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建筑物包括两栋主楼结构、以及分别与所述两栋主楼结构连接的框架网格层和顶层,所述顶层位于所述框架网格层的上方;
所述施工装置包括牵引系统、滑移系统和操作架体,所述牵引系统与所述滑移系统连接,所述操作架体安装在所述滑移系统上;
所述牵引系统安装在任意一所述两栋主楼结构上或所述框架网格层上;
所述滑移系统安装在所述框架网格层上;
所述牵引系统用于带动所述滑移系统滑动,以使所述滑移系统带动所述操作架体相对所述顶层运动;
所述操作架体用于对所述顶层进行施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层为全楼板层,所述框架网格层包括平行设置的楼层梁和局部楼板,所述楼层梁的两端和所述局部楼板的两端分别与所述两栋主楼结构连接;
所述滑移系统安装在所述楼层梁和所述局部楼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系统包括钢丝绳、牵引设备和导向滑轮;
所述钢丝绳的一端与所述滑移系统连接,所述钢丝绳的另一端与所述牵引设备连接;
所述导向滑轮安装在任意一所述两栋主楼结构上,所述钢丝绳穿过所述导向滑轮分别与所述滑移系统和所述牵引设备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移系统包括滑移底盘、滑轮组和滑移轨道,所述滑移底盘位于所述滑移轨道的上方,所述滑移轨道位于所述滑轮组的上方;
所述牵引系统与所述滑移底盘连接;
所述滑移轨道安装所述框架网格层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移轨道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滑移轨道沿第一方向分别设置在两个相邻的楼层梁和局部楼板上,所述第一方向是指从一栋主楼结构指向另一栋主楼结构的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架体沿重力方向的高度可调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架体沿水平方向的宽度可调节。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对建筑物顶层进行施工的施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设备为电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