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期间用于支承的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74789发布日期:2019-11-08 21: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在纹身过程中定位人员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座部分,所述座部分具有前部;

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一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一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二旋转轴线旋转;

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二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三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四旋转轴线旋转;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座部分移动以使所述设备在床构型与椅子构型之间移动;

第一臂部分,所述第一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一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臂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后部部分旋转;以及

第二臂部分,所述第二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二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后部部分旋转;

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床构型时以及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臂部分以及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彼此独立地旋转,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分别围绕竖向的第二旋转轴线和第四旋转轴线旋转,使得当处于降低位置的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从前方位置移动至后方位置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的整个腿支承表面向后移动越过所述前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远离彼此移动,使得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相反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二旋转轴线和所述第四旋转轴线延伸穿过所述座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后部部分具有第一腿开口、第二腿开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与所述第二腿开口之间的长形部,使得当所述人员在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骑跨所述长形部时,所述人员的腿能够被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

5.一种用于在纹身过程中定位人员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座部分;

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一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一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二旋转轴线旋转;

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二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三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四旋转轴线旋转;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座部分移动以使所述设备在床构型与椅子构型之间移动,其中,所述后部部分具有第一腿开口、第二腿开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与所述第二腿开口之间的长形部,使得当所述人员在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骑跨所述长形部时,所述人员的腿能够被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

第一臂部分,所述第一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一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臂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后部部分旋转;以及

第二臂部分,所述第二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二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后部部分旋转,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床构型时以及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臂部分以及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彼此独立地旋转,

其中,所述座部分包括第一后部和第二后部,其中,所述长形部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一后部与所述第二后部之间,使得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床构型时,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一后部和所述第二后部延伸到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后部部分包括限定所述第一腿开口的第一侧方后部部分和限定所述第二腿开口的第二侧方后部部分,并且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侧方后部部分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一后部上方,并且所述第二侧方后部部分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二后部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臂部分和所述第二臂部分中的每一者在与所述设备的中切面垂直的方向上能够成直线地重新定位,并且在与所述设备的水平的横向平面垂直的方向上竖向地重新定位,所述中切面是穿过所述设备的中部将所述设备分成左部分和右部分的平面。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所述设备还包括液压系统,所述液压系统能够操作成使处于第一降低位置的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围绕所述第一旋转轴线朝向第一水平定向旋转,并且其中,所述液压系统能够操作成使处于第二降低位置的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围绕所述第三旋转轴线朝向第二水平定向旋转。

9.一种用于在纹身过程中定位人员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包括第一侧方后部部分、第二侧方后部部分以及中间后部区,其中,所述第一侧方后部部分和所述中间后部区限定第一腿开口,所述第二侧方后部部分和所述中间后部区限定第二腿开口,并且其中,所述中间后部区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与所述第二腿开口之间;

座部分,所述座部分包括第一侧方座部分、第二侧方座部分以及中间座区,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床构型时,所述第一侧方座部分和所述第二侧方座部分沿着所述中间后部区延伸并分别延伸至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并且其中,所述中间后部区可旋转地联接至所述中间座区,使得当所述设备从所述床构型移动成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侧方后部部分移动成定位在所述第一侧方座部分的上方,并且所述第二侧方后部部分移动成定位在所述第二侧方座部分的上方;

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一腿进行支承;以及

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二腿进行支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所述第一侧方座部分在所述第一侧方后部部分的下方延伸,并且所述第二侧方座部分在所述第二侧方后部部分的下方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所述设备还包括头靠,所述头靠能够定位成当所述人员躺在处于所述床构型的所述设备上时对所述人员的头部进行支承,并且其中,所述头靠构造成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从所述后部部分移除。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所述设备还包括:

第一臂部分,所述第一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一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臂部分能够旋转地联接至所述后部部分;以及

第二臂部分,所述第二臂部分构造成对所述人员的第二臂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旋转地联接至所述后部部分,

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臂部分以及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彼此独立地旋转。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床构型时,所述后部部分、所述座部分、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臂部分以及所述第二臂部分处于大体上成平面的构型。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后部部分、所述座部分、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臂部分以及所述第二臂部分能够相对于彼此移动以将所述设备从所述床构型重构成所述椅子构型。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能够从所述设备的中切面移动至第一侧方位置,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从所述中切面移动至第二侧方位置,其中,所述座部分定位在处于所述第一侧方位置的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与处于所述第二侧方位置的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之间,所述中切面是穿过所述设备的中部将所述设备分成左部分和右部分的平面。

16.一种用于在纹身过程中支承人员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座部分;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座部分移动以使所述设备在椅子构型与床构型之间移动;

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使第一腿部分围绕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旋转,其中所述第一轴线大体上平行于所述设备的水平的横向平面并且大体上平行于所述设备的正面,并且所述第二轴线大体上垂直于所述设备的所述横向平面,所述正面是将所述设备分成前部和后部的平面;以及

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使第二腿部分围绕第三轴线和第四轴线旋转,其中,所述第三轴线大体上平行于所述横向平面并且大体上平行于所述正面,并且所述第四轴线大体上垂直于所述设备的所述横向平面,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分别围绕所述第二轴线和所述第四轴线独立地旋转,

其中,所述第二轴线和所述第四轴线延伸穿过所述座部分,使得所述第一腿部分和所述第二腿部分能够向后旋转越过所述座部分的前部。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使所述第一腿部分向上旋转至所述第一腿部分大体上与所述横向平面平行的位置,并且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使所述第二腿部分向上旋转至所述第二腿部分大体上与所述横向平面平行的位置。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座部分具有邻近所述后部部分的后部。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腿部分能够围绕所述第二轴线旋转多达大约90度。

20.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中,处于降低位置的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向后旋转,使得所述第一腿部分基本上完全位于所述座部分的所述前部的后方。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具有完全升起的位置和完全下降的位置,其中,当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处于所述完全升起的位置时,所述第一腿部分与所述座部分处于相同的高度处使得所述人员的腿和躯干放平,并且其中,当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处于所述完全下降的位置时,所述第一腿部分定位成低于所述座部分。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中的每一者能够分别围绕所述第二轴线和所述第四轴线旋转多达大约90度,并且其中,当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侧方时,所述座部分的前部定位成高于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并且向前延伸越过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和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

23.一种用于在纹身过程中定位人员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

座部分,所述座部分包括第一后部和第二后部;

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一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一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一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二旋转轴线旋转;

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构造成对坐在所述座部分上的所述人员的第二腿进行支承,其中,所述第二可旋转腿组件能够围绕基本水平的第三旋转轴线和基本竖向的第四旋转轴线旋转;以及

后部部分,所述后部部分能够相对于所述座部分移动以使所述设备在床构型与椅子构型之间移动,其中,所述后部部分具有第一腿开口、第二腿开口以及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与所述第二腿开口之间的长形部,使得当所述人员在所述设备处于所述椅子构型时骑跨所述长形部时,所述人员的腿能够被定位在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并且其中,所述长形部定位在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一后部与所述第二后部之间,使得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床构型时,所述座部分的所述第一后部和所述第二后部延伸至所述第一腿开口和所述第二腿开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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