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617139发布日期:2021-06-25 16:18阅读:95来源:国知局
超高层建筑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超高层建筑。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超高层建筑如春笋一般快速增加。超高层建筑通常采用框架-核心筒的结构形式,其中,核心筒设置在超高层建筑的中间,既是重要的结构受力部分,又是众多功能的聚集部分,例如电梯井道、消防电梯间和前室、各种设备机房、管道竖井、疏散楼梯、卫生间、清洁间以及茶水间等服务性空间都设置在核心筒内,因此,核心筒设计的是否合理决定着超高层建筑的品质和使用率。

目前的超高层建筑中,设于核心筒中的电梯应能每层停靠,且电梯运行速度较快,这就要求在相关的超高层建筑顶层的电梯机房需要设置足够的缓冲空间以供电梯停靠,而电梯机房所需要的缓冲空间会使核心筒穿过超高层建筑的顶层,进而破坏顶层塔冠结构的完整性,原本完整的顶层大平台空间就会被核心筒从中央打断。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超高层建筑,其能够使核心筒不会穿过顶层,达到保证超高层建筑顶层塔冠结构的完整性和顶层大平台的空间的目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超高层建筑,所述超高层建筑具有核心筒,所述超高层建筑至少包括首层、顶层、以及位于所述首层与所述顶层之间的转换层;其中,在所述首层与所述转换层之间连接有第一电梯,所述第一电梯用于交通联系所述首层至所述转换层之间的各楼层,且所述第一电梯位于所述核心筒的区域内;在所述转换层与所述顶层之间连接有第二电梯,所述第二电梯用于交通联系所述转换层至所述顶层之间的各楼层,且所述第二电梯位于所述核心筒的区域外;在所述转换层中,所述第一电梯与所述第二电梯之间具有交通过道。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梯为消防电梯或非消防电梯,所述第二电梯为消防电梯或非消防电梯。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梯和第二电梯均为非消防电梯时,所述转换层为避难层或普通层。

可选地,所述第一电梯和第二电梯均为消防电梯时,所述转换层为所述避难层。

进一步地,所述转换层内设有所述第一电梯的前室和所述第二电梯的前室,所述第一电梯的前室与所述第二电梯的前室连接在一起组成第一合用前室,所述第一合用前室作为所述交通过道。

进一步地,所述转换层内还设有防烟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所述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所述第一合用前室连接在一起组成第二合用前室,所述第二合用前室作为所述交通过道。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梯的速度大于或等于4m/s,所述第二电梯的速度小于或等于2m/s,用户依次使用所述第一电梯、所述第二电梯从所述首层经所述转换层到达所述顶层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

进一步地,所述转换层为避难层时,所述转换层为设置在靠近顶层的避难层。

进一步地,所述超高层建筑还设有多功能电梯,所述多功能电梯具有在发生火灾时交通联系所述首层和所述避难层的功能。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电梯在所述顶层处的机房设置在靠近所述超高层建筑的外墙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超高层建筑具有顶层结构完整、塔冠空间不受影响的优点。该超高层建筑至少包括首层、顶层、以及设置在首层和顶层之间的转换层,通过将该高层建筑中的电梯分段设置,第一电梯设置在首层和转换层之间,且第一电梯位于核心筒内,第二电梯设置在转换层和顶层之间,且第二电梯位于核心筒外,第一电梯与第二电梯可以在设有交通过道的转换层进行换乘。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超高层建筑的下部分(也即首层与转换层之间),第一电梯设置在核心筒内,在超高层建筑的上部分(也即转换层与顶层之间),将第二电梯通过在超高层建筑上部设置的转换层转换至核心筒外,第二电梯可从转换层到达顶层的周边位置满足用户使用。这种结构,利用转换层的转换使第二电梯设置在核心筒之外,而非核心筒中,故能够保证第二电梯的机房不会从核心筒中穿过超高层建筑的顶层,也即核心筒不会穿过顶层,从而能够保证顶层的塔冠结构的完整性和顶层大平台的空间,利于顶层大平台的布置,使用户的体验更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超高层建筑的结构示意图(仅示出超高层建筑的顶部);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超高层建筑中转换层的核心筒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超高层建筑中转换层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100-核心筒、101-转换层、102-顶层、103-屋顶、1-第一电梯、2-第二电梯、3-多功能电梯、4-第一合用前室、41-第一电梯的前室、42-第二电梯的前室、43-多功能电梯的前室、5-防烟楼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安装”、“设置”、“设有”、“连接”、“相连”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整体式构造;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又或者是两个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之间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主要是用于区分不同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具体的种类和构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并非用于表明或暗示所指示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的相对重要性和数量。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请一并参阅图1至图4,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超高层建筑的结构示意图(仅示出超高层建筑的顶部);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超高层建筑中转换层的核心筒的平面结构示意图;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的超高层建筑中转换层的平面结构示意图;图4是图3中a部分的局部放大图。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超高层建筑,该超高层建筑具有核心筒100,该超高层建筑至少包括首层(未图示)、顶层102、以及位于首层与顶层102之间的转换层101。

