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结构组件,具体是一种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
背景技术:
龙骨,是指用轻钢做成的,用于家装天花吊顶框架的主材料,它通过螺杆与楼板相接,用来固定天花或者物体,集成吊顶,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天花板,特别是造型天花板,都是用轻钢龙骨做框架,然后将吊顶板材与其配合安装形成。铝板的连接和夹紧用龙骨固定。
在二级吊顶技术上,安装时往往先放型材再放板材,再放龙骨,在安装板材的时候,龙骨容易移位,安装时跑偏,导致安装难度大,不易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包括组件本体,所述组件本体为下端开口的U型组件,组件本体内设有U型槽,组件本体的上端设有圆弧形U型圆顶,U型圆顶的下端两侧设有两连接板,U型圆顶左侧的连接板向U型槽内倾斜收缩并固定连接有U型夹紧口,U型圆顶右侧的连接板竖直设置,其下端连接垂直向U型槽内的横T插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横T插块的截面大小与型材矩形口的界面大小相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U型夹紧口的下端设有圆弧连接段,圆弧连接段的一端固定连接在U型圆顶左侧连接板的下端,另一端朝向U型槽外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U型夹紧口、横T插块、U型圆顶和U型圆顶的两连接板为一体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组件本体的材质为铝合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横T插块直接插入通过型材的矩形口,实现插入连接,然后再将板材推进组件的U型夹紧口和横T插块的间隙中,在U型槽内实现过盈配合使板材固定,在用力安装推进中,新型结构组件的横T插块和型材矩形口相互连接,实现了限位功能,有效的避免了龙骨移位情况的出现,易于安装,安装中省时省力方便、快捷,一次到位,无需对龙骨二次调整,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用性强、易于使用和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的安装示意图。
其中:组件本体1、U型圆顶2、U型夹紧口3、横T插块4、二级吊型材5、铝板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安装集成吊顶与铝型材新型结构组件,包括组件本体1,所述组件本体1为下端开口的U型组件,组件本体1内设有U型槽,组件本体1的上端设有圆弧形U型圆顶2,U型圆顶2的下端两侧设有两连接板,U型圆顶2左侧的连接板向U型槽内倾斜收缩并固定连接有U型夹紧口3,U型圆顶2右侧的连接板竖直设置,其下端连接垂直向U型槽内设置的横T插块4,安装时,可根据现场安装尺寸,截取任意所需的新型结构组件长度,将横T插块4直接插入通过型材的矩形口,实现插入连接,然后再将板材推进组件的U型夹紧口3和横T插块4的间隙中,在U型槽内实现过盈配合使板材固定,在用力安装推进中,新型结构组件的横T插块4和型材矩形口相互连接,实现了限位功能,有效的避免了龙骨移位情况的出现,易于安装,安装中省时省力方便、快捷,一次到位,无需对龙骨二次调整。
所述横T插块4的截面大小与型材矩形口的界面大小相匹配,便于横T插块4和型材矩形口的配合连接。
所述U型夹紧口3的下端设有圆弧连接段,圆弧连接段的一端固定连接在U型圆顶2左侧连接板的下端,另一端朝向U型槽外设置,不影响组件的U型夹紧口3和横T插块4处通过过盈配合固定板材。
所述U型夹紧口3、横T插块4、U型圆顶2和U型圆顶2的两连接板为一体成型,保证组件各个部分的连接和固定质量。
所述组件本体1的材质为高强度材质,优选的,所述组件本体1的材质为铝合金,其强度高且密度小,在保证强度的基础上,有利于组件的轻量化设计。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安装时,可根据现场安装尺寸,截取任意所需的新型结构组件长度,将横T插块4直接插入通过型材的矩形口,实现插入连接,然后再将板材推进组件的U型夹紧口3和横T插块4的间隙中,在U型槽内实现过盈配合使板材固定,在用力安装推进中,新型结构组件的横T插块4和型材矩形口相互连接,实现了限位功能,有效的避免了龙骨移位情况的出现,易于安装,安装中省时省力方便、快捷,一次到位,无需对龙骨二次调整。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