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41442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开槽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建筑物布线用开槽机开槽深度不便控制,不能满足不同布线管径的实际需求,施工效率低,且开槽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危害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包括本体外壳和切割机,所述本体外壳的中部设有切割腔,所述切割腔内顶部固定连接于倒置的伸缩柱底端,所述伸缩柱的伸缩端上固定连接于切割机的中部,所述切割机固定连接于调节杆的底端,所述调节杆贯穿本体外壳,所述本体外壳的上部固定连接有负压风机,所述负压风机通过吸风口连通于切割腔,所述本体外壳上固定连接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本体外壳的两端设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调节杆包括螺接于本体外壳顶部的外套杆,所述外套杆的顶部固定连接于手轮,所述外套杆的内部滑动套接有滑竿,所述滑竿的底端固定连接于切割机,所述滑竿上套接有弹簧。

优选的,所述吸风口外侧固定连接有拦截网,所述负压风机的出风口可拆卸连接有集尘袋。

优选的,所述伸缩柱的伸缩端上固定连接有限位卡环。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通过旋转手轮带动外套杆上旋或下旋,进而带动滑竿上下移动,可调节开槽深度,通过弹簧,可以在切割机的刀片切进墙体时逐渐进入墙体中完成切割,避免用力下压导致切割深度过大加重电机的负荷,提高电机使用寿命,通过拦截网,可以有效的对切割下来的较大颗粒进行拦截,避免大颗粒物质进入负压风机中,对负压风机造成损毁,在负压风机的吸附作用下,粉尘气体被收集至透气性好的编织袋中,可以有效的拦截粉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伸缩柱、2调节杆、201滑竿、202外套杆、3本体外壳、4切割腔、5滚轮、6切割机、7把手、8手轮、9负压风机、10拦截网、11吸风口、12弹簧、13限位卡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建筑物布线防尘开槽装置,包括本体外壳3和切割机6,所述本体外壳3的中部设有切割腔4,所述切割腔4内顶部固定连接于倒置的伸缩柱1底端,所述伸缩柱1的伸缩端上固定连接于切割机6的中部,所述切割机6固定连接于调节杆2的底端,所述调节杆2贯穿本体外壳3,所述本体外壳3的上部固定连接有负压风机9,所述负压风机9通过吸风口11连通于切割腔4,所述本体外壳3上固定连接有把手7。

进一步的,所述本体外壳3的两端设有滚轮5,通过滚轮5可以在开槽的墙面或地面进行推行,进而方便推进切割机进行开槽。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杆2包括螺接于本体外壳3顶部的外套杆202,所述外套杆202的顶部固定连接于手轮8,所述外套杆202的内部滑动套接有滑竿201,所述滑竿201的底端固定连接于切割机6,所述滑竿201上套接有弹簧12,通过旋转手轮8带动外套杆202上旋或下旋,进而带动滑竿201上下移动,通过弹簧12,可以在切割机6的刀片切进墙体时,可以使得滑竿201逐渐进入墙体中完成切割,避免用力下压导致切割深度过大加重电机的负荷,提高电机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吸风口11外侧固定连接有拦截网10,所述负压风机9的出风口可拆卸连接有集尘袋,通过拦截网10 ,可以有效的对切割下来的较大颗粒进行拦截,避免大颗粒物质进入负压风机9中,对负压风机9造成损毁,集尘袋为透气性好的编织袋,可以有效的拦截粉尘。

进一步的,所述伸缩柱1的伸缩端上固定连接有限位卡环13,通过限位卡环13,可以避免伸缩柱1收缩深度过大导致切割刀片对本体外壳造成损坏。

具体的,使用时,通过旋转手轮8带动外套杆202上旋或下旋,进而带动滑竿201上下移动,可调节开槽深度,通过弹簧12,可以在切割机6的刀片切进墙体时,使得滑竿201逐渐进入墙体中完成切割,避免用力下压导致切割深度过大加重电机的负荷,提高电机使用寿命,通过拦截网10 ,可以有效的对切割下来的较大颗粒进行拦截,避免大颗粒物质进入负压风机9中,对负压风机9造成损毁,在负压风机9的吸附作用下,粉尘气体被收集至透气性好的编织袋中,可以有效的拦截粉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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