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1173891发布日期:2022-08-17 09:50阅读:44来源:国知局
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施工支架,具体为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属于建筑施工支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土木建筑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陆上或水中,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在土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会用到施工支架对一些建筑结构进行支撑。
3.而现有的施工支架在使用时存在一些问题:
4.1)现有的施工支架大都比较笨重,不方便携带,使用起来比较麻烦,而且现有的支架只能对特定高度的建筑结构进行支撑,无法对支架的支撑高度进行灵活调节,适用范围狭窄;
5.2)现有的施工支架在进行支撑时,当待支撑物倾斜时,会导致支架随之倾斜,时间一长会导致支架无法继续使用增加,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
7.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包括
8.底座,其上表面两侧通过紧固螺栓固定安装有连接块,且连接块的上表面固接有铰接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支撑柱;
9.升降调节机构,其固定安装在所述支撑柱的内部,且其上端固接有支撑板;
10.加固机构,其下端与所述铰接座转动连接,其上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节,且其上端通过万向节与套筒进行固接,所述套筒固定套接在所述升降调节机构的升降端杆身上。
11.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柱的两侧侧壁上对称安装有握把,且握把的表面设置有橡胶防滑套。
12.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调节机构由设置在所述支撑柱外侧的转把和升降内筒构成,所述转把的一侧固接有转杆,所述支撑柱的内部设置有移动通槽,所述转杆远离转把的一端延伸至移动通槽内,并固接有齿轮一,所述齿轮一的一侧齿轮啮合连接有齿轮二,所述齿轮二的下端通过转轴与移动通槽底壁转动连接,且其上端固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上螺纹套接有螺套,所述螺套的外侧与所述升降内筒的内部固接,所述升降内筒的上端固接有支撑板。
13.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柱内部位于移动通槽的两侧固定设置有限位滑槽,且限位滑槽内滑动连接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的一侧侧壁与升降内筒的侧壁固接。
14.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升降内筒的筒身上设置有刻度线。
15.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加固机构由铰接在所述铰接座的伸缩外杆和伸缩内杆构成,所述伸缩外杆的内部设置有通槽,且通槽内滑动连接有伸缩内杆,所述伸缩内杆的一侧侧壁内部设置有限位槽,所述伸缩外杆的一侧侧壁内部嵌接有螺母,且螺母内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杆,所述紧固螺杆的一端延伸至伸缩外杆的外侧,且其另一端延伸至限位槽内,并转动连接有抵压块,所述升降内筒的外侧固定套接有套筒,且伸缩内杆的上端通过万向节与套筒铰接。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7.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支撑柱的两侧侧壁上对称安装有握把,且握把的表面设置有橡胶防滑套,方便使用者进行携带,而且设置升降调节机构,在进行使用时,可以转动转把,使得转把带动转杆、齿轮一和齿轮二转动,继而带动螺纹杆转动,继而带动螺套在螺纹杆上移动,从而实现升降内筒的升降,进而能够对支架的支撑高度进行调节,扩大其使用范围;
18.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加固机构,在升降调节机构对支撑板的高度调节好之后,通过转动紧固螺杆,使得紧固螺杆带动抵压块与限位槽紧紧相贴,从而对升降内筒的高度进行再次加固,并且可以避免在支架使用过程中,发生倾斜情况。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施工支架主视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施工支架内部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图2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施工支架中加固机构结构示意图。
