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023865发布日期:2023-01-20 19:09阅读: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格栅安装领域,特别是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


背景技术:

2.格栅作为一种常见的建筑装饰材料,广泛的应用于各种内外装饰中。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师青睐于运用流线型或者无规律的变化来展示建筑形态,通过各不相同的单根格栅组合成一个整体外装饰,以异形单根格栅表达整体设计理念,每一根格栅的位置和方向根据外装饰造型也是各不相同,这就对格栅转接件的安装便捷性和方向可调节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现如今格栅主要使用的格栅转接件是u型铝吊件,安装时将格栅卡扣在u型铝吊件槽口内,再通过打钉进行连接,完成格栅的安装。
4.但是上述u型铝吊件存在调节性不足和使用场景较单一的问题。若使用u型铝吊件安装格栅,则格栅的表现形式只能平行于主龙骨或者垂直于吊筋方向,也只能适用于室内的格栅吊顶,无法满足装饰所用的异型格栅。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格栅转接件调节性不足和使用场景单一的问题,提供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7.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包括底座、第一转接件和第二转接件,底座用于连接主体结构,第一转接件一端铰接连接底座、另一端用于转动连接第二转接件的一端,第二转接件的另一端铰接连接格栅,底座和第一转接件之间的转轴、第一转接件和第二转接件之间的转轴以及第二转接件和格栅之间的转轴中至少两个具有夹角。
8.底座用于连接主体结构,可以是龙骨、主体等,底座形状据主体结构形状而定,底座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据具体情况而定,底座固定整个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在主体结构上的位置。底座和第一转接件之间的转轴、第一转接件和第二转接件之间的转轴以及第二转接件和格栅之间的转轴中至少两个具有夹角,即三个转轴并非都是平行于一个方向的,可实现底座和格栅之间的万向转动,格栅可以进行更多弯曲形态的调节。
9.通过使用该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可以使得格栅能相对于主体结构进行各种方向的调节,格栅转接件的调节性有所上升,格栅的使用场景也不再像之前一样仅能用于室内的格栅吊顶那样单一,异型格栅的安装也更加便捷。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底座上设有两个第一夹板,第一夹板沿底座的横截面方向设置,两个第一夹板沿底座的高度方向间隔分布,两个第一夹板用于安装底座和第一转接件之间的转轴。
11.第一夹板用于安装底座和第一转接件之间的转轴,使得格栅转接件的可调节性上升。另外第一夹板还能够确保第一转接件在底座的横截面方向的位置不产生变化,以保证
格栅调节的稳定性。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第一夹板上设有沿第一夹板宽度方向设置的第一条形孔。
13.第一夹板宽度方向为第一夹板与底座连接面的两相邻面的方向,第一条形孔可使得第一转接件能在第一夹板宽度方向调节位置,以便于该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在第一夹板宽度方向调节。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第一夹板之间设有第一支撑件用于支撑固定两个第一夹板。
15.第一支撑件位于第一夹板之间,保证第一夹板之间的间距不会变化,以此保证异型格栅安装的稳定性。
16.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第一转接件上设有与两个第一夹板相对应的两个第二夹板,第二夹板与第一夹板铰接。
17.第二夹板两板间距适配于第一夹板两板间距,使得第一夹板和第二夹板的接触形式包括:第一夹板的相对面与第二夹板的相背面抵接、第一夹板的相背面与第二夹板的相对面抵接和第一夹板与第二夹板错位抵接。在第一转接件沿第一条形孔移动时,底座横截面方向上位置不变,保证格栅调节的效果。
1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第一转接件上设有沿第二夹板的长度方向设置的连接杆,第二转接件上设有用于连接连接杆的第二孔洞。
19.第二夹板的长度方向平行于第二夹板安装面的垂直方向,第一转接件上的连接杆穿过第二孔洞,第二转接件能够以连接杆为轴旋转,便于第二转接件调节方向,调节至预设方向后进行锁定,使得本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的调节性增强。同时通过连接杆连接也可保证第一转接件与第二转接件的水平高度一致,保证格栅调节的效果,减少返工。
2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连接杆上设有螺纹。
21.连接杆上设置有螺纹,可以调节第二转接件对于底座的远近,也便于连接杆在穿过第二孔洞之后锁定,使得操作更加便捷。
2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第二转接件上有两个第三夹板,第三夹板用于铰接连接格栅。
23.格栅通过第三夹板与第二转接件相连接,可保证格栅在调整相对于第二转接件的角度时,垂直于第三夹板方向的位置不变,保证格栅调节的效果。格栅的调节方向平行于第三夹板,保证了格栅调节角度,再加上第二转接件可相对于第一转接件旋转,则可打造出不同角度的弯曲形态的异型格栅,可调节性上升。
2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底座为抱箍底座。
25.利用抱箍的形式,可以开合,可使得该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能在主体构件上下移动。抱箍的形状和尺寸据主体结构而定。底座位于主体结构外部,能够增大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的承载力。且抱箍形式与主体结构贴合良好,有足够的摩擦力固定本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
26.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27.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底座、第一转接件和第二转接件,底座为抱箍底座,可以开合,使得底座可以调节上下高度,底座上的第一夹板有第一条形孔,可使得第一转接件第一
夹板宽度方向移动,第二转接件能够相对于第一转接件进行旋转,第二转接件与格栅进行铰接,且格栅相对于第二转接件角度可调,通过使用本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可以使得格栅能进行各种方向的调节,可调节性上升,格栅的使用场景也不再像之前一样仅能用于室内的格栅吊顶那样单一,且安装便捷性、稳定性均有提高,可以减少返工。
附图说明
2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9.图2为底座结构示意图;
30.图3为第一转接件结构示意图;
31.图4为第二转接件结构示意图。
32.图中标记:1-底座,101-第一夹板,102-第一条形孔,103-第一支撑件,2-第一转接件,201-平台部件,202-连接杆,203-第二夹板,204-第二支撑件,205-第四孔洞,3-第二转接件,301-第二孔洞,302-第三夹板,303-加固件,304-第三孔洞,4-格栅,5-螺栓,6-主体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33.下面结合试验例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但不应将此理解为本发明上述主题的范围仅限于以下的实施例,凡基于本

