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429399发布日期:2023-03-14 18:46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


背景技术:

2.现在新兴农村改建、新建民俗联排,由于单层或多层等建筑与山墙距离较近,使得建筑屋顶与山墙之间具有变形缝(防震缝、沉降缝),由于变形缝的造型限制、结构施工支模、保护已有建筑等问题考虑;或者,由于建筑体量过大、造型独特建筑、主楼与裙房建筑高度差较大等情况,使得两个建筑的屋顶之间具有变形缝(防震缝、沉降缝),由于变形缝的造型限制以及结构施工支模等问题考虑,造成墙根散水或排水沟不容易施工,变形缝处易返潮影响建筑和室内居住环境舒适度;若变形缝下方是行人通道或者功能使用区域,造成屋面变形缝处的雨水难以组织排水。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可以解决变形缝的排水引起的不易施工、易返潮等问题。
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包括槽体部,所述槽体部包括引水槽、挡水板和落水口,所述引水槽设置于所述变形缝中,所述挡水板和落水口间隔设置于所述引水槽上,且所述挡水板位于所述引水槽的一端,使得所述变形缝处的水流从所述引水槽的落水口流出。
5.可选的,所述引水槽的横截面为u型,整体呈长条状。
6.可选的,所述引水槽包括底板和两个侧板,两个所述侧板同侧且平行设置在所述底板上;
7.所述槽体部还包括两个外延部,两个所述外延部分别连接在两个所述侧板远离所述底板的一侧上,且两个所述外延部位于所述引水槽的外侧。
8.进一步的,所述外延部与其相邻的所述侧板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 90
°

9.进一步的,所述挡水板沿所述引水槽的槽深方向上的高度高于所述外延部远离所述底板的一侧在槽深方向上高度。
10.进一步的,所述引水槽和两个所述外延部一体成型。
11.进一步的,还包括卡扣节点,所述变形缝位于两个建筑之间,所述卡扣节点设置在一个所述建筑的屋顶边缘位置处,一个所述外延部可滑动的搭设在所述卡扣节点上,另一个所述外延部固定在另一个所述建筑的屋顶边缘位置处。
12.进一步的,所述卡扣节点基座、上盖和固定结构,所述上盖盖设在所述基座上,所述固定结构将所述基座和上盖固定连接后固定在一个所述建筑的屋顶边缘处,所述上盖和所述基座之间还具有一缺口,所述缺口朝向所述变形缝设置,以使得一个所述外延部能够从所述缺口伸入所述基座和上盖之间。
13.进一步的,所述卡扣节点还包括防震胶条,所述防震胶条位于所述缺口处,一个所
述外延部在所述缺口处搭设在所述防震胶条上后伸入所述基座和上盖之间,并能够带动所述引水槽滑动。
14.进一步的,还包括两个盖板,两个所述盖板分别盖设在两个所述外延部上,且分别与一个所述外延部固定连接,所述盖板用以将所述变形缝两侧的雨水导引至所述引水槽中。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包括槽体部,所述槽体部包括引水槽、挡水板和落水口,所述引水槽设置于所述变形缝中,所述挡水板和落水口间隔设置于所述引水槽上,且所述挡水板位于所述引水槽的一端,使得所述变形缝处的水流从所述引水槽的落水口流出,以解决变形缝的排水引起的不易施工、易返潮等问题。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剖面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卡扣节点的剖面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槽体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分解示意图。
23.附图标记说明:
24.1、2-建筑;3-天沟结构;100-槽体部;110-引水槽;111-底板;112-第一侧板;113-第二侧板;121-第一外延部;122-第二外延部;131-挡水板; 132-延伸部;140-落水口;200-卡扣节点;211-基座底板;212、213-基座侧板;220-上盖;230-防震胶条;310、320-盖板;311-覆盖部;312-引流部。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将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下面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利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6.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2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
