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遮阳伞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17519发布日期:2018-10-19 22:16阅读:4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遮阳伞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辆遮阳伞。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与日俱增,由于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滞后,绝大多数的车辆都停放在露天场地。由于夏季阳光较为强烈且日照时间较长,当车辆长时间停放在露天场地时,车内温度会很高,从而影响车辆的乘驾体验,而且车内温度过高会对车辆造成一定的损耗。

为此,通常一些公共区域可能会修建固定的遮阳棚,但其占地面积较大,而且有些大型车辆可能无法停入该遮阳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车辆遮阳伞,通过对其伞体进行伸缩,不仅能够对不同大小的车辆进行遮阳,而且能够减小占地面积,同时通过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以对其内部装置进行供电,能够避免因没有有线电源而导致其内部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车辆遮阳伞,包括:伞体;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与所述伞体相连,所述驱动机构通过驱动所述伞体进行伸缩,以覆盖待遮阳的车辆;太阳能电池板,所述太阳能电池板与所述驱动机构相连,所述太阳能电池板通过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以给所述驱动机构提供供电电源。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太阳能遮阳伞,通过驱动机构与伞体相连,驱动机构通过驱动伞体进行伸缩,以覆盖待遮阳的车辆,以及通过太阳能电池板与驱动机构相连,太阳能电池通过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以给驱动机构提供供电电源。该太阳能遮阳伞通过对其伞体进行伸缩,不仅能够对不同大小的车辆进行遮阳,而且能够减小占地面积,同时通过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以对其内部装置进行供电,能够避免因没有有线电源而导致其内部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另外,根据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车辆遮阳伞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具体地,所述车辆遮阳伞还包括智能收费系统,所述智能收费系统基于所述待遮阳的车辆的使用时间对所述待遮阳的车辆进行收费。

进一步地,所述太阳能电池板还与所述智能收费系统相连,以给所述智能收费系统供电。

具体地,所述驱动机构包括驱动电机和滑轮,所述滑轮对应所述伞体设置,所述驱动电机与所述滑轮相连,所述驱动电机通过驱动所述滑轮转动以实现对所述伞体进行收缩。

具体地,所述伞体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对应安装有活动轮,所述活动轮用以带动所述伞体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方框示意图;

图2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方框示意图;

图3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方框示意图;

图5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具体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结合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的方框示意图。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车辆遮阳伞包括:伞体100、驱动机构200、太阳能电池板300。

其中,驱动机构200与伞体100相连,驱动机构200通过驱动伞体100进行伸缩,以覆盖待遮阳的车辆;太阳能电池板300与驱动机构200相连,太阳能电池板300通过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以给驱动机构200提供供电电源。

具体地,如图2所示,驱动机构200可包括驱动电机210和滑轮220,滑轮220对应伞体100设置,驱动电机210与滑轮220相连,驱动电机210通过驱动滑轮220转动以实现对伞体100进行收缩。

其中,伞体100可包括支撑架,支撑架对应安装有活动轮,活动轮用以带动伞体移动。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伞体100可包括四根支撑架110和六根骨架120。其中,支撑架可由支撑架的固定部111和支撑架的滑动部112两个部分构成,骨架可由骨架的固定部121和骨架的滑动部122两个部分构成。滑轮220可对应设置于支撑架的固定部111和骨架的固定部121中,且滑轮220可分别通过设置在支撑架110和骨架120内部的不易断的金属丝与对应的滑动部的一端相连。其中,每个滑轮220可分别对应一个驱动电机210。通过驱动电机210驱动支撑架的固定部111中的滑轮220转动,可对伞体100进行上下伸缩,以调整车辆遮阳伞的高度;通过驱动电机210驱动骨架的固定部121中的滑轮220转动,可对伞体100进行前后或者左右伸缩,以调整车辆遮阳伞的宽度。

