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楼板的插入式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1064发布日期:2018-10-02 17:50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装配式梁柱连接节点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组合楼板的插入式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钢结构中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应用极其广泛,其中混凝土常采用现浇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钢结构的装配率,增加了施工周期,使钢结构的快装特点难以发挥。

实现一体化组合楼板和桁架梁工厂预制可从本质上解决之一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合楼板的插入式连接结构,实现一体化组合楼板和桁架梁工厂预制化生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组合楼板的插入式连接结构,包括组合楼板、钢管柱、柱端加强套管、楼板套管连接件和螺栓连接副,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管柱上端和下端分别焊接有法兰盘,所述法兰盘中心开设有与钢管柱内孔吻合的方形孔,所述楼板套管连接件包括方管柱,所述方管柱相邻两侧面分别焊接有套管,所述套管上方和下方分别对称焊接有四分之一法兰盘,所述组合楼板四角处通过楼板套管连接件的套管焊接连接,所述四组楼板套管连接件的四分之一法兰盘与法兰盘通过螺栓连接副配合安装,所述四组楼板套管连接件上端和下端的方管柱与钢管柱的方形内孔配合插装并通过套装在钢管柱外侧的柱端加强套管定位。

优选的,所述四分之一法兰盘和法兰盘上对应设置有安装孔,所述螺栓连接副纵向贯穿安装孔连接固定四分之一法兰盘和法兰盘。

优选的,所述柱端加强套管侧壁设置有安装孔,所述钢管柱和方管柱对应柱端加强套管侧壁的安装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安装孔和螺纹孔,所述柱端加强套管通过螺栓连接副横向贯穿安装孔和螺纹孔连接固定钢管柱和方管柱。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的制作及安装简便,可实现组合楼板、轻型桁架梁的一体化施工和快速吊装,大幅度缩短施工工期,且能保证节点的力学性能;

(2)、本实用新型的安装均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便于组合楼板的拆卸、移动、重新组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楼板套管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组合楼板;2-钢管柱;21-法兰盘;3-柱端加强套管;4-楼板套管连接件;41-方管柱;42-套管;43-四分之一法兰盘;5-螺栓连接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中,一种组合楼板的插入式连接结构,包括组合楼板1、钢管柱2、柱端加强套管3、楼板套管连接件4和螺栓连接副5,钢管柱2上端和下端分别焊接有法兰盘21,法兰盘21中心开设有与钢管柱2内孔吻合的方形孔,楼板套管连接件4包括方管柱41,方管柱41相邻两侧面分别焊接有套管42,套管42上方和下方分别对称焊接有四分之一法兰盘43,组合楼板1四角处通过楼板套管连接件4的套管42焊接连接,四组楼板套管连接件4的四分之一法兰盘43与法兰盘21通过螺栓连接副5配合安装,四组楼板套管连接件4上端和下端的方管柱41与钢管柱2的方形内孔配合插装并通过套装在钢管柱2外侧的柱端加强套管3定位,四分之一法兰盘43和法兰盘21上对应设置有安装孔,螺栓连接副5纵向贯穿安装孔连接固定四分之一法兰盘43和法兰盘21,提高连接强度,柱端加强套管3侧壁设置有安装孔,钢管柱2和方管柱41对应柱端加强套管3侧壁的安装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安装孔和螺纹孔,柱端加强套管3通过螺栓连接副5横向贯穿安装孔和螺纹孔连接固定钢管柱2和方管柱41,进行纵向定位。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一层安装时,先将组合楼板1与楼板套管连接件4通过套管42焊接成一体,通过钢管柱2下端的法兰盘21与地面通过螺栓固定,四组焊接有楼板套管连接件4的组合楼板1通过楼板套管连接件4的方管柱41下端插入至钢管柱2上端的方形孔内,并通过柱端加强套管3和螺栓连接副5将方管柱41进行定位安装,同时将钢管柱2上端的法兰盘21与四组四分之一法兰盘43通过螺栓连接副5安装固定,将四组组合楼板1通过楼板套管连接件4的方管柱41上端插入至二层钢管柱2下端的方形孔内,并通过柱端加强套管3和螺栓连接副5将方管柱41进行定位安装,再将二层钢管柱2下端的法兰盘21与四组四分之一法兰盘43通过螺栓连接副5安装固定,完成单层的安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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