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屋面泄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3682阅读:631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屋面泄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屋面泄爆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安全观念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在具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上安装泄爆装置的重要性。屋面泄爆装置通过泄爆配件使得屋面开启以释放因爆炸产生的压力,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破坏程度。现有的屋面泄爆装置一般都是一次性的,经过使用后难以回收利用,而且重新铺设费时费力,极大地增加了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屋面泄爆装置,能够按爆炸程度分级泄爆。

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建筑屋面泄爆装置,包括屋面檩条、屋面单元、两个泄爆螺栓、两个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和牵引铰链,其中,

所述屋面檩条的底面宽度小于顶面宽度;

所述屋面单元通过两个所述泄爆螺栓固定连接所述屋面檩条;

两个所述第一固定件固定在所述屋面单元上;

所述第二固定件固定在所述屋面檩条上;

所述牵引铰链连接所述第二固定件和两个所述第一固定件;

所述屋面单元包括本体,以及嵌固在所述本体中防护板;

所述防护板包括钢架和九个单元板,其中,

所述钢架由六根钢条等距离横竖交织焊接而成,所述钢架包括九个阵列的矩形框;

所述钢架的每个矩形框里设置一个所述单元板;

每个所述单元板包括矩形的框架、泄爆板层、缓冲板层、防水板层、多个压簧、网罩和泄爆杆,其中,

所述框架的一端铰接于所述矩形框的一侧,另一端通过所述泄爆杆固定于所述矩形框的另一侧;

所述框架的底部延伸有四根水平凸条;

所述缓冲板层置于所述框架内,由所述水平凸条支撑;

所述防水板层固定于所述框架的顶部;

所述网罩固定于所述框架的顶部,并位于所述防水板层的上方;

所述泄爆板层固定于所述框架内,并紧贴所述防水板层的底面;

各所述压簧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泄爆板层,底端固定连接所述缓冲板层;

所述框架的四边与所述矩形框之间均设置有密封条。

在上述的建筑屋面泄爆装置中,所述屋面檩条的底面宽度为顶面宽度的一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防护板的结构设计实现一级、二级泄爆,以及通过屋面单元进行三级泄爆,即能够依据爆炸程度的高低分级泄爆。从而尽可能地减少维护、维修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建筑屋面泄爆装置的侧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建筑屋面泄爆装置的仰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钢架的结构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单元板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的建筑屋面泄爆装置,包括屋面檩条1、屋面单元2、两个泄爆螺栓3、两个第一固定件4、第二固定件5和牵引铰链6。

屋面单元2包括本体,以及嵌固在本体中防护板。

屋面檩条1的底面宽度小于顶面宽度,即:屋面檩条1的截面呈倒梯形。本实施例中,底面宽度为顶面宽度的一半,这样能有效减小屋面檩条1所受的爆炸冲击力。

屋面单元2的本体通过两个泄爆螺栓3固定连接屋面檩条1。

两个第一固定件4固定在屋面单元的本体上。第二固定件5固定在屋面檩条1上。牵引铰链6连接第二固定件5和两个第一固定件1。

防护板包括钢架21和九个单元板。

钢架21包括九个阵列的矩形框211,其由六根钢条等距离横竖交织焊接而成,如图3。

钢架21的每个矩形框211里设置一个单元板。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分担爆炸冲击力。

如图4,每个单元板包括矩形的框架221、泄爆板层222、缓冲板层223、防水板层224、多个压簧225、网罩226和泄爆杆227。

框架221的一端铰接于矩形框211的一侧,另一端通过泄爆杆227固定于矩形框221的另一侧。在受到二级爆炸冲击时,泄爆杆227动作,失去对框架221的限位,使得框架221沿铰接端翻转。

框架221的底部延伸有四根水平凸条228。

缓冲板层223置于框架221内,由水平凸条228支撑。防水板层224固定在框架221的顶部。网罩226固定在框架221的顶部,并位于防水板层224的上方,在泄爆时,单元板产生的碎片被网罩226兜住,不会远射。泄爆板层222固定于框架221内,并紧贴防水板层224的底面。各压簧225的顶端固定连接泄爆板层222,底端固定连接缓冲板层223。框架221的四边与矩形框211之间均设置有密封条23。当发生一级爆炸时,即冲击力不足以使泄爆杆227动作,此时,冲击力使得缓冲板层223上移,经压簧225推抵泄爆板层222,从而能尽可能地防止损坏。

当发生三级爆炸时,即冲击力够大,能使泄爆螺栓3脱离屋面檩条1,此时整个屋面单元2脱离进行泄爆,由于牵引铰链6的作用,使得屋面单元2不会远射以造成危害。显然,一级、二级、三级爆炸冲击的威力依次增大,本实用新型能够依据爆炸程度的高低分级泄爆。

以上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之用,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情况下,还可以作出各种变换或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应由各权利要求所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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