具体地,当车辆遮阳伞的高度较高时,驱动电机210可同时对应地驱动支撑架的固定部111中的滑轮220进行正转,以使滑轮220与支撑架的滑动部112之间的金属丝可同步地缠绕在对应的滑轮220上,从而使支撑架的滑动部112向下进行收缩,以降低车辆遮阳伞的高度。当车辆遮阳伞的高度较低时,驱动电机210可同时对应地驱动支撑架的固定部111中的滑轮220进行反转,以使支撑架的滑动部112在弹力,例如弹簧的弹力的作用下可进行伸展,以增加车辆遮阳伞的高度。

类似地,当车辆遮阳伞的宽度较宽或者较窄时,可通过驱动电机210驱动骨架的固定部121中的滑轮220进行正转或者反转,以减小或者增大车辆遮阳伞的宽度。

由此,驱动电机210通过驱动伞体100对应位置设置的滑轮220进行转动,可对伞体100进行伸缩,使得车辆遮阳伞能够适用于不同大小的车辆,从而对不同大小的车辆进行遮阳。

需要说明的是,当车辆遮阳伞完成遮阳后,可通过控制驱动电机210正转,将伞体100伸缩至最小体积,从而减小该车辆遮阳伞的占地面积,并可通过活动轮将该车辆遮阳伞移动到合适的位置,以避免该车辆遮阳伞对地面上的建物筑造成影响,例如可避免对地面上建筑物的整体设计效果等造成影响。而且,通过支撑架上的活动轮,可以在车辆停靠后,再通过活动轮移动车辆遮阳伞,从而有效避免车辆无法停入车辆遮阳伞下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停车难度。

进一步地,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车辆遮阳伞还可包括智能收费系统400,智能收费系统400基于待遮阳的车辆的使用时间对待遮阳的车辆进行收费。

其中,太阳能电池板300还可与智能收费系统400相连,以给智能收费系统400供电。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智能收费系统400可包括刷卡面板410和计时器(图中未示出)。对应地,可预先设置有能够被刷卡面板410识别的卡片,以便于待遮阳的车辆的车主在停车时使用。

当待遮阳的车辆的车主在刷卡面板410上刷一次卡时,计时器开始计时。此时,待遮阳的车辆的车主可控制驱动电机210启动,并根据待遮阳的车辆的大小,通过上述实施例中的方式对伞体100进行伸缩,以使车辆遮阳伞能够正好覆盖待遮阳的车辆,从而对该待遮阳的车辆进行遮阳。当待遮阳的车辆的车主在刷卡面板410上再刷一次卡时,驱动电机210无法启动,计时器停止计时,并获取待遮阳的车辆的使用时间,即车辆遮阳伞对待遮阳的车辆进行遮阳的时间。智能收费系统可根据该使用时间从待遮阳的车辆的车主的卡片上扣除相应的金额。其中,计时器可清零,以便于车辆遮阳伞的再次使用。

由此,太阳能遮阳伞能够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通过智能收费系统获取待遮阳的车辆的使用时间,并根据该使用时间进行相应的收费,给车辆管理者带来了诸多的便利,提高了车辆管理者的体验度。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实施例中,刷卡面板410可由二维码等替代,用户通过扫码方式实现太阳能遮阳伞的启用,并通过终端设备(如手机)实现太阳能遮阳伞的停用以及付费功能,此时用户只需下载相应的APP界面即可,无需另外申请相应的卡片。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太阳能遮阳伞,通过驱动机构与伞体相连,驱动机构通过驱动伞体进行伸缩,以覆盖待遮阳的车辆,以及通过太阳能电池板与驱动机构相连,太阳能电池通过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以给驱动机构提供供电电源。该太阳能遮阳伞通过对其伞体进行伸缩,不仅能够对不同大小的车辆进行遮阳,而且能够减小占地面积,同时通过将太阳能转化成电能以对其内部装置进行供电,能够避免因没有有线电源而导致其内部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的问题。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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