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EPS模块钢筋定位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1492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EPS模块钢筋定位板。



背景技术:

EPS模块技术在建筑工程应用中,空腔结构作为EPS模块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通过连接桥在EPS模块之间形成空腔结构也是一种重要方法。EPS空腔模块现浇混凝土结构复合墙体:是将工厂标准化生产的空腔模块经积木式错缝插接组合成空腔模块墙体,在其内设置钢筋,浇筑混凝土(或再生混凝土);在其内外表面用厚抹灰防护面层抹面或安装纤维水泥平板,由此构成保温与承重一体化的房屋外墙围护结构。

EPS模块施工主要的结构体系就是模块作为免拆模板而内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但是钢筋工布置钢筋时两侧保护层的厚度很难控制,钢筋不能准确定位,剪力墙结构的总体强度就能得到保障。往往在施工中就有专职人员校对钢筋竖向位置,已达混凝土剪力墙的保护层标准厚度。

目前市场的EPS模块现没有专门针对钢筋精确定位方面的设计考虑,往往达不到剪力墙里面的钢筋定位不准,造成保护层厚度达不到项目的要求,造成施工质量不稳定。目前技术中,CN204898956U公开了一种EPS连接桥,它是由一根5号或是8号铁丝焊接而成的,连接桥下端设有焊接口,,上端设有钢筋卡槽,可使钢筋固定的更加牢固,且焊接口与钢筋卡槽在一个平面内,且位于两端扁W型定位部件的中心位置。该实用新型专利虽然在模块连接桥中设计了钢筋卡槽,但是其卡槽结构简单,铁丝焊接形成的卡槽也存在强度不足、易变形的缺点,另外,该专利没有对坚向钢筋的位置设计定位,浇注时其钢筋定位必然受影响,其模块的厚度也很难控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EPS模块钢筋定位板,能够准确定位剪力墙里的钢筋,保证墙体的厚度均匀,达到施工要求。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EPS模块钢筋定位板,该钢筋定位板安装在EPS模块空腔内,钢筋定位板的两个端面与EPS模块的内墙板与外墙板接触固定,钢筋定位板上下两端为具有弧度范围为2π/3-5π/6(rad)的圆弧形,钢筋定位板上端设有钢筋稳固槽以定位横向钢筋,竖向钢筋都以此为标准定位,三层模块砌筑后就可以在这三层横向钢筋上捆扎竖向钢筋,用来稳固竖向钢筋的位置,所述钢筋稳固槽个数为三个,为半圆形槽,直径为10mm,与钢筋的直径匹配。

进一步的,所述钢筋定位板通过螺纹与EPS模块连接;

进一步的,所位钢筋定位板的厚度5-8cm。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上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为: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EPS模块中空腔中设置一钢筋定位板,定位板上设计出三个10mm的半圆形槽用来放置横向钢筋,能够达到准备定位钢筋的效果,同时解决了保护层厚度的项目要求。本实用新型解决了模块里面的剪力墙钢筋分布准确定位的问题,保护层达到混凝土剪力墙的标准,彻底实现了模块产业化施工。完善了模块的施工体系。其取得的技术效果有:

一、节省建设方的时间成本:建设项目时间越长建设方投入综合成本越高。

二、节省了施工过程中砌筑工人调整模块的时间。

三、在建筑项目中完善了工人的施工规范和体系。保障了模块施工中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EPS模块钢筋定位板结构示意图;

在上述附图中,各部件表示如下:

1、EPS模块;2、钢筋定位板;3、稳固槽;4、竖向钢筋;5、横向钢筋。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EPS模块钢筋定位板,该钢筋定位板2安装在EPS模块1空腔内,钢筋定位板2的两个端面与EPS模块1的内墙板与外墙板接触固定,钢筋定位板2上下两端为具有弧度范围为2π/3-5π/6(rad)的圆弧形边沿,钢筋定位板2上端设有钢筋稳固槽3以定位横向钢筋4,竖向钢筋3都以此为标准定位,三层模块砌筑后就可以在这三层横向钢筋4上捆扎竖向钢筋3,用来稳固竖向钢筋4的位置,所述稳固槽的个数为三个,为半圆形槽,直径为10mm,与钢筋的直径匹配。

进一步的,所述钢筋定位板2通过螺纹与EPS模块1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钢筋定位板2的厚度5-8cm。

EPS空腔模块现浇混凝土结构复合墙体施工时,将工厂标准化生产的空腔模块经积木式错缝插接组合成空腔模块墙体,然后在空腔内安装本实用新型的钢筋定位板,在半圆槽内设置螺纹钢筋,浇筑混凝土(或再生混凝土);在其内外表面用厚抹灰防护面层抹面或安装纤维水泥平板,由此构成保温与承重一体化的房屋外墙围护结构。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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