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36831阅读:841来源:国知局
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幕墙玻璃单元系统,尤其涉及一种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各种高层建筑的外墙装饰越来越多的采用中空玻璃幕墙,但是当中空玻璃幕墙阳角间分格宽度较小,按照传统的带阳角中竖龙骨的板块框体布置方案必将导致竖向杆件在水平方向上过于密集,层间可视范围内遮挡较多,对于多种幕墙系统要求的实现阳角无框形式难度较大,无法保证转角部位玻璃的通透性和转角单元板块整体的稳定性。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以克服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提供了一种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保证了转角玻璃的通透性和转角单元板块整体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包括第一中空玻璃、第二中空玻璃、阳角立柱、组角钢插芯、U型钢件和阳角转接钢件,第一中空玻璃与第二中空玻璃连接处为45°拼角,拼角处注入阳角结构胶,阳角结构胶的胶缝处设有吊杆,吊杆由八字形穿孔型材固定,八字形穿孔型材配合沉头螺钉固定在组角钢插芯上,阳角立柱通过不锈钢螺栓与U型钢件固定,U型钢件连接阳角转接钢件,阳角转接钢件与上墙转接件刚接

进一步地,吊杆为直径6mm的钢圆棒通长攻丝而成。

进一步地,上墙转接件包括挂钩、挂座和挂件,挂件一端与阳角转接钢件固定连接,另一端连接挂钩,挂钩连接挂座,挂座通过槽式预埋件固定在主体结构上。

进一步地,组角钢插芯通过盘头螺钉固定在第一中空玻璃和第二中空玻璃的铝合金上横型材上。

进一步地,阳角立柱通过密封胶与第一中空玻璃和第二中空玻璃密封。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实现阳角无竖龙骨的视觉效果,外表美观,封堵严实,保证了转角玻璃的通透性和转角单元板块整体的稳定性,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的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包括第一中空玻璃1、第二中空玻璃2、阳角立柱3、组角钢插芯4、U型钢件5和阳角转接钢件6。

第一中空玻璃1与第二中空玻璃2连接处为45°拼角,拼角处注入阳角结构胶7,形成框体三边固定,第四边玻璃互为固定的形式。阳角结构胶7的胶缝处设有吊杆71,吊杆71为直径6mm的钢圆棒通长攻丝而成,设置吊杆71便于拉结加固,通过吊杆71来承受板块阳角玻璃的自重,增强板块刚度。吊杆71由开模的八字形穿孔型材72固定,八字形穿孔型材72配合沉头螺钉73固定在组角钢插芯4上,零件常规且轻巧,并影藏在胶缝内,组角钢插芯4通过盘头螺钉41固定在第一中空玻璃1和第二中空玻璃2的铝合金上横型材11上。

阳角立柱3通过不锈钢螺栓31与U型钢件5固定,U型钢件5连接阳角转接钢件6,阳角转接钢件6与上墙转接件刚接。竖向荷载通过吊杆71传递到组角钢插芯4上,再传递到阳角转接钢件6上墙。上墙转接件包括挂钩81、挂座82和挂件83,挂件83一端与阳角转接钢件6固定连接,另一端连接挂钩81,挂钩81连接挂座82,挂座82通过T型螺栓84和槽式预埋件85定位连接固定在主体结构9上,挂座82上的每个螺栓连接都按传递弯矩计算。横梁提供水平刚度,拉杆承受竖向荷载,体系刚度足够,转角玻璃无龙骨、通透。

阳角立柱3通过密封胶与第一中空玻璃1和第二中空玻璃2密封。

安装时,第一中空玻璃1与第二中空玻璃2连接处为45°拼角,拼角处注入阳角结构胶7,阳角结构胶7缝处拉结加固,设置吊杆71,吊杆71只承受单元板块自重,竖向荷载通过吊杆71传递到组角钢插芯4上,再传递到阳角转接钢件6上墙,挂座82通过T型螺栓84和槽式预埋件85定位连接,挂座82上的每个螺栓连接都按传递弯矩计算,整体刚度较好,龙骨变形都在单元两侧,角部由于拼角对边支撑,变形反而较小。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无框整体阳角玻璃单元系统实现阳角无竖龙骨的视觉效果,外表美观,封堵严实,保证了转角玻璃的通透性和转角单元板块整体的稳定性,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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