其中,在首层与转换层101之间连接有第一电梯1,第一电梯1用于交通联系首层至转换层101之间的各楼层,且第一电梯1位于核心筒100的区域内;在转换层101与顶层102之间连接有第二电梯2,第二电梯2用于交通联系转换层101至顶层102之间的各楼层,且第二电梯2位于核心筒100的区域外,在转换层101中,第一电梯1与第二电梯2之间具有交通过道。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为了避免因电梯的机房会冲出位于核心筒区域的顶层,导致破坏顶层的结构、影响塔冠结构的问题,故在超高层建筑的首层与顶层102之间设置转换层101,并分别在首层与转换层101之间设置第一电梯1、在转换层101与顶层102之间设置第二电梯2,使第一电梯1位于核心筒100中,第二电梯2转换至核心筒100的区域之外,这样第二电梯的机房不会直接在核心筒100的区域中穿出超高层建筑的顶层102,从而利用这种电梯转换的结构设置,来保证超高层建筑的顶层结构在核心筒区域中的完整性,进而保证顶层上述的塔冠结构的完整性。

其中,超高层建筑采用框架-核心筒结构,核心筒100居中设置,框架则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外周。第一电梯1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区域中,第二电梯2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区域外,例如第二电梯2可以设置在核心筒100之外的框架中。可以理解的是,框架-核心筒结构,也可以是巨型框架-核心筒结构,即巨柱-核心筒结构。中间采用核心筒100可满足超高层建筑在普通层具有宽敞的使用空间,可以将各种辅助服务性空间(例如:茶水间、楼梯间、电梯间、卫生间、设备间等)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区域内,将主要功能空间(例如:会议室、办公室等)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区域外,使主要功能空间占据核心筒100的区域外(也即超高层建筑的周边)最佳的采光位置,并达到内部交通便捷的效果。

另外,作为超高层建筑,在顶层的上部空间中具有顶冠结构,且顶冠结构对应设置在核心筒100所在区域的上方。由于顶冠结构作为超高层建筑顶部的空间,通常可以用于观光、会议、展示等使用,因此具有完整的顶冠结构是非常重要的。

其中,第一电梯1设置在首层和转换层101之间,可以使用户到达首层与转换层101之间的任一楼层,同时第一电梯1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内部区域,一方面能够使用户到达该超高层建筑的各楼层比较方便,进而使用户可以到达对应楼层的主要功能空间和辅助服务性空间等区域,提高了该超高层建筑内部交通的便利性,另一方面,有利于将该超高层建筑的首层至转换层101之间的各楼层的主要功能区域设置在核心筒的区域外的四周,使主要功能空间具有较好的采光。可以理解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梯1的数量可以为一台、两台、三台、四台、五台、六台或更多台,可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确定,在比不做限制。当第一电梯1的数量为六台时,能满足较多用户在首层至转换层101之间的使用,保证该超高层建筑的交通通畅。

第二电梯2设置在转换层101与顶层102之间,可以使用户达到转换层101与顶层102之间的任一楼层;第二电梯2设置在核心筒100的区域外,可以使核心筒100不用穿过顶层102,从而不会破坏顶层塔冠结构的完整性和顶层102的大平台空间,利于顶层102的大平台的布置,用户的体验更好。可以理解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二电梯2的数量可以为一台、两台、三台、四台、五台、六台或更多台,可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需求确定,在比不做限制。当第二电梯2的数量为三台时,能满足较多用户在转换层101至顶层102之间的使用。

