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地下室外墙,所述地下室外墙外侧具有防水层,所述防水层具有防水层保护层,所述防水层保护层包括:基础层,所述基础层设于地下室底板之上,所述基础层上部设有防护框架,所述防护框架包括:间隔设置的若干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之间的空隙处从下往上装有若干防护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包括边缘支撑柱和中部支撑柱,所述边缘支撑柱为U形槽钢,所述中部支撑柱为工字型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字形钢为整体结构或相背设置的两根边缘支撑柱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边缘支撑柱顶部通过转角固定装置固定在地下室顶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角固定装置为L状的平面结构,所述L状的平面结构的一边具有与L状的平面结构垂直的竖直部,所述竖直部限制边缘支撑柱侧向倾倒。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支撑柱通过中部固定装置固定在地下室顶板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部固定装置为平面直角状结构,所述平面直角一面具有卡口,所述卡口卡住工字型钢的竖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可同步交叉施工的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柱底部通过坚固装置固定在地下室底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