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室内装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组装式天花吊顶。
背景技术:
室内装修,尤其是商场内装修时,通常需要在商场天花的底部吊装天花吊顶。吊装天花吊顶可将天花板的风格与店铺风格统一,提升店铺的整体展示效果,也可将供电线路等安装于天花吊顶上,以避免供电线路显露导致的视觉效果差的问题,天花吊顶还有隔音效果。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天花吊顶对于室内装修是非常重要的。现有的天花吊顶,通常在天花板下固定安装网格状的龙骨结构,然后再将块状的吊顶材料固定安装在龙骨结构的底部,不仅存在安装不便,安装繁琐的问题,导致安装效率低,且安全性欠佳,成本增加。
因此,有必要设计新型的天花吊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组装式天花吊顶,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组装式天花吊顶,包括若干个铝板模块,所述铝板模块的两侧分别通过若干个吊顶组件吊装在天花板下对应的吊顶方管上,其中:
所述铝板模块包括支承框和固定在所述支承框底部的铝板,所述支承框包括四边的支承梁,及连接所述支承梁的中间梁;侧面相邻的所述铝板模块之间通过安装件可拆卸地固定安装射灯槽,所述安装件的上端与所述射灯槽的两个外侧壁固定连接,下端与所述支承梁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所述射灯槽的槽开口朝下;
所述吊顶组件包括若干个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一连接件数量匹配的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包括挂在所述吊顶方管上的挂钩、底部的第一底板和连接所述挂钩和第一底板的第一中间板,所述挂钩的横截面与所述吊顶方管的横截面相匹配;所述第二连接件包括顶部的顶板、底部的第二底板和连接所述顶板和第二底板的第二中间板,所述顶板与所述第一底板通过螺栓螺母组件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底板与所述支承梁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吊顶方管通过若干个膨胀螺栓吊装在所述天花板下。
优选地,一根螺栓穿过所述第一底板和顶板,所述第一底板的顶面和底面分别通过螺母固定,所述顶板的顶面和底面分别通过螺母固定。
优选地,所述安装件的上端与所述射灯槽的两个外侧壁通过螺栓螺母可拆卸地固定连接,下端与所述支承梁通过螺栓螺母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优选地,与所述射灯槽垂直的,相邻的所述铝板模块之间的间隙形成led灯槽,所述led灯槽内安装led灯条。
优选地,所述铝板为高透纳米拉丝铝板。
优选地,所述膨胀螺栓的上端固定在所述天花板上,下端穿过所述吊顶方管,并通过螺母固定。
优选地,所述铝板的四个侧边分别向上折弯形成四个折弯侧板。
优选地,所述折弯侧板与相应的铝板的主体之间具有弧形的折弯段。
优选地,所述折弯侧板的顶面高于所述支承框的顶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式天花吊顶,第一连接件挂在吊顶方管上,第二连接件与第一连接件通过螺栓、螺母组件可拆卸地连接,使得铝板模块通过吊装组件可拆卸地挂设在吊顶方管上,极大地方便了铝板模块的安装和拆卸,提高了安装效率;面积较大的铝板固定在支承框的底面,通过第二连接件与支承梁固定连接,显著提高了铝板模块的安装安全性。同时,吊装结构简化,在确保吊装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了吊装成本。
(2)、射灯槽通过安装件可拆卸地固定在支承梁上,安装和拆卸方便,进一步提高了安装效率,且安装稳定性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式天花吊顶的结构示意图(四块铝板模块吊装在天花板下)。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2中a-a向视图。
图4为组装式天花吊顶沿图3中b-b向的剖视图。
图5为图4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图6为图5中b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图7为铝板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射灯槽的一个截面示意图。
图中:10-铝板模块、20-吊顶组件、30-吊顶方管、40-射灯槽、50-膨胀螺栓、60-天花板、70-螺栓、80-led灯条、11-支承框、12-铝板、121-折弯侧板、21-第一连接件、22-第二连接件、211-挂钩、212-第一底板、213-第一中间板、221-顶板、222-第二底板、223-第二中间板、41-安装件、42-外侧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理解,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装式天花吊顶,安装在天花板60下方,包括4个铝板模块10,所述铝板模块10的两侧分别通过4个吊顶组件20吊装在天花板下对应的吊顶方管30上,其中:
