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小住宅管井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390171发布日期:2022-09-03 02:16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极小住宅管井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工程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


背景技术:

2.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城镇人口急剧增长造成了空间资源的严重短缺,高层住宅成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高层住宅一方面解决了城市人口增长带来的居住问题,在另一方面,高层住宅设计难度较大以及成本较高,一些建筑设计的理念和方法老套,不适应发展的要求。
3.譬如,公告号cn205369280u的专利,承压降水管井,利用法兰盘连接上段承压降水管井和下段承压降水管井,实现承压降水管井的自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实现承压降水管井的分段施工,材料损耗少、回收率高,且可周转使用,降低了工程成本。
4.为了专门集中垂直安防给排水、供暖、电气等管道要求,同时考虑美观,高层住宅一般都在楼梯间、前室或者公共走廊等公共部位设置管道井。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家用电器种类繁多,对智能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且对消防安全的愈加重视,导致电井、水暖井、风井等所占用的面积也越来越大,建筑的公摊面积也越来越大。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该极小住宅管井结构可减小高层住宅管井的面积,增加住宅使用面积及布置舒适性,并节约建造成本。
6.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包括地上层结构以及地下层结构,所述地上层结构包括地上管井以及安装在所述地上管井内的电表箱、接线箱组件和电源插板,所述地下层结构包括地下管井以及安装在所述地下管井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公共照明配电箱和另一电源插板。
7.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内的接线箱组件包括楼宇对讲接线箱、有线电视接线箱以及综合布线接线箱。
8.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内的接线箱组件还包括一火灾报警接线箱,所述地下层结构还包括安装在所述地下管井内的另一火灾报警接线箱。
9.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包括两侧壁、形成在两侧壁一端的周壁、形成在两侧壁与周壁上端的顶模板、形成在两侧壁与周壁下端的底模板以及设置在两侧壁另一端的管井门,两侧壁、周壁、顶模板以及底模板之间形成一安装空间,以供安装所述电表箱、所述接线箱组件以及所述电源插板。
10.作为进一步改进,两所述侧壁相对设置,且远离所述周壁的两侧壁端部对应地形成有一安装凸起,以供安装所述管井门。
11.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管井门包括第一门扇以及第二门扇,第一门扇可活动地安装在其中一侧壁端部的安装凸起处,第二门扇可活动地安装在另一侧壁端部的安装凸起处。
12.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的安装空间内的周壁一侧设置有电井pe干线,靠近电井pe干线的一端的侧壁上设有封闭式金属强电电缆槽盒,使得主、备用电源用隔板分开敷设。
13.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的安装空间内的侧壁另一侧设置有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
14.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上管井的安装空间内的侧壁另一侧还设置有封闭式金属耐火消防电缆槽盒,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与封闭式金属耐火消防电缆槽盒相邻。
15.作为进一步改进,所述地下管井与所述地上管井结构相同。
1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该极小住宅管井结构可减小高层住宅管井的面积,增加住宅使用面积及布置舒适性,从而提升销售价值、节约建造成本。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极小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管井结构地上层结构的主视图;
18.图2为图1俯视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极小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管井结构地下层结构的主视图;
20.图4为图3的俯视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极小住宅建筑高度小于27米的住宅管井结构地上层结构的主视图;
22.图6为图5俯视图;
23.图7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极小住宅建筑高度小于27米的住宅管井结构地下层结构的主视图;
24.图8为图7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26.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该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具体地,住宅管井结构包括地上层结构以及地下层结构,地上层结构包括地上管井100以及安装在地上管井100内的电表箱10、接线箱组件20和电源插板25,地下层结构包括地下管井200以及安装在地下管井200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30、公共照明配电箱40、火灾报警接线箱24和电源插板25。
