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泥砖加工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带有防卡砖功能的气囊液压成型机。
背景技术:
泥砖是现在建筑行业中最为基础的建材之一,其需求量庞大。而在现代化的泥砖制造工厂中,泥砖通常是经过压砖机压塑成型,而后再经过搬运堆叠垒成方形的砖堆后利用货车进行运输。
现有的制砖机通常为液压制砖机,在压制完毕后通常有一个夹砖机构将压制完成的泥砖从模具内夹出,早期的夹砖机构采用类似机械臂的结构,然而由于钢质结构坚硬经常在夹砖的过程中损坏刚成型的泥砖,为了解决这一技术问题后来工程师们在夹砖机构上安装了气囊,气囊受电脑控制在要夹起泥砖时被充气将气囊之间的泥砖夹住转移,待转移到位后将气囊内的气体抽出从而放下泥砖,从而大大保护刚压制成型的泥砖不被夹坏,提高了成品率。然而,限于机器运转的可靠性原因,气囊在每天连续上万次的充放气高强度作业下有较高几率出现气囊放气的异常情况,此时气囊气体未被放掉因而夹砖机构上所夹持的泥砖依然在其上方,而这时候一旦让机器继续照常运行下去,那么夹持会携带着原来的泥砖回到模具内造成模具的严重损坏,大大增加设备的运营及维护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防卡砖功能的气囊液压成型机,其通过机器上设置的卡砖去除机构将卡置在夹砖机构气囊之间的泥砖去除从而保护了成型机内模具的安全,减少了设备损坏率。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带有防卡砖功能的气囊液压成型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设置在机架内部的上模和下模、设置在机架顶部并用于推动上模向下运动进行压模作业的液压缸、设置在位于上模下方的机架上并沿水平方向延伸的运输台、设置在运输台并能在运输台上自由移动的气囊夹砖机构以及固定安装在运输台上并位于气囊夹砖机构移动路线上的卡砖去除机构;
所述卡砖去除机构包括中部带有凹槽的支架、设置在支架凹槽底板的升降架、设置在升降架底部并用于驱动升降架上下移动的气缸以及至少两片间隔竖设在升降架上的挡砖板。
其使用方法如下:
如图4所示,通过电脑程序分别控制气囊夹砖机构以及卡砖去除机构的协调工作,例如PLC控制系统,当气囊夹砖机构位于去程送砖时,卡砖去除机构内的气缸下降将挡砖板降下;当气囊夹砖机构送砖完毕回程时,卡砖去除机构内的气缸上升将挡砖板升起;此时,当出现夹砖异常情况时,在气囊夹砖机构通过卡砖去除机构的同时,被卡住的砖必然会遇到挡砖板无法通过从而将气囊夹砖机构中的卡砖剔除,从而有效防止了卡砖重返模具的问题出现,大大降低了设备的检修概率。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方案,还提供如下优化方案:
进一步的,为了更好地控制升降架的升降,所述升降杆的底部两侧还分别设置有两条导向杆。
更进一步的,所述气囊夹砖机构包括安装在运输台上并能够在运输台前后自由移动的活动框架,活动框架内阵列排布设置有夹砖室,每个夹砖室的两侧内壁面设均分别设置有气囊。
进一步的,所述挡砖板的数量与夹砖室的列数相对应,且各挡砖板的位置与各夹砖室的位置一一对应。
较之前技术而言,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通过设置的卡砖去除机构,当出现夹砖异常情况时,在气囊夹砖机构通过卡砖去除机构的同时,被卡住的砖必然会遇到挡砖板无法通过从而将气囊夹砖机构中的卡砖剔除,从而有效防止了卡砖重返模具的问题出现,大大降低了设备的检修概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仰视图;
图3为卡砖去除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卡砖去除机构去除气囊夹砖机构内卡砖过程示意图。
标号说明:1-机架、2-上模、3-下模、4-液压缸、5-运输台、61-支架、62-升降架、63-气缸、64-挡砖板、65-导向杆、71-活动框架、711-夹砖室、712-气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详细说明: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机架1、设置在机架1内部的上模2和下模3、设置在机架1顶部并用于推动上模2向下运动进行压模作业的液压缸4、设置在位于上模2下方的机架1上并沿水平方向延伸的运输台5、设置在运输台5并能在运输台5上自由移动的气囊夹砖机构以及固定安装在运输台5上并位于气囊夹砖机构移动路线上的卡砖去除机构;
如图3所示,所述卡砖去除机构包括中部带有凹槽的支架61、设置在支架61凹槽底板的升降架62、设置在升降架62底部并用于驱动升降架62上下移动的气缸63以及八片间隔竖设在升降架62上的挡砖板64。
所述升降杆的底部两侧还分别设置有两条导向杆65。
所述气囊夹砖机构包括安装在运输台5上并能够在运输台5前后自由移动的活动框架71,活动框架71内阵列排布设置有夹砖室711,夹砖室711分两行八列共十六间,每个夹砖室711的两侧内壁面设均分别设置有气囊712。
所述挡砖板64的数量与夹砖室711的列数相对应,且各挡砖板64的位置与各夹砖室711的位置一一对应。
尽管本实用新型采用具体实施例及其替代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示意和说明,但应当理解,只要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范围内的各种变化和修改均可实施。因此,应当理解除了受随附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条件的限制外,本实用新型不受任何意义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