层(4)。
优选的:所述泄水层(4)包括半片管道(41),所述半片管道(41)放置于柔性防水层(32)上形成闭合管道。
优选的:所述水管(9)上还设置有环形止水节(92),且所述环形止水节(92)位于止水圈(91)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止水圈(91)的外围设置有L型凸台(910)。
优选的:所述防水隔离层(31)紧贴水管(9)的一端向上弯曲呈L形状。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由于设置有钢筋混凝土层(1)、找坡层(2)、柔性防水层(32)、找平层(5)、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因此其不仅防水而且隔热。
2.由于水管(9)由下到上依次设置有防渗圈(93)、止水圈(91),所述防渗圈(93)、止水圈(91)均放置于水管安装区(11)内,且所述水管安装区(11)内填充有含有遇水膨胀颗粒的混凝土(12),当水渗到水管安装区(11)时,遇水膨胀颗粒遇水膨胀,渗水的缝隙堵住,防止水进行渗漏,因此其防水效果好。另外,由于水管(9)直接放置于水管安装区(11)内,而水管安装区(11)内用含有遇水膨胀颗粒的混凝土(12)填充,因此其安装稳固,不易移动。
3.由于所述柔性防水层(32)与找平层(5)之间设置有泄水层(4)。所述泄水层(4)包括半片管道(41),所述半片管道(41)放置于柔性防水层(32)上形成闭合管道。当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漏水时,可以通过半片管道(41)流出,能够有效的防止水对楼层的渗透。
3.由于水管(9)上还设置有环形止水节(92),且所述环形止水节(92)位于止水圈(91)的上方。因此能够有效的阻止水顺着水管(9)渗透。
4.由于止水圈(91)的外围设置有L型凸台(910),当水渗透到这里时,被L型凸台(910)给阻止,防止水进一步的渗透。
5.由于防水隔离层(31)紧贴水管(9)的一端向上弯曲呈L形状,因此能够防止水顺着防水隔离层(31)向水管(9)渗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非限制性地公开了本实用新型一个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以下将结合附图详细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实施例
一种防水楼板,如图1所示,包括楼板本体,所述楼板本体上设置有一个以上的水管9;所述楼板本体包括由下到上依次设置的钢筋混凝土层1、找坡层2、柔性防水层32、找平层5、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所述钢筋混凝土层1上开设有水管安装区11;所述水管9由下到上依次设置有防渗圈93、止水圈91,所述防渗圈93、止水圈91均放置于水管安装区11内,且所述水管安装区11内填充有含有遇水膨胀颗粒的混凝土12。因此其不仅防水而且隔热,当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漏水时,可以通过半片管道41流出,能够有效的防止水对楼层的渗透。
所述柔性防水层32与找平层5之间设置有泄水层4。所述泄水层4包括半片管道41,所述半片管道41放置于柔性防水层32上形成闭合管道。当隔热层6、防水隔离层31、结合层7以及表层8漏水时,可以通过半片管道41流出,能够有效的防止水对楼层的渗透。
所述水管9上还设置有环形止水节92,且所述环形止水节92位于止水圈91的上方。能够有效的阻止水顺着水管9渗透。
所述止水圈91的外围设置有L型凸台910。当水渗透到这里时,被L型凸台910给阻止,防止水进一步的渗透。
所述防水隔离层31紧贴水管9的一端向上弯曲呈L形状。因此能够防止水顺着防水隔离层31向水管9渗透。
上面结合附图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优选具体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不是作为对前述实用新型目的和所附权利要求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本实用新型技术和权利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