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97580发布日期:2020-02-11 13:27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建筑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



背景技术:

房屋建筑发展至今由草房、砖瓦房发展至楼房,当时现有的楼房中公共空间匮乏,没有私家花园庭院,虽然有别墅洋房等具有花园庭院和花园的房屋建筑,但是别墅和洋房一般都是建设在比较偏远的郊区,人们上班、上学、休闲、医疗和出行不方便,并且由于位置偏远,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别墅和洋房的建造成本、购买成本和居住成本均过高,导致仅仅有少部分人能够消费的起,不能够大面积的普及。因此需要提供一种每层都有公共空间,每户都有私家花园庭院,能够拥有更大的花园庭院面积,又希望获得私密不会被他人打扰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一)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城市花园庭院建筑,能够在市内建设,且具有大的花园庭院面积、相对私密的空间,以及满足大多数人的消费水平。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一方面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所述楼房包括多层住宅区,每层住宅区包括两个户型、两个花园庭院和公共区域,两个所述户型格局相同且呈轴对称分布;

每个所述户型均包括一个花园庭院,所述花园庭院位于对应户型的外围,且同一层住宅区的两个户型中的花园庭院呈对角状分布;相邻两层住宅区内的花园庭院投影不重叠;两个所述户型之间形成所述公共区域,所述公共区域具有分别与两个户型连通的连通口。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花园庭院的截面形状为矩形或圆角矩形状,每个所述花园庭院设于对应户型的边角处。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楼房具有多个奇数层住宅区和多个偶数层住宅区;

所述奇数层住宅区的包括东西对称的两个户型,其中奇数层住宅区的两个花园庭院中的一个设于该层西侧户型的西南角,另一个花园庭院设于该层东侧户型的东北角;

所述偶数层住宅区包括南北对称的两个户型,其中偶数层住宅区的两个花园庭院中的一个设于该层西侧户型的西北角,另一个花园庭院设于该层东侧户型的东南角。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每个所述户型均包括至少一个主卧、至少一个次卧、至少一个客厅、至少一个餐厅、至少一个厨房和至少一个卫生间。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每层所述住宅区的西侧户型均包括两个次卧、一个厨房、一个餐厅、一个客厅、一个主卧和两个卫生间;

其中西侧户型的西北角设置为第一次卧,第一次卧的东侧为第二次卧,第一次卧与第二次卧之间通过过道连通,第二次卧通过廊道与南侧的餐厅连通,所述餐厅与所述第一次卧之间设有所述厨房,所述厨房与所述餐厅连通,所述餐厅的东侧为第一卫生间,所述第一卫生间与连通第二次卧和餐厅的过道连通,所述餐厅的南侧为客厅,所述客厅的东侧为主卧,所述主卧内设有第二卫生间;所述东侧户型与所述西侧户型关于南北方向对称设置;所述花园庭院与所述客厅连通。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公共区域设有北侧设有两个入口,两个入口之间设有两个楼梯间,两个楼梯间的北侧设有两个电梯间,两个电梯间的北侧设有走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包括多层住宅区,每层住宅区包括两个户型、两个花园庭院和公共区域,两个所述户型格局相同且呈轴对称分布;每层住宅区的每个户型均设有一个私人花园庭院,可种花种菜遛狗养鸟,花园庭院是设置在楼房上,因此可以建设在城市中心的任何地方,更方便住户上班、上学、休闲、医疗和出行,同时它还比别墅居住更安全、视野更广阔和更有生活气;本申请提供的具有花园庭院的建筑占地和建造成本只与普通住房相当,销售价格也应亦相当,相比于别墅和花园洋房价格更加便宜,能够满足大多数人们的消费水平,能够大面积的普及。

附图说明

本发明上述和/或附加方面的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的俯视示意图图;

图2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中首层住宅区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中奇数层住宅区的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中偶数层住宅区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中具有花园庭院的侧视示意图。

其中图1至图5中附图标记与部件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为:

