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969248发布日期:2021-02-18 21:55阅读:1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防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


背景技术:

[0002]
建筑施工过程中,如需在电梯井内作业一是采用搭架子的方式,此种方式因架子与洞口边缘间隙大,施工人员易踩空或掉落杂物,安全性能差,并且搭架子搭建与拆除麻烦,耗费过量劳动力的同时还对墙体有一定损坏;二是采用操作平台的方式,但现有的电梯井操作平台多功能单一,操作平台只提供平台使工人在上作业,对于安全防护并无过多设置,因此,作业时还需要在电梯口外围设置防护装置才能安全作业。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针对上述问题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该操作平台结构牢固,具有安全系数高的防护功能。
[0004]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包括操作平台和安装在操作平台下方的支撑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件包括支撑板和斜撑板,支撑板、斜撑板与操作平台形成直角三角形,支撑板的顶端连接操作平台,操作平台上设有防滑板,防滑板上设有防滑胶垫,支撑板的底端内侧连接斜撑板,斜撑板的另一端连接操作平台,支撑板的底端外侧设有支撑托,支撑托与支撑板之间还通过加固板连接,支撑板包括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的上部和下部分别通过横杆连接,上部横杆和下部横杆之间设有防护栏,所述防护栏的底端设有踢脚板,防护网的中间设有文字警示板。
[0005]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板上设有反光警示条。
[0006]
作为优选,所述操作平台上设有吊环。
[0007]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托的下表面设有防滑胶垫。
[0008]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之间设置防护栏,防护栏的最低端与支撑托平行,使防护栏恰好挡住电梯井门口,避免施工人员误掉电梯井内;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操作平台上设置防滑板和防滑胶垫使操作平台与电梯井的内壁贴合更牢固,使施工人员在平台上作业更安全,同样地,在支撑托上设置防滑胶垫的目的是为了让支撑托与地面接触更牢固,提高安全性;本实用新型通过在防护栏底端设置踢脚板,一是可以有效阻挡施工现场的杂物滚落进电梯井,二是对施工人员进行警示。
附图说明
[0009]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0011]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0012]
附图中,1操作平台,2支撑板,201第一支撑板,202第二支撑板,3斜撑板,4支撑托,
5加固板,6防护栏,601踢脚板,602文字警示板,7吊环,8防滑板。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的实施例对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介绍。
[0014]
如图1-3所示,一种电梯井防护操作平台,包括操作平台1和安装在操作平台1下方的支撑部件,支撑部件包括支撑板2和斜撑板3,支撑板2、斜撑板3与操作平台1形成直角三角形,支撑板2的顶端连接操作平台1,操作平台1上远离支撑板2的靠墙壁侧设有防滑板8,防滑板8上设有防滑胶垫,防滑胶垫通过螺丝安装在防滑板8上,可以对防滑胶垫进行定期更换,支撑板2的底端内侧连接斜撑板3,斜撑板3的另一端连接操作平台1,支撑板2的底端外侧设有支撑托4,支撑托4与支撑板2之间还通过加固板5连接,即支撑板2、支撑托4和加固板5三者之间形成直角三角形状,其中支撑托4和支撑板2之间形成90度直角,从而使本装置卡在电梯口处的地面上,支撑板2包括第一支撑板201和第二支撑板202,第一支撑板201和第二支撑板202的上部和下部分别通过横杆连接,上部横杆和下部横杆之间设有防护栏6,防护栏6的底端设有踢脚板601,防护网的中间设有文字警示板602,文字警示板602上印有“电梯井口,注意安全”的红色字体,踢脚板601和文字警示板602均具有警示作用。
[0015]
上述的支撑板2上设有反光警示条,用来给施工人员提醒和警示。
[0016]
上述的操作平台1上设有吊环7,外部的吊挂装置通过其吊钩吊挂操作平台1的吊环7,使操作平台1在电梯井内移动。
[0017]
上述的支撑托4的下表面设有防滑胶垫,防滑胶垫使支撑托4与地面接触更稳固。
[0018]
上述的防护栏6大小尺寸根据电梯口的尺寸匹配。
[0019]
通过设置防滑板8和防滑胶垫使得本实用新型在电梯井内固定的更牢固,通过设置防护栏6提高本实用新型的安全性能。
[0020]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个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方式。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方式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皆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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