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用防护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61731阅读:337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用防护栏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护栏,特别涉及一种建筑用防护栏。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建筑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别在建筑的过程中,需要放置防护栏来提醒该地方正在施工,同时也可以保护施工者的安全,在施工处的周围放置防护栏来有利于提醒人们,夜晚时由于没有灯光而导致防护栏的防护功能将会大大下降,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因此,我们提出一种建筑用防护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用防护栏,通过该装置侧面设有的连接槽内设有的固定杆,可在使用时候将固定杆抽出,安放在需要隔开的地方,在通过抽出LED发光条与固定杆上的固线孔连接,一方面减少了防护栏的使用成本,另一反面在夜晚时候也更加方便,设计简单,较为实用,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建筑用防护栏,包括架体、支撑座、旋转杆和提醒板,所述架体的底端设有支撑座,所述架体左侧的底端设有控制开关和连接槽,且控制开关位于连接槽的上端,所述架体的表面设有提醒板,且提醒板的表面安装有反光条,所述架体的顶端两侧均设有转把,所述支架内设有旋转杆,所述旋转杆表面设有卷条块和电源,且电源位于卷条块的下端,所述卷条块内连接有LED发光条,且LED发光条的底端连接有导线,所述导线贯穿卷条块,且卷条块与电源连接,所述LED发光条的右侧贯穿架体,且LED发光条的右侧设有连接线。

进一步的,所述转把贯穿架体的顶端,且转把的底端与旋转杆的顶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开关的信号输出端与LED发光条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槽内设有固定杆,且固定杆的左侧固定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左侧设有底座和把手,所述固定杆的右侧设有固线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过该装置侧面设有的连接槽内设有的固定杆,可在使用时候将固定杆抽出,安放在需要隔开的地方,在通过抽出LED发光条与固定杆上的固线孔连接,一方面减少了防护栏的使用成本,另一反面在夜晚时候也更加方便,同时架体表面设有的提醒板,且提醒板的表面设有反光条,可在夜晚起到很好反光提醒,来实现很好的提醒效果和防护效果,设计简单,较为实用,适合广泛推广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建筑用防护栏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建筑用防护栏的架体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建筑用防护栏的结构固定杆示意图。

图中:1、架体;2、支撑座;3、旋转杆;4、连接线;5、LED发光条;6、卷条块;7、转把;8、提醒板;9、反光条;10、控制开关;11、电源;12、把手;13、固定块;14、连接槽;15、固线孔;16、固定杆;17、导线;18、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建筑用防护栏,包括架体1、支撑座2、旋转杆3和提醒板8,所述架体1的底端设有支撑座2,所述架体1左侧的底端设有控制开关10和连接槽14,且控制开关10位于连接槽14的上端,所述架体1的表面设有提醒板8,且提醒板8的表面安装有反光条9,所述架体1的顶端两侧均设有转把7,所述支架1内设有旋转杆3,所述旋转杆3表面设有卷条块6和电源11,且电源11位于卷条块6的下端,所述卷条块6内连接有LED发光条5,且LED发光条5的底端连接有导线17,所述导线17贯穿卷条块6,且卷条块6与电源11连接,所述LED发光条5的右侧贯穿架体1,且LED发光条5的右侧设有连接线4。

其中,所述转把7贯穿架体1的顶端,且转把7的底端与旋转杆3的顶端连接。

其中,所述控制开关10的信号输出端与LED发光条5的信号输入端连接。

其中,所述连接槽14内设有固定杆16,且固定杆16的左侧固定有固定块13,所述固定块13的左侧设有底座18和把手12,所述固定杆16的右侧设有固线孔15。

工作原理:工作时,通过转把7将固定杆16将连接槽14内抽出,在将固定杆16放置在施工处,同时抽出LED发光条5,由LED发光条5上的连接线4与固定杆16上设有的固线孔15连接,来增大防护栏面积,达到更好的防护效果,同时由于控制开关10的信号输出端与LED发光条5的信号输入端连接,可在夜里启动LED发光条5,来增人们的可视范围,避免危险的发生,在使用结束后,通过转动转把7带动旋转杆3的旋转,来现实将LED发光条5收至卷条块6内,设计简单,较为实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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