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镂空护角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外壳、透光单元、导光板和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外壳上具有镂空图样;所述透光单元位于所述外壳的镂空图样处;所述导光板布置在所述外壳的内侧,覆盖全部或部分所述镂空图样,所述导光板用于将线性光源转换为面光源;所述发光装置布置在所述外壳的内侧,并设置为能够朝向所述导光板发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镂空图样包括文字和/或图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单元为无色或者带有颜色的塑料填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为发光二极管,所述发光二极管位于所述导光板的侧面或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装置还包括至少两个外壳封头,其中的两个外壳封头分别位于所述外壳的两个端部,用于将外壳内侧的部件封闭在所述两个端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设置于所述外壳的内侧的边缘部分,且设置为能够同时朝向所述导光板相反的方向发光。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在所述镂空图样处的厚度小于等于10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在所述镂空图样处的厚度小于等于5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内侧设置有导光板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导光板;所述外壳的内侧设置有发光装置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发光装置;所述外壳的内侧设置有导线固定槽,用于固定所述发光装置的电源导线。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外形为一字型、L角型、圆管型或方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