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27697阅读:43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属于专门用于板材的连接装置或部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传统建筑中,绝大部分的工作需在施工现场完成,施工周期长、环境污染严重、堆料场地大、施工人员短缺等问题成为抑制建筑产业进步的壁垒。钢结构主体与PC预制构件都是预制装配化建筑产品的代表,钢结构具备建造速度快、抗震性能好、材料可回收再利用的优势,PC预制构件具备耐火、保温、防水、隔声、抗风压、耐冲击的优势,将两者结合起来更能体现装配化建筑的优势。

基于此,做出本申请。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阳台安装中所存在的上述缺陷,本申请提供一种预制PC阳台与钢结构主体中预制部分组合梁的连接构造,现场大量减少焊接及湿作业,大大提高建筑的施工效率,且安全环保。同时填补PC阳台与部分组合梁连接方式的空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包括阳台板、组合梁和系杆,系杆下端预埋在组合梁中,上端则与阳台板连接,并使组合梁固定在阳台板下方。

进一步的,作为优选:

所述的组合梁中设置型钢,组合梁通过型钢和系杆与阳台板固定。更优选的,所述的型钢为工型钢板。

所述的组合梁与阳台板底部之间以找平层连接,更优选的,所述的找平层与阳台板底部直接设置有油毡层。

所述的系杆顶部设置螺纹,螺母与系杆以螺纹连接,螺母、系杆与阳台板之间设置砂浆层作为紧固件。

本申请中,PC阳台采用全预制板式阳台,部分组合梁工厂预制,在工型钢结构的型钢两侧浇筑混凝土形成组合梁,而混凝土中则预埋系杆;组合梁与主结构的连接件采用螺栓固定,系杆预埋在部分组合梁内,安装用螺栓进行调节及固定。PC阳台与部分组合梁接触面设置横缝,并使用聚苯、水泥砂浆、油毡填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所具有的优点及效果如下:

(1)将传统建筑大量的现场工作移至工厂完成,大量缩减现场的施工周期。

(2)PC阳台与主体结构实现干式连接。

(3)现场无二次浇筑等湿作业以及焊接等工作,大大加强安装效率。

(4)预埋系杆兼具加强梁整体受力性能及与阳台连接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标号:A. 阳台;1. 阳台板;2. 组合梁;3. 系杆;4. 型钢;5. 找平层;6. 油毡层;7. 垫片;8. 螺母;9. 砂浆层。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本实施例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结合图1,包括阳台板1、组合梁2和系杆3,系杆3下端预埋在组合梁2中,上端则与阳台板1连接,并使组合梁2固定在阳台板1下方。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结合图1,包括阳台板1、组合梁2和系杆3,系杆3下端预埋在组合梁2中,上端则与阳台板1连接,并使组合梁2固定在阳台板1下方。组合梁2中设置型钢4,组合梁2通过型钢4和系杆3与阳台板1固定。本实施例中,型钢4选用工型钢板。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结合图1,包括阳台板1、组合梁2和系杆3,系杆3下端预埋在组合梁2中,上端则与阳台板1连接,并使组合梁2固定在阳台板1下方。组合梁2中设置型钢4,组合梁2通过型钢4和系杆3与阳台板1固定。本实施例中,型钢4选用工型钢板。组合梁2与阳台板1底部之间设置找平层5进行连接。

实施例4

本实施例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结合图1,包括阳台板1、组合梁2和系杆3,系杆3下端预埋在组合梁2中,上端则与阳台板1连接,并使组合梁2固定在阳台板1下方。组合梁2中设置型钢4,组合梁2通过型钢4和系杆3与阳台板1固定。本实施例中,型钢4选用工型钢板。组合梁2与阳台板1底部之间设置找平层5和油毡层6进行连接和密封,必要时可在找平层与油毡层6直接填充聚苯形成填充层。

实施例5

本实施例一种预制阳台固定装置,结合图1,包括阳台板1、组合梁2和系杆3,系杆3下端预埋在组合梁2中,上端则与阳台板1连接,并使组合梁2固定在阳台板1下方。组合梁2中设置型钢4,组合梁2通过型钢4和系杆3与阳台板1固定。本实施例中,型钢4选用工型钢板。组合梁2与阳台板1底部之间设置找平层5和油毡层6进行连接和密封,必要时可在找平层与油毡层6直接填充聚苯形成填充层。

系杆3顶部设置螺纹,垫片7和螺母8通过螺纹套装在系杆3顶部,螺母8、与阳台板1之间设置砂浆层9作为紧固件。

本申请中,PC阳台A采用全预制板式阳台,部分组合梁2工厂预制,在工型钢结构的型钢4两侧浇筑混凝土形成组合梁2,而混凝土中则预埋系杆3;组合梁2与主结构的连接件采用螺栓固定,系杆3预埋在部分组合梁2内,安装用螺栓进行调节及固定。PC阳台A的阳台板1与部分组合梁2接触面设置横缝,并使用聚苯、水泥砂浆、油毡填充。

以上内容是结合本发明创造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所提供技术方案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创造具体实施只局限于上述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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