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8.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更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说明。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29.实施例一
30.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剖面示意图。图2为本实施例提供的卡扣节点的剖面示意图。图3为本实施例的槽体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施例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平面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实施例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6为本实施例提供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的分解示意图。如图1-6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所述天沟结构3设置于变形缝中,以避免雨水流入变形缝中,从而避免了变形缝内积水造成返潮影响建筑和室内居住环境舒适度。所述变形缝可以位于两个建筑1、2之间,或者一个建筑与山墙之间。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变形缝位于两个建筑1、2之间,且两个建筑靠近变形缝的屋顶边缘处基本等高。
31.所述天沟结构3包括槽体部100和卡扣节点200,所述槽体部100包括引水槽110、两个外延部121、122和一挡水板131,所述引水槽110的横截面为u型,整体呈长条状,所述引水槽110包括底板111和两个侧板 112、113,两个所述侧板112、113与所述底板111的延伸方法相同,两个所述侧板112、113分别设置在所述底板111垂直于其延伸方向的两侧,且两个所述侧板112、113均设置在所述底板111的同一侧,且平行设置。两个所述外延部121、122分别连接在两个所述侧板112、113远离所述底板 111的一侧上,且两个所述外延部121、122位于所述引水槽110的外侧,且所述外延部与其相邻的所述侧板之间的夹角大于或等于90
°
,优选的,所述外延部与其相邻的所述侧板之间具有钝角夹角,用以将所述引水槽110 外侧的水引流至所述引水槽110中。所述引水槽110沿垂直于其延伸方向的长度小于变形缝的宽度,以使得所述引水槽110可以治愈所述变形缝中。
32.在本实施例中,两个所述外延部121、122分别为第一外延部121和第二外延部122,两个所述侧板112、113分别为第一侧板112和第二侧板113,所述第一侧板112和第二侧板113均设置在所述底板111的同一个表面上,且衔接在所述底板111垂直于其延伸方向上的两端,所述第一外延部121 与第一侧板112衔接,所述第二外延部122和第二侧板113衔接。
33.所述挡水板131设置在所述引水槽110的一个端部,且所述挡水板131 分别与所述引水槽110的底板111以及两个侧板(即第一侧板112和第二侧板113)连接,封闭所述引水槽110的一个端部,使得所述引水槽110 中的积水仅可以从所述引水槽110的另一个端部流出。
34.所述挡水板131沿所述引水槽110的槽深的方向的高度高于所述外延部121、122远离所述底板111的一侧在槽深方向上高度,使得经过所述外延部121、122的水不会从所述引水槽110的一端流出,从而保证雨水可以顺利汇入引水槽内。优选的,所述挡水板131远离所述底板111的一端具有一延伸部132,所述延伸部132朝向所述引水槽110的另一端部侧延伸。所述引水槽110例如为防锈引水槽,具体例如是铝合金引水槽,也可以具有防腐涂层,以避免所述引水槽110长期在雨水环境下生锈、腐朽等。所述引水槽110和两个外延部121、122可以是一体成型。
35.所述卡扣节点200包括基座、上盖220和固定结构,所述上盖220盖设在所述基座
上,以形成两端开口的矩形筒,所述上盖220和所述基座之间还具有一缺口,所述缺口位于所述矩形筒的一个侧壁上,所述固定结构将所述基座和上盖220固定连接后固定在变形缝一侧的一个建筑2的屋顶边缘处,此时,所述缺口朝向所述变形缝,以便于所述第一外延部可以从所述缺口处伸入所述基座和上盖220之间。所述卡扣节点200例如为防锈卡扣节点。所述引水槽110厚度例如是大于2mm,优选的,所述引水槽110 的厚度例如是3mm。所述固定结构例如是螺栓。
36.所述基座例如是呈大体呈f型,其包括基座底板211和两个基座侧板212、213。所述基座底板211在垂直于其延伸方向上具有两侧,两个所述基座侧板212、213间隔设置于所述基座底板211的一侧上,且所述基座底板211和基座侧板212、213的延伸方向相同。所述上盖220例如是呈大体呈l型,所述上盖220盖设在所述基座上,以在两个基座侧板212、213 之间形成两端开口的筒状结构,并且靠近缺口的基座侧板213、基座底板 211和上盖220形成内部空间,以使得所述以外延部在所述内部空间中可以进行滑动。
