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66867发布日期:2019-01-29 18:02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防腐涂料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业内常用的现有技术是这样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是现代最常见的建筑结构之一,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如码头、堤坝、桥梁、隧道、高楼大厦、地下管道、军事设施、核废料储罐等。单腐蚀使混凝土胀裂、剥落直至结构破坏。不仅如此,防腐涂料在室内的应用也越来越多,为此,必须充分考虑混凝土结构腐蚀和性能劣化的问题,以达到钢筋混凝土结构安全可靠、长期耐用、整洁美观的目的。目前,市面上使用的混凝土结构专用涂料的防护性能较差,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往往出现钢筋腐蚀、混凝土胀裂、剥落等问题。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市面上使用的混凝土结构专用涂料的防护性能较差,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往往出现钢筋腐蚀、混凝土胀裂、剥落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该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包括环氧封闭底漆层,所述环氧封闭底漆层的外侧涂覆有腻子中间层,所述腻子中间层的外侧涂覆有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所述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的外侧涂覆有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所述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的外侧涂覆有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

所述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的外侧涂覆有改性聚氨酯面漆层,所述改性聚氨酯面漆层的外侧涂覆有氟碳面漆层。

具有良好的耐碱性,能防止腐蚀物质的进入,对混凝土结构具有优异的防护性能。并且对防腐涂料的组分进行了特殊的调整搭配,有效提升了涂料的整体使用品质和防护效果,将使用寿命延长了30%左右,极具推广应用价值。

所述环氧封闭底漆层由水性丙烯酸树脂和脲烷加以改性所形成的弹性的水性防腐防渗防霉涂料体系构成。

具有和混凝土层良好的结合力;具有稳定的耐蚀性能,耐化学品性能优良,尤其是具有优异的耐水性、抗渗透性;耐冲磨性好,适合高流速水流区域的混凝土防护;

所述腻子中间层的厚度为0.2毫米-0.4毫米,所述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的厚度为0.3毫米-0.5毫米。

增加各层之间的粘结力,具有可呼吸性,不影响混凝土、砖石结构内部潮气的散发。

所述氟碳面漆层是单组分的金属层、多组分的合金层或者多种单组分金属层。

不仅提高了氟碳面漆层与改性聚氨酯面漆层之间的的结合力,还起到了很好的屏蔽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环氧封闭底漆层;2、腻子中间层;3、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4、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5、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6、改性聚氨酯面漆层;7、氟碳面漆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

该室内防腐的改性涂料层结构包括环氧封闭底漆层1,所述环氧封闭底漆层1的外侧涂覆有腻子中间层2,所述腻子中间层2的外侧涂覆有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3,所述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3的外侧涂覆有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4,所述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4的外侧涂覆有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5;

所述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5的外侧涂覆有改性聚氨酯面漆层6,所述改性聚氨酯面漆层6的外侧涂覆有氟碳面漆层7。

具有良好的耐碱性,能防止腐蚀物质的进入,对混凝土结构具有优异的防护性能。并且对防腐涂料的组分进行了特殊的调整搭配,有效提升了涂料的整体使用品质和防护效果,将使用寿命延长了30%左右,极具推广应用价值。

所述环氧封闭底漆层1由水性丙烯酸树脂和脲烷加以改性所形成的弹性的水性防腐防渗防霉涂料体系构成。

具有和混凝土层良好的结合力;具有稳定的耐蚀性能,耐化学品性能优良,尤其是具有优异的耐水性、抗渗透性;耐冲磨性好,适合高流速水流区域的混凝土防护;

所述腻子中间层2的厚度为0.2毫米-0.4毫米,所述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3的厚度为0.3毫米-0.5毫米。

增加各层之间的粘结力,具有可呼吸性,不影响混凝土、砖石结构内部潮气的散发。

所述氟碳面漆层7是单组分的金属层、多组分的合金层或者多种单组分金属层。

不仅提高了氟碳面漆层7与改性聚氨酯面漆层6之间的的结合力,还起到了很好的屏蔽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将环氧封闭底漆层1、腻子中间层2、环氧树脂防腐中间层3、聚乙二醇脂肪酸酯中间层4、脂肪族聚氨酯可复涂面漆层5、改性聚氨酯面漆层6以及氟碳面漆层7,按顺序涂于室内所需防腐处。本涂料层具有良好的耐碱性,能防止腐蚀物质的进入,对混凝土结构具有优异的防护性能。提高了产品活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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