27.地上管井100呈一中空的长方体状结构,该地上管井100包括两侧壁1、形成在两侧壁1一端的周壁2、形成在两侧壁1与周壁2上端的顶模板3、形成在两侧壁1与周壁2下端的底模板4以及设置在两侧壁1另一端的管井门5,两侧壁1、周壁2、顶模板3以及底模板4之间形成一安装空间,以供安装电表箱10、接线箱组件20以及电源插板25。本实施例中,地上管井的长度为1.6米、宽度为0.8米、高度为2.2米。
28.其中,两侧壁1相对设置,且远离周壁2的两侧壁1端部对应地形成有一安装凸起
101,以供安装管井门5。管井门5包括第一门扇51以及第二门扇52,第一门扇51可活动地安装在其中一侧壁1端部的安装凸起101处,第二门扇52可活动地安装在另一侧壁1端部的安装凸起101处。
29.电表箱10以及接线箱组件20对应地设置在地上管井的安装空间内、并与电源插板25电性连接,接线箱组件20包括楼宇对讲接线箱21、有线电视接线箱22、综合布线接线箱23以及火灾报警接线箱24。本实施例中,楼宇对讲接线箱21下部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8米,综合布线接线箱21下部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3米,火灾报警接线箱24下部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3米,有线电视接线箱22下部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为0.8米。
30.地上管井100的安装空间内的周壁2一侧设有设置有电井pe干线201,靠近电井pe干线201的一端的侧壁1上设有封闭式金属强电电缆槽盒202,使得主、备用电源用隔板分开敷设,并将强电管线布置至封闭式金属强电电缆槽盒202处;地上管井100的安装空间内的侧壁1另一侧设置有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203与封闭式金属耐火消防电缆槽盒204,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203使得信号和视频线缆用隔板分开,并将弱电管线布置至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203处,封闭式金属耐火消防电缆槽盒204使得电话和其他消防线缆用隔板分开。
31.地下管井200与地上管井100结构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地下管井200的长度为1.6米、宽度为0.8米、高度为2.6米,相同部分在此不再赘述。
3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30、公共照明配电箱40、火灾报警接线箱24对应地设置在地下管井200的安装空间内,并与电源插板25电性连接。
33.请参阅图5至图8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极小住宅管井结构,该住宅建筑高度小于27米,具体地,住宅管井结构包括地上层结构以及地下层结构,地上层结构包括地上管井100以及安装在地上管井100内的电表箱10、接线箱组件20和电源插板25,地下层结构包括地下管井200以及安装在地下管井200内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30、公共照明配电箱40和电源插板25。
34.第二实施例中的地上管井100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地上管井100结构相同,故在此不再赘述,不同之处在于,安装在地上管井100内接线箱组件20与第一实施例中不同,具体地,接线箱组件20包括楼宇对讲接线箱21、有线电视接线箱22以及综合布线接线箱23。
35.第二实施例中的地下管井200与第一实施例中的地下管井200结构相同,故在此不再赘述,不同之处在于,第二实施例中的地下管井200的长度为1.6米、宽度为0.8米、高度为2.2米。
36.地下管井200的安装空间内周壁2一侧设置有电井pe干线201,靠近电井pe干线201一端的侧壁1上设有封闭式金属强电电缆槽盒202,使得主、备用电源用隔板分开敷设;地下管井200的安装空间内的侧壁1另一侧设置有托盘式有孔金属弱电电缆槽盒203,使得信号和视频线缆用隔板分开。
37.应急照明集中电源30、公共照明配电箱40对应地设置在地下管井200的安装空间内,并与电源插板25电性连接。
38.该极小住宅管井结构结合建筑专业、水暖专业条件,明确各层竖井内的配电箱种类,明确管线规格、固定方式及位置;配电箱的尺寸、大小、位置、敷设方式等,从而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满足施工、维修操作空间;满足规范对强弱电箱、各类管线间距的要求;
同时便于技术性和经济性比较。
39.在进行管井设计前,需要对住宅整体的设计系统进行梳理,确定各个管线走向和设计方案,明确各层管井内配电箱的种类尺寸及电缆桥架的种类及尺寸,综合考虑,紧密布置,有序走线,达到合理、安全、美观、实用的功能。
40.在一些优选实施例中,管井优化设计原则:
41.1)通用原则
42.强弱电井宜分开设置;当条件受限制需合用时,强电和弱电线缆需分别布置在管井的两侧或者采取隔离措施。应急电源和非应急电源的电气线路之间需保持不小于0.3m的距离或者采取隔离措施。
43.2)排布原则
44.强电管线布置在一侧、弱电管线布置在另一侧;强弱电箱上下布置时,强电箱布置在上面,弱电箱布置在下面;桥架线槽距离墙侧面不宜小于50mm;两个桥架线槽之间间距不宜小于50mm;两个箱体之间间距不宜小于50mm;箱体的顶部高度不宜高于门框高度。
45.3)综合原则
46.综合考虑施工、维修操作空间;综合考虑管线支吊架、配电箱的整合及安装。
47.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极小住宅管井结构可减小高层住宅管井的面积,增加住宅使用面积及布置舒适性,从而提升销售价值、节约建造成本。
4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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