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视听柜,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柜主体、限位框、移动组件和电机;
所述机柜主体的顶端面设置有开口;
所述限位框固定在所述机柜主体的内部;
所述移动组件能够在所述限位框内移动,且所述移动组件能够用于遮挡所述开口;
所述电机与所述移动组件连接;
使用时,投影主机位于所述机柜主体内,所述电机能够带动所述移动组件远离所述开口,以使所述投影主机的投影光线通过所述开口实现无阻投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组件包括:移动板、传动机构、可调限位件和固定限位件;
所述传动机构的上部与所述移动板连接,且所述传动机构的下部与所述电机连接;
所述可调限位件设置在所述传动机构上,且能够用于调节所述传动机构的伸缩范围;
所述固定限位件固定在所述限位框的侧臂上,且能够用于改变所述移动板的运动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的底部设置有移动件,所述限位框的底部为导轨,所述移动件能够在所述导轨上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件为移动滚轮。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限位件为固定滚轮。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为平行四边形机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行四边形机构的相邻两臂之间设置有可伸缩件,所述可伸缩件与所述可调限位件配合限制所述相邻两臂之间的角度。
8.根据权利要求2-7任一项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至少相对设置有两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柜主体内设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所述电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听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柜主体还包括有遥控器,所述遥控器与所述电机信号连接;
或,所述机柜主体上设置有控制按钮,所述控制按钮与所述电机电连接。