技术实现要素:
所实现的技术均属于本发明的范围。
34.实施例1
35.参阅图1~4,一种多向调节格栅转接件,包括底座1、第一转接件2和第二转接件3,底座1用于连接主体结构6,第一转接件2一端铰接连接底座1、另一端用于转动连接第二转接件3的一端,第二转接件3的另一端铰接连接格栅4,底座1和第一转接件2之间的转轴、第一转接件2和第二转接件3之间的转轴以及第二转接件3和格栅4之间的转轴中至少两个具有夹角。底座1的形状据主体结构6而定。底座1与主体结构6的连接形式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环抱或者焊接等形式,本实施例采用环抱的形式。底座1为抱箍底座。底座1以抱箍形式在主体结构6外部与之相连。抱箍的形式和尺寸依据主体结构6而定,本实施例采用的是半圆式的抱箍。各部分底座之间的连接方式据具体情况而定,本实施例采用了每边各两颗螺栓5的方式进行连接。
36.底座1上设有两个第一夹板101,第一夹板101沿底座1的横截面方向设置,两个第一夹板101沿底座1的高度方向间隔分布,两个第一夹板101用于安装底座1和第一转接件2之间的转轴。第一夹板101的数量据具体情况而定,数量最少应在两个以上,本实施例为四个。第一夹板101之间设有第一支撑件103用于支撑固定两个第一夹板101。第一支撑件103呈板状。第一夹板101上设有沿第一夹板101宽度方向设置的第一条形孔102。第一夹板101宽度方向为第一夹板101与底座1接触面的两相邻面的方向。第一条形孔102的形态据实际情况而定,本实施例采用的是直线形态,参照图2。第一转接件2上设有与两个第一夹板101相对应的两个第二夹板203,第二夹板203与第一夹板101铰接。第二夹板203的两板间距适配于小于第一夹板101的两版间距,使得第二夹板203可恰好放置于第一夹板101的相对侧或相背侧或者使得第二夹板203和第一夹板101错位相抵。本实施例中第二夹板203尺寸略
小于第一夹板101,有和第一条形孔102对应的第四孔洞205,第二夹板203的相背面与第一夹板101的相对面相抵接,参照图3。第二夹板203内部有第二支撑件204。第二支撑件204呈板状。螺栓5穿过第一夹板101和第二夹板203使得底座1和第一转接件2连接固定。
37.参照图3,第一转接件2上设有沿第二夹板101的长度方向设置的连接杆202,第二转接件3上设有用于连接连接杆202的第二孔洞301。第二夹板的长度方向平行于第二夹板安装面的垂直方向。连接杆202上设有螺纹。第一转接件2上有平台部件201,平台部件201两端分别为第二夹板203和连接杆202。连接时连接杆202穿过第二孔洞301并安装上螺帽,则第一转接件2和第二转接件3连接固定,参照图1。
38.第二转接件3上有两个第三夹板302,第三夹板302用于铰接连接格栅4。第三夹板302不与格栅4接触的一侧外部有加固件303。参照图4,第三夹板302上相对设置了第三孔洞304,螺栓5穿过第三孔洞304使得第三夹板302和格栅4进行铰接。格栅4调节方向时转轴为第三孔洞304。
39.本实施例中所有螺栓5均为不锈钢螺栓。
4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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