所述铝板模块10包括支承框11和通过胶粘剂胶粘固定在所述支承框11底部的铝板12,所述支承框11包括四边的支承梁111,及连接所述支承梁111的中间梁112;相邻的所述铝板模块10的侧面之间通过安装件41可拆卸地固定安装射灯槽40,所述安装件41的上端与所述射灯槽40的两个外侧壁固定连接,下端与所述支承梁111通过螺栓螺母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所述射灯槽40的槽开口朝下,所述射灯槽40的槽顶面上安装灯具。
所述吊顶组件20包括若干个第一连接件21、与所述第一连接件21数量匹配的第二连接件22,所述第一连接件21包括挂在所述吊顶方管30上的挂钩211、底部的第一底板212和连接所述挂钩211和第一底板212的第一中间板213,所述挂钩211的横截面与所述吊顶方管30的横截面相匹配;所述第二连接件22包括顶部的顶板221、底部的第二底板222和连接所述顶板221和第二底板222的第二中间板223,所述顶板221与所述第一底板212通过螺栓螺母组件可拆卸地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底板222与所述支承梁111通过螺栓螺母组件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组装式天花吊顶,第一连接件21挂在吊顶方管30上,第二连接件22与第一连接件21通过螺栓、螺母组件可拆卸地连接,使得铝板模块10通过吊装组件可拆卸地挂设在吊顶方管30上,极大地方便了铝板模块10的安装和拆卸,提高了安装效率;面积较大的铝板12固定在支承框11的底面,通过第二连接件22与支承梁111固定连接,显著提高了铝板模块10的安装安全性。
射灯槽40通过安装件41可拆卸地固定在支承梁111上,安装和拆卸方便,进一步提高了安装效率,且安装稳定性好。
第一连接件21和第二连接件22为标准件,可统一加工,批量生产,因此成本低。
优选地,如图1、图3和图4所示,所述吊顶方管30通过若干个膨胀螺栓50吊装在所述天花板60下。
优选地,如图5所示,一根螺栓70穿过所述第一底板212和顶板221,所述第一底板212的顶面和底面分别通过螺母固定,所述顶板221的顶面和底面分别通过螺母固定。
所述第一底板212和顶板221的顶面和底面分别通过螺母固定的设置,进一步提高了安装稳定性。
如图6和图8所示,优选地,所述安装件41的上端与所述射灯槽40的两个外侧壁42通过螺栓螺母可拆卸地固定连接,下端与所述支承梁111通过螺栓螺母可拆卸地固定连接。
如此设置,使所述射灯槽40在所述铝板模块10上的安装和拆卸方便,提高效率。
优选地,如图1所示,与所述射灯槽40垂直的,两端相邻的所述铝板模块之间的间隙形成led灯槽,所述led灯槽内安装led灯条80。led灯条80的设置,可提高天花吊顶的整体展示效果。所述led灯条80可购买市售产品。
优选地,所述铝板12为高透纳米拉丝铝板。高透纳米拉丝铝板能够透过所述led灯条的光线,提供了良好的展示效果。
优选地,所述膨胀螺栓50的上端固定在所述天花板60上,下端穿过所述吊顶方管30,并通过螺母固定。所述膨胀螺栓50的长度可根据天花吊顶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优选地,如图5至图7所示,所述铝板12的四个侧边分别向上折弯形成四个折弯侧板121。此时,所述led灯条80的两侧边可与所述折弯侧板121胶粘固定。
优选地,所述折弯侧板121与相应的铝板的主体之间具有弧形的折弯段。
优选地,所述折弯侧板121的顶面高于所述支承框11的顶面。可将所述支承框11遮盖住,内部的所述支承框11无需通过表面处理以使与店铺风格一致,可降低成本,同时能保障所述天花吊顶的整体展示效果。
优选地,如图1和图8所示,所述射灯槽20为铝合金方管。铝合金方管能够确保必要的结构强度,且结构轻,提高了整体结构稳定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支承梁111和中间梁112均为方管。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例,所述铝板模块10的单元尺寸为:1000mm×2000mm×120mm,所述铝板12的标准件的单元尺寸为1000mm×2000mm×50mm。所述折弯侧板121的高度为120mm,所述支承梁111和中间梁112的尺寸为30mm×30mm。
所述射灯槽40的单元尺寸为2000mm×124mm×124mm,所述led灯槽80的单元尺寸为1000mm×24mm×24mm。
如图1所示,4个所述铝板模块10沿所述射灯槽40的两侧轴向分布,吊装在4根吊顶方管30下,每一个铝板模块10的两侧分别通过4个吊顶组件20吊装在吊顶方管30下,每一根吊顶方管30通过7根所述膨胀螺栓50固定在所述天花板60下。所述膨胀螺栓50对所述吊顶方管30施加的向上的拉力,与所述吊顶方管30、所述第一连接件21和第二连接件22,所述铝板模块10,射灯槽40等零部件向下的重力平衡。
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理解,根据所述天花板60的实际面积和形状,可实际调整所述铝板模块10、射灯槽40的数量,以及需要的非标准尺寸的所述铝板模块10的具体尺寸。并根据实际的铝板模块10、射灯槽40的数量,设定吊顶方管30、第一连接件21和第二连接件22,膨胀螺栓50的数量。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实用新型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