其中,转换层101设置在首层与顶层102之间,是用于将核心筒100内的电梯功能转换至核心筒100的区域外的功能楼层,也就是,将第二电梯2通过转换层101设置在核心筒100外,用户可以通过转换层101进行换乘。在一种使用场景下,当用户需要从首层到达顶层102时,用户首先搭乘第一电梯1到达转换层101,然后在转换层101再搭乘第二电梯2到达顶层102,从而实现利用转换层101对首层与顶层102之间进行交通转换的目的。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梯1与第二电梯2之间设置有交通过道,用户到达转换层101时,可以通过第一电梯1与第二电梯2之间的交通过道来进行第一电梯1与第二电梯2的换乘,极大地方便了用户的使用。在一种使用场景下,当用户乘坐第一电梯1到达转换层101时,可以通过设置的交通通道到达第二电梯2,进而可以继续换乘第二电梯2。

可见,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用户能够通过电梯在不同楼层进行交通出入,而且这种电梯结构设计并不会影响顶冠结构。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梯1为消防电梯或非消防电梯,第二电梯2为消防电梯或非消防电梯。

需要说明的是,消防电梯是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供消防人员进行灭火与救援使用且具有一定功能的电梯,其具有完备的消防功能,当楼上发生火灾时,它可接受指令,及时返回首层,而不再继续接纳乘客,只可供消防人员使用,有效的保证救援的及时性;而非消防电梯不具备消防功能,发生火灾时禁止人们搭乘非消防电梯逃生。

还需要说明的是,消防电梯可以是仅作为消防使用的电梯,还可以是具有消防功能同时兼具其他功能的电梯,如消防电梯同时还可以是载货电梯、消防电梯同时还可以是乘客电梯等,未发生火灾时,消防电梯可以当做载货电梯、乘客电梯等使用,发生火灾时,则仅当做消防电梯使用。非消防电梯是作为日常使用的普通电梯,如载货电梯、乘客电梯、观光电梯、车辆电梯等。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均为非消防电梯时,转换层101为避难层或普通层;也就是说,当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都不是消防电梯时,转换层101可以是避难层也可以是普通层。

需要说明的是,避难层是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同时避难层也可以作为行动有障碍的人员暂时避难等待救援的场所。由于非消防电梯不具备消防的功能,且普通层没有避难层的设计要求复杂,因此非消防电梯优先的设置在普通层。

作为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均为消防电梯时,转换层101为避难层。通过在避难层对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进行转换,能够更好地满足消防要求,保障用户安全。

当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均为消防电梯时,转换层101设置在避难层。普通层隔热、隔烟、防火作用较弱,而避难层则能起到良好的隔热、隔烟、防火作用,在发生火灾时,用户可以暂时躲避在避难层等待救援,消防人员可以通过消防电梯进入到避难层实施灭火和救援工作,因此当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为消防电梯时,将转换层101设置在避难层,可以有效保障用户的生命安全。

请参考图3和图4,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转换层101内设有第一电梯的前室41和第二电梯的前室42,第一电梯的前室41与第二电梯的前室42连接在一起组成第一合用前室4,第一合用前室4作为交通过道。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梯1的前室41和第二电梯2的前室42共同形成第一合用前室4,第一合用前室4作为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的交通过道来供用户换乘。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共用第一合用前室4,极大地缩小了用户从第一电梯1至第二电梯2的换乘时间,提高了用户使用的便利性。

当转换层中仅设有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时,通过第一电梯1的前室41与第二电梯2的前室42共同组成供两个电梯共用的第一合用前室。当转换层101中还设有其他垂直交通设施时,则可以将这些垂直交通设施的前室与第一合用前室4进一步组合,形成新的合用前室。

具体地,请参考图3和图4,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转换层101内还设有防烟楼梯5及防烟楼梯间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与第一合用前室4连接在一起组成第二合用前室,第二合用前室作为交通过道。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转换层101还设有防烟楼梯5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在发生火灾时,由于防烟楼梯5设置有防烟楼梯间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可以防止烟气进入避难层,用户可以通过防烟楼梯5从其他楼层逃往避难层,保障了用户的生命安全。

