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70439阅读:57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室内装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



背景技术:

天花板是一座建筑物室内顶部表面的地方,它除了要满足家居环境的要求外,更要创造出和谐、美观的装饰效果。在室内设计中,天花板可以写画、油漆美化室内环境及安装吊灯、光管、吊扇、开天窗、装空调,改变室内照明及空气流通的效用。天花板是对装饰室内屋顶材料的总称。过去传统民居中多以草席、苇席、木板等为主要材料。随着科技的进步更多的新材料被应用进来。

现有的天花板,不便于拆卸更换,结构复杂,保温效果差,组成的材料较为少,装饰效果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不便于拆卸更换,保温效果差,组成的材料较为少,装饰效果不美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包括天花板主体、第一龙骨、连接件、第二龙骨、吊件、连接螺栓、插片、纳米铝合金、聚氨酯发泡、防腐铝箔、装饰膜、灭虫涂料和荧光乳胶漆,所述第一龙骨安装在天花板主体的上侧,且第一龙骨的末端位于天花板主体的内腔,所述第二龙骨设置在第一龙骨的顶部,且第二龙骨与第一龙骨之间通过连接件相连接,所述吊件安装在第二龙骨的外侧,且吊件的一侧设有连接螺栓,所述插片镶嵌在天花板主体的内腔,所述纳米铝合金的底部依次设置有聚氨酯发泡和防腐铝箔,所述装饰膜设在纳米铝合金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第一龙骨为H型轻钢。

优选的,所述天花板主体的内部设置有与第一龙骨、插片相匹配的凹槽。

优选的,所述天花板主体为可拆卸安装装置。

优选的,所述灭虫涂料和荧光乳胶漆均设在装饰膜的外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设有H型轻钢的龙骨,重量较轻,结构稳定,设有可拆卸安装的天花板,易于更换板材、检修管线、安装简单快捷,设有聚氨酯发泡,具有很好的保温性能,设有灭虫涂料和荧光乳胶漆,能消灭天花板上的虫害,荧光点缀,装饰效果美观,采用纳米铝合金防腐铝箔,具有超强抗污性、耐磨性和防腐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天花板主体组成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天花板主体,2、第一龙骨,3、连接件,4、第二龙骨,5、吊件,6、连接螺栓,7、插片,8、纳米铝合金,9、聚氨酯发泡,10、防腐铝箔,11、装饰膜,12、灭虫涂料,13、荧光乳胶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包括天花板主体1、第一龙骨2、连接件3、第二龙骨4、吊件5、连接螺栓6、插片7、纳米铝合金8、聚氨酯发泡9、防腐铝箔10、装饰膜11、灭虫涂料12和荧光乳胶漆13,第一龙骨2安装在天花板主体1的上侧,且第一龙骨2的末端位于天花板主体1的内腔,第一龙骨2为H型轻钢,重量较轻,结构稳定,第二龙骨4设置在第一龙骨2的顶部,且第二龙骨4与第一龙骨2之间通过连接件3相连接,吊件5安装在第二龙骨4的外侧,且吊件5的一侧设有连接螺栓6,插片7镶嵌在天花板主体1的内腔,天花板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与第一龙骨2、插片7相匹配的凹槽,天花板主体1为可拆卸安装装置,易于更换板材、检修管线、安装简单快捷,纳米铝合金8的底部依次设置有聚氨酯发泡9和防腐铝箔10,装饰膜11设在纳米铝合金8的顶部,灭虫涂料12和荧光乳胶漆13均设在装饰膜11的外侧,能消灭天花板上的虫害,荧光点缀,装饰效果美观。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时,首先需对整个用于室内装修的新材料天花板有一个结构上的了解,能够更加便捷的进行使用,然后将第一龙骨2的末端放进天花板主体1内部的凹槽中,并用连接件3将第一龙骨2与第二龙骨4连接在一起,之后通过吊件5将天花板主体1吊在墙体顶部,把插片7放入天花板主体1内部,然后利用插片7依次将天花板主体1连接在一起,最后把装饰膜11贴在纳米铝合金8的外侧并将灭虫涂料12和荧光乳胶漆13涂在装饰膜11的外侧,从而完成一系列的天花板安装工作。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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