23.图中:1、底座,2、连接块,3、紧固螺栓,4、铰接座,5、加固机构,501、伸缩外杆,502、通槽,503、伸缩内杆,504、限位槽,505、螺母,506、抵压块,507、紧固螺杆,6、支撑柱,7、升降调节机构,701、转把,702、移动通槽,703、转杆,704、齿轮一,705、齿轮二,706、螺套,707、升降内筒,708、螺纹杆,8、握把,9、刻度线,10、套筒,11、支撑板,12、万向节,13、限位块,14、限位滑槽。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5.实施例一
26.请参阅图1~4,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包括
27.底座1,其上表面两侧通过紧固螺栓3固定安装有连接块2,且连接块2的上表面固接有铰接座4,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支撑柱6;
28.升降调节机构7,其固定安装在所述支撑柱6的内部,且其上端固接有支撑板11;
29.加固机构5,其下端与所述铰接座4转动连接,其上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节12,且其上端通过万向节12与套筒10进行固接,所述套筒10固定套接在所述升降调节机构的升降端杆身上。
30.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柱6的两侧侧壁上对称安装有握把8,且握把8的表面设置有橡胶防滑套,方便使用者进行携带。
31.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升降调节机构7由设置在所述支撑柱6外侧的转把701和升降内筒707构成,所述转把701的一侧固接有转杆703,所述支撑柱6的内部设置有移动通槽702,所述转杆703远离转把701的一端延伸至移动通槽702内,并固接有齿轮一704,所述齿轮一704的一侧齿轮啮合连接有齿轮二705,所述齿轮二705的下端通过转轴与移动通槽702底壁转动连接,且其上端固接有螺纹杆708,所述螺纹杆708上螺纹套接有螺套706,所述螺套706的外侧与所述升降内筒707的内部固接,所述升降内筒707的上端固接有支撑板11,在进行使用时,可以转动转把701,使得转把701带动转杆703、齿轮一704和齿轮二705转动,继而带动螺纹杆708转动,继而带动螺套706在螺纹杆708上移动,从而实现升降内筒707的升降,进而能够对支架的支撑高度进行调节。
32.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柱6内部位于移动通槽702的两侧固定设置有限位滑槽14,且限位滑槽14内滑动连接有限位块13,所述限位块13的一侧侧壁与升降内筒707的侧壁固接,能够防止在调节过程中,升降内筒707跟随螺纹杆708转动,保证支架能够顺利升降。
33.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升降内筒707的筒身上设置有刻度线9,方便确定升降内筒707的升降距离,保证支架升降的精确性。
34.实施例二
35.请参阅图1~4,一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包括
36.底座1,其上表面两侧通过紧固螺栓3固定安装有连接块2,且连接块2的上表面固接有铰接座4,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支撑柱6;
37.升降调节机构7,其固定安装在所述支撑柱6的内部,且其上端固接有支撑板11;
38.加固机构5,其下端与所述铰接座4转动连接,其上端固定连接有万向节12,且其上端通过万向节12与套筒10进行固接,所述套筒10固定套接在所述升降调节机构的升降端杆身上。
39.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加固机构5由铰接在所述铰接座4的伸缩外杆501和伸缩内杆503构成,所述伸缩外杆501的内部设置有通槽502,且通槽502内滑动连接有伸缩内杆503,所述伸缩内杆503的一侧侧壁内部设置有限位槽504,所述伸缩外杆501的一侧侧壁内部嵌接有螺母505,且螺母505内螺纹连接有紧固螺杆507,所述紧固螺杆507的一端延伸至伸缩外杆501的外侧,且其另一端延伸至限位槽504内,并转动连接有抵压块506,所述升降内筒707的外侧固定套接有套筒10,且伸缩内杆503的上端通过万向节12与套筒10铰接,在升降调节机构7对支撑板11的高度调节好之后,通过转动紧固螺杆507,使得紧固螺杆507带动抵压块506与限位槽504紧紧相贴,从而对升降内筒707的高度进行再次加固,并且可以避免在支架使用过程中,发生倾斜情况。
40.工作原理:在使用该种土木工程用便携式施工支架时,使用者通过支撑柱6的两侧
侧壁上对称安装的握把8进行拿持,方便携带,将其放置在所需要支撑的位置,并且旋松加固机构5两侧的紧固螺杆507,然后转动转把701,使得转把701带动转杆703、齿轮一704和齿轮二705转动,继而带动螺纹杆708转动,继而带动螺套706在螺纹杆708上移动,从而实现升降内筒707的升降,进而能够对支架的支撑高度进行调节,使得支撑板11能够对待支撑结构进行支撑,在升降内筒707升降时,伸缩内杆503能够跟随升降内筒707自行调节长度,对支撑板11的高度调节好之后,再通过方向转动紧固螺杆507,使得紧固螺杆507带动抵压块506与限位槽504紧紧相贴,从而对升降内筒707的高度进行再次加固,并且可以避免在支架使用过程中,发生倾斜情况。
41.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42.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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