其中,防烟楼梯间前室与第一合用前室4连接在一起组成第二合用前室,第二合用前室作为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的交通过道,由于第二合用前室在第一合用前室4基础上增加了防烟楼梯间前室,扩大了合用前室的面积,可以同时满足更多的用户使用,也提高了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之间的通行效率。

其中,防烟楼梯间前室可以与第一电梯的前室分别独立设置,此实施方式下,相当于第一电梯的前室41、第二电梯的前室42以及防烟楼梯间前室三个不同的前室共同形成了第二合用前室。或者,也可以如图3所示,使防烟楼梯间前室与第一电梯1的前室41共用同一个前室,也就是说第一电梯的前室41即为防烟楼梯间前室,在此实施方式下,由第一电梯的前室41、第二电梯的前室42以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共同形成的第二合用前室,也就是第一合用前室4。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一电梯1的速度大于或等于4m/s,第二电梯2的速度小于或等于2m/s,用户依次使用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从首层经转换层到达顶层102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使普通用户或消防救援人员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从顶层102下到首层,保证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救援效果。

当第一电梯1的速度大于或等于4m/s,第二电梯2的速度小于或等于2m/s,可以满足用户在超高层建筑中从首层到达顶层102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尤其是当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为消防电梯时,电梯从首层到达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其中,第一电梯1的运行速度例如可以为5.0m/s、5.5m/s、6m/s、6.5m/s、7m/s、7.5m/s、8m/s、8.5m/s等,第二电梯2的运行速度例如可以为1.75m/s、1.7m/s、1.65m/s、1.6m/s等,可以理解的是,只要能使用户从首层到达顶层102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即可。

具体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超高层建筑从首层到顶层102的高度为308m,在该高度的基础上加上顶层102上方塔冠结构的高度后总和为358m。第一电梯1的运行速度为7m/s,第二电梯2的运行速度为1.6m/s,用户乘坐电梯从首层到达顶层102用时为45.95s,由于45.95s小于60s,因此第一电梯1和第二电梯2的运行速度符合要求,并能在较短的时间从首层到达顶层102,减少了用户的乘坐时间。更重要的是,在遇到火灾时,越短的时间,越有利于消防救援、逃生避难。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超高层建筑中的转换层101为避难层,转换层101为设置在靠近顶层102的避难层。

当转换层101越靠近顶层102,第一电梯1从首层到转换层101所用的时间与第二电梯2从转换层101到顶层102所用的时间之和越少,因此更能满足用户从首层到顶层102所用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超高层建筑从首层到顶层102的高度为308m,在该高度的基础上加上顶层102上方塔冠结构的高度后总和为358m,超高层建筑的楼层共设置65层,且第64层设置为避难层,故将转换层设置在64层。

请继续参阅图3和图4,该超高层建筑还设有多功能电梯3,该多功能电梯3具有在发生火灾时交通联系首层和避难层的功能。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超高层建筑设有多功能电梯3,多功能电梯3作为货梯兼辅助疏散电梯,在日常的使用中,多功能电梯3作为货梯交通联系该超高层建筑的首层和顶层102之间的各楼层,在发生火灾时,多功能电梯3作为辅助疏散电梯,仅能停靠在首层和该超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用来供用户进行逃生使用。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超高层建筑的高度为308m,多功能电梯3的运行速度为5m/s,从首层到达顶层102的时间为59.08s,能满足用户从首层到顶层102所用的时间小于或等于60s,在发生火灾时,用户能够在极短的逃生,保障了用户的生命安全。

进一步地,多功能电梯3处还设置有多功能电梯的前室43,多功能电梯的前室43可以防止火灾时的烟气进入多功能电梯3。

此外,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第二电梯2在顶层102处的机房设置在靠近该超高层建筑的外墙外。第二电梯2在顶层102处距离外墙越近,屋顶103的大平台中央区域就越大,就越有利于塔冠结构的完整性。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一种超高层建筑进行了详细介绍,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