1、楼房,11、户型,111、主卧,112、第一次卧,113、第二次卧,114、客厅,115、厨房,116、餐厅,117、第一卫生间,118、第二卫生间,119、廊道,12、公共区域,121、入口,122、楼梯间,123、电梯间,124、走廊,13、花园庭院,131、植物。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至图5所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1,所述楼房1包括多层住宅区,每层住宅区包括两个户型11、两个花园庭院13和公共区域12,两个所述户型11格局相同且呈轴对称分布;

每个所述户型11均包括一个花园庭院13,所述花园庭院13位于对应户型11的外围,且同一层住宅区的两个户型11中的花园庭院13呈对角状分布;相邻两层住宅区内的花园庭院13投影不重叠;两个所述户型11之间形成所述公共区域12,所述公共区域12具有分别与两个户型11连通的连通口。所述楼房1包括多层住宅区,每层住宅区包括两个户型11、两个花园庭院13和公共区域12,两个所述户型11格局相同且呈轴对称分布。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具有花园庭院的楼房1包括多层住宅区,每层住宅区包括两个户型11、两个花园庭院13和公共区域12,两个所述户型11格局相同且呈轴对称分布;每层住宅区的每个户型11均设有一个私人花园庭院13,可种花种菜遛狗养鸟,花园庭院13是设置在楼房1上,因此可以建设在城市中心的任何地方,更方便住户上班、上学、休闲、医疗和出行,同时它还比别墅居住更安全、视野更广阔和更有生活气;本申请提供的具有花园庭院13的建筑占地和建造成本只与普通住房相当,销售价格也应亦相当,相比于别墅和花园洋房价格更加便宜,能够满足大多数人们的消费水平,能够大面积的普及。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花园庭院13的截面形状为矩形或圆角矩形状,每个所述花园庭院13设于对应户型11的边角处,这样在每层住宅区的每个户型11中均设有一个花园庭院13,在花园庭院13内能够种菜、遛鸟、养狗,也能够在花园庭院13内栽满植物131,增加户型11的绿化效果,提升居住者的居住体验;另外,整个花园庭院13的位置是位于楼房1的外侧,因此并不会占用居住面积,在相同居住面积的情况下,能够增加一个私人花园,性价比更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如图1至图5所示,所述楼房1具有多个奇数层住宅区和多个偶数层住宅区;所述奇数层住宅区的包括东西对称的两个户型11,其中奇数层住宅区的两个花园庭院13中的一个设于该层西侧户型11的西南角,另一个花园庭院13设于该层东侧户型11的东北角;所述偶数层住宅区包括南北对称的两个户型11,其中偶数层住宅区的两个花园庭院13中的一个设于该层西侧户型11的西北角,另一个花园庭院13设于该层东侧户型11的东南角;这样既能够保证每层住宅区的每个户型11都具有一个花园庭院13,同时相邻两层住宅区的花园庭院13在水平投影方向不重合,这样就能够保证每层花园庭院13在竖直方向上都具有更广阔的空间可以利用,例如栽种植物131等(如图5所示)。

如图1至图4所示,每个所述户型11均包括至少一个主卧111、至少一个次卧、至少一个客厅114、至少一个餐厅116、至少一个厨房115和至少一个卫生间;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每层所述住宅区的西侧户型11均包括两个次卧、一个厨房115、一个餐厅116、一个客厅114、一个主卧111和两个卫生间;其中西侧户型11的西北角设置为第一次卧112,第一次卧112的东侧为第二次卧113,第一次卧112与第二次卧113之间通过过道连通,第二次卧113通过廊道119与南侧的餐厅116连通,所述餐厅116与所述第一次卧112之间设有所述厨房115,所述厨房115与所述餐厅116连通,所述餐厅116的东侧为第一卫生间117,所述第一卫生间117与连通第二次卧113和餐厅116的过道连通,所述餐厅116的南侧为客厅114,所述客厅114的东侧为主卧111,所述主卧111内设有第二卫生间118;所述东侧户型11与所述西侧户型11关于南北方向对称设置;所述花园庭院13与所述客厅114连通。

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公共区域12设有北侧设有两个入口121,两个入口121之间设有两个楼梯间122,两个楼梯间122的北侧设有两个电梯间123,两个电梯间123的北侧设有走廊124。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通”、“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通,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连通,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