37.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上盖220和所述基座通过螺栓固定在一个建筑的屋顶边缘处,所述螺栓位于两个基座侧板212、213之间,所述第一外延部 121从所述缺口处伸入所述基座和上盖220形成的内部空间中,所述第一外延部与其相邻的所述基座侧板213之间具有间隙设置,使得所述第一外延部121可以带动所述引水槽110滑动,进一步的,使得所述第一外延部 121可以带动所述引水槽110沿所述引水槽110的延伸方向上滑动,以及在垂直于所述基座底板延伸方向上滑动,以保证天沟结构3不会在变形缝两侧的建筑屋顶因沉降不一致等因素而发生的变形扭曲,从而维持天沟结构的正常使用。所述第二外延部122固定在建筑2的屋顶的边缘处,且所述引水槽110置于所述变形缝中,详细的,所述第二外延部122通过螺栓(例如膨胀螺栓)固定在建筑2的屋顶的边缘处。
38.优选的,所述基座底板上设置有防震胶条230,所述防震胶条230位于所述缺口处,并与所述基座侧板212、213平行设置。所述第一外延部 121在所述缺口处搭设在所述防震胶条230上后伸入所述内部空间中,以减缓第一外延部121移动时带来的振动。
39.所述引水槽110设置有落水口140,所述落水口140位于所述底板111 的另一端(远离所述挡板的一端)或者所述底板111的中间区域,所述落水口140可以连通雨水管,使得引水槽110中的积水可以通过落水口140 流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雨水管固定在所述建筑2的墙体上。
40.所述天沟结构3还包括两个盖板310、320,两个所述盖板310、320 分别盖设在所述第一外延部121和第二外延部122上,并用以将变形缝两侧的雨水导引至所述引水槽110中。盖板310和320的形状相同,且所述盖板310、320均包括相互连接的覆盖部311和引流部312,两个所述盖板 310、320的覆盖部分别覆盖所述第一外延部121和第二外延部122,两个所述盖板310、320的所述引流部分别位于第一侧板112和第二侧板113内侧。所述引流部312的横截面大体呈l型,使得盖板表面的水经过引流部 312流入引水槽110中。所述覆盖部311的形状可以与所述第一外延部121 以及第二外延部122的形状相同,且两个所述盖板310、320的所述覆盖部 311分别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外延部121和第二外延部122上。
41.本实施例中,变形缝位于两个建筑1、2之间,且变形缝两侧的建筑1、 2的屋顶边缘位置处等高,卡扣节点200固定在建筑1上,且与变形缝相邻设置,所述卡扣节点200的缺口靠近变形缝设置;所述天沟结构的槽体部100设置在所述变形缝中,所述挡水板131位于变
形缝在其延伸方向的一个端部,落水口140位于槽体部100的引水槽110远离所述挡水板131 的另一端部,所述落水口140与雨水管连通。所述第二外延部固定在建筑 2的屋顶处,所述第一外延部121在所述缺口处搭设在所述防震胶条上后伸入所述内部空间中;盖板310的覆盖部覆盖第一外延部121,盖板310 的引流部位于第一侧板112内侧,盖板320覆盖部覆盖第二外延部122,盖板320的引流部位于第二侧板113内侧。
42.实施例二
43.与实施例一相比,本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所述变形缝位于建筑与山墙之间,在与建筑的屋顶边缘等高处的山墙上开出沿变形缝延伸方向的凹槽,此时,所述天沟结构仅包括槽体部,而不包括卡扣节点,所述槽体部的一个外延部(例如第二外延部)固定在所述建筑屋顶处,所述引水槽位于所述变形缝中,所述第一外延部可活动的搭设在所述凹槽中。
44.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变形缝的天沟结构,包括槽体部,所述槽体部包括引水槽、挡水板和落水口,所述引水槽设置于所述变形缝中,所述挡水板和落水口间隔设置于所述引水槽上,且所述挡水板位于所述引水槽的一端,使得所述变形缝处的水流从所述引水槽的落水口流出,以解决变形缝的排水引起的不易施工、易返潮等问题。
45.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可以理解的是,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披露如